- 相關推薦
氣瓶充裝單位安全責任承諾書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承諾書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相比于口頭承諾,承諾書的約束力更強。相信寫承諾書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氣瓶充裝單位安全責任承諾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氣瓶充裝單位安全責任承諾書 1
為落實我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保證氣瓶的安全使用,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做出以下承諾:
一、保證所充裝的氣瓶全部是本單位自有產權瓶,對氣瓶的安全負責。
二、不充裝超過檢驗周期、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及報廢的氣瓶,負責將超期氣瓶和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氣瓶送交氣瓶檢驗站檢驗,對所有報廢氣瓶送交鋼瓶檢驗站報廢銷毀。
三、在用的`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做到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驗、定期效驗。
四、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五、向消費者保證充裝的氣體質量和充裝量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并向氣瓶使用者宣傳安全使用知識。
六、嚴格按照氣瓶安全技術規范及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從事充裝經營活動。
七、我單位如果違反上述條款將接受相關監督管理部門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嚴肅查處。
以上承諾,我們接受社會各界及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
承諾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氣瓶充裝單位安全責任承諾書 2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等有關規定,氣瓶充裝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一旦發生事故,氣瓶充裝單位應該依據事故調查確定的原因,承擔相關直接責任。
氣瓶充裝單位主體責任主要包括:
1、應當符合充裝許可條件,依法取得充裝許可;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充裝活動;應建立健全氣瓶充裝安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應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2、對自有產權氣瓶建檔登記;按規定負責氣瓶的維護、保養和顏色標志的涂敷等工作;
3、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負責做好氣瓶充裝前的檢查和充裝記錄,并對氣瓶的充裝安全負責;
4、負責對充裝作業人員和充裝前檢查人員進行有關氣體性質、氣瓶基礎知識、潛在危險和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的培訓;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持證上崗;
5、負責向氣瓶使用者宣傳安全使用知識和危險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裝的氣瓶上粘貼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及國家標準規定的.警示標簽和充裝標簽;
6、負責自有氣瓶的管理,按規定負責氣瓶的送檢工作,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氣瓶送交州級以上質監部門指定的氣瓶檢驗機構報廢銷毀;
7、不修理、改裝氣瓶或將報廢氣瓶翻新后使用;不將使用過的非重復充裝氣瓶再次進行充裝;
8、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按規定進行的監督檢查;配合氣瓶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特此告知,請予遵守。
注:本告知書一式兩份,生產單位、監察機構各執一份。
承諾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氣瓶充裝單位安全責任承諾書 3
為了進一步加強液化石油氣鋼瓶充裝的安全管理,維護廣大用戶的利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我單位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氣瓶充裝許可規則》等有關規定,并鄭重承諾:
(一)向氣體消費者提供氣瓶,并對氣瓶的安全全面負責;
(二)負責氣瓶的維護、保養和顏色標志的涂敷工作;
(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負責做好氣瓶充裝前的檢查和充裝記錄,并對氣瓶的充裝安全負責;
(四)負責對充裝作業人員和充裝前檢查人員進行有關氣體性質、氣瓶的基礎知識、潛在危險和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的培訓;
(五)負責向氣瓶使用者宣傳安全使用知識和危險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裝的氣瓶上粘貼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及國家標準規定的警示標簽和充裝標簽;
(六)負責氣瓶的送檢工作,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氣瓶送交地(市)級或地(市)級以上質監部門指定的氣瓶檢驗機構報廢銷毀;
(七)配合氣瓶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在充裝工作中絕不充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瓶:
(一)不具有“氣瓶制造許可證”的.單位生產的;
(二)非自有產權氣瓶、非托管氣瓶;
(三)制造日期無法確認、報廢氣瓶或使用年限超過規定的氣瓶;
(四)未經檢驗或超過檢驗期限的。
我單位鄭重承諾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并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充裝單位(蓋章)
充裝單位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氣瓶充裝單位安全責任承諾書 4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我作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是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特種設備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符合《氣瓶充裝許可規則》、《氣瓶使用登記管理規則》,認真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和杜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并鄭重承諾:
一、認真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使用法定職責,按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管理機
構發揮職能作用。保證在充裝許可證范圍內充裝氣瓶,并持續符合要求。保證不使用未經注冊登記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其氣瓶。保證不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報廢氣瓶以及超期未檢氣瓶。
二、嚴格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具有工作記錄和見證材料,具有完善、真實的充裝記錄、檢查記錄、收發放記錄。充裝活動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能夠保證充裝工作質量。
三、加強對本單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節能培訓和教育,保證負責人(站長)、技術人員、充裝人員具有充裝作業項目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堅決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四、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并做好記錄,按時將特種設備、安全附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檢驗。及時將超期未檢鋼瓶、報廢鋼瓶送鋼瓶檢驗站檢驗處理。
五、保證充裝的氣瓶充裝標簽、警示標簽以及安全附件齊全,瓶體顏色正確,有永久性標識,而且氣瓶必須在檢驗合格周期之內。
六、能夠對氣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氣瓶進行指導、提供服務。
七、制定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定期組織事故應急演練。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立即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并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和善后工作。
八、以上承諾,我將不折不扣予以落實,如有違反,自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和接受相關處罰,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予以監督。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諾時間: 年 月 日
【氣瓶充裝單位安全責任承諾書】相關文章:
縣質監局氣瓶充裝單位安全治理工作計劃11-01
縣質監局氣瓶充裝單位安全治理工作計劃11-01
縣質監局氣瓶充裝單位安全治理工作計劃11-01
縣質監局氣瓶充裝單位安全治理工作計劃11-01
縣質監局氣瓶充裝單位安全治理工作計劃11-01
縣質監局氣瓶充裝單位安全治理工作計劃11-01
縣質監局氣瓶充裝單位安全治理工作計劃11-01
縣質監局氣瓶充裝單位安全治理工作計劃11-01
縣質監局氣瓶充裝單位安全治理工作計劃11-01
縣質監局氣瓶充裝單位安全治理工作計劃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