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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方案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高中招生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高中招生方案1
根據xx縣教基[20xx]122號文件《xx縣20xx年高中招生建檔錄取工作的通知》的指導精神,現就我校20xx屆畢業生建檔工作布置如下:
一、人員安排
組長:劉xx
副組長:齊xx
辦公室:朱xx 曹xx 方xx
成員:周x 陳x 王x 宋xx 王xx
二、建檔日程安排
三、建檔對象
656分——省示范高中計劃內錄取參考線(不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585分——市示范高中計劃內招生(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擇校生)錄取參考線;515分——一般普通高中計劃內招生(含市示范高中擇校生)錄取參考線;457分——普通高中招生(含綜合高中)建檔線。
在初中每多讀一年的應屆生,在總分中遞增10分建檔;二女結扎戶子女在總分中降低10分建檔。
凡志愿上普通高中的考生,無須建立檔案,而且只準建立一份檔案,并可在檔案的`志愿表相應的志愿欄內填報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志愿。
四、建檔內容
1、中學生學籍檔案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入檔),電子信息采集表原件。
2、宿松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操作表(試行)。
3、宿松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
4、畢業生登記表。
5、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期中學生素質報告單。
6、戶口證明材料(戶口簿復印件等)。
7、按規定享受政策性照顧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驗審后退回,復印件入檔)。
8、休復、轉入、跳級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驗審后退回,復印件入檔)。
9、20xx年宿松縣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班報名推薦表(報考特長班)。
10、宿松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20xx年新生報名志愿表(報考職業高中)。
所需材料必須完整齊全,缺少一件不予收檔。
五、建檔要求
1、報考縣內職高,即縣職教中心、許嶺職高、王嶺職高、電子學校、陽光高中五所學校,考生只須填一張報考職高志愿表即可(志愿表由教育股發),此表交熊濤同志。
除上述五所職高外,凡報考市編《報考指南》上的中職、中考學校,一要填“志愿卡”,二要建中專檔,建檔材料和“志愿卡”由各學校根據所報考人數在招辦領取(考生結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必須入檔)。
報考中專交檔時間與普高交檔同步進行,即7月22日(第二批8月12-15日)。交檔時到微機室讀“志愿卡”,中專檔案交招辦。
2、嚴把資格審查關,組織專人進行了嚴格的資格審查。
3、建檔學校必須按建檔要示,用鋼筆如實填寫,不得留空,字跡要清楚工整,不得潦草,不得涂改。考生姓名、學號、準考證號、家庭住扯等,必須與實際即原報名的所有表冊一致,否則視為資格有問題。考生分數欄由建檔學校統一粘貼建檔分數條。
4、報考志愿欄要求認真指導考生慎重填寫(學校不得代填),并且考生家長要簽字蓋章。志愿欄填“不服從”或該欄不填寫的視為放棄,均不能保證錄取。擇校的考生,志愿填寫要參照所填學校收費標準,充分考慮到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5、按規定享受政策照顧的有關證明材料,必須在局教育股交驗原件后,再將復印件入檔,否則不予加分。
6、凡在初中就讀四年以上(含四年)的應屆生,送檔時必須將經批準的休學原件當面交驗,再將復印件入檔,否則按歷屆生論處。凡考生學號不是報名學校的,送檔時必須將經批準的轉學或有關證明原件當面交驗,復印件入檔。
7、填寫志愿時務必參考各校招生人數及全縣各分數段人數。
六、中考查分
1、 申報時間: 7月16日期7月17日,逾期不受理。
2、 各校以校為單位,申報查分分科次,按每科次3元到財務股交費,并領取查分通知單。
3、 查分通知單需填寫學校、考生姓名、座位號并注明所查學科。
4、 7月18日下午5點到教育局六樓會議室領回查分結果。
高中招生方案2
為做好20xx年我校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加強考試工作的管理,保證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并對考試過程進行有效監督,決定成立我校20xx年中考考試領導小組:
組長(主考):xx
副組長:對方帶隊副主考
成員:xx
xx初三年級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各小組工作職責及人員如下:
一、考務組:
xx(負責人)。
具體負責考務組織,實施考場檢查。
1、準考證準備工作,并在6月17日下午4點前發給各個班主任。
2、考場布置,封條、桌角號、考場監考員所需的文件包準備。
3、考試用的草稿紙準備(xx負責)、試卷袋的各個環節的簽領交接單、學校介紹函等準備(xx負責)、廢棄答題卡袋的準備(xx負責)。
二、信息組:
xx(負責人)。
考場情況匯報、機房性能安全等工作。
1、考試前一周按照市招辦要求進入考務系統,查看本校網絡系統、播音系統是否正常。
2、準備10臺手提電腦,以備斷電情況發生。萬一英語聽力因故不能使用校園廣播系統,學校將使用手提電腦進行英語聽力播放,xx負責40027~40030考場、xx負責40031~40034考場、xx負責40035~40038考場、xx負責40039~40042考場、xx負責40049~40051考場,xx老師請在6月19日下午3點前檢查各手提電腦的充電及開機運行情況。
3、每科考試前后,xx應按照考務系統的統一指令進行各項操作,并及時匯報考點考場各項工作情況。
4、6月22日上午7點半,學校將對校園廣播系統進行最后一次調試,屆時將由xx通知本系統的供應商派駐專人到校進行協助。
三、保密組:
xx(負責人)。
具體負責試題的領取、回送、安全保密、保管等工作。試卷袋
1、請xx在6月19日下午3點前打印好學校介紹函,并在每天上午7:15分前到達xx區保密室領取上午考試科目的試卷袋、答題卡袋、備考卷袋。上午考試結束后,請將上午考試科目的試卷袋、答題卡袋、備考卷袋、作廢答題卡袋(如有)交回xx區保密室,同時領取下午考試科目的`試卷袋、答題卡袋、備考卷袋回學校檔案室保管,下午考試結束后,請將下午考試科目的試卷袋、答題卡袋、備考卷袋、作廢答題卡袋(如有)交回xx區保密室。
謹記,從區保密室領取試卷之后,直接返回學校保密室,沿途不作任何停留。
四、檢查組:
xx(負責人)。
考試結束之后,負責檢查答題卡裝袋、填涂是否規范。
xx負責40027~40030考場、xx負責40031~40034考場、xx負責40035~40038考場、xx負責40039~40042考場、xx負責40049~40051考場
1、請主考在每場考試前強調監考員應認真核對考生填涂信息,及時總結上一場考試各個考場的檢查情況。
2、主考在每場考試前應強調監考員開啟試卷袋前要由學生檢查確認試卷袋包裝完好并簽字,開考后15分鐘,監考員應按照相關要求填寫考場點名卡,考試結束后認真填寫試卷袋、答題卡袋封面。
3、考試正常時,監考員將“正常”字樣寫在答題卡袋“考場記事”欄上;如有違紀、更換答題卡等情況,同樣寫在答題卡袋“考場記事”欄上。
4、裝袋要求:監考員將答題卡袋、試卷袋、草稿紙、作廢答題卡整理好等待檢查組人員檢查后才密封。監考員用紅筆在缺考學生答題卡指定位置填寫準考證號、姓名、考場號、座位號,再用2B鉛筆填涂考場號、座位號和缺考信息點。考場內的空白答題卡一并放入答題卡袋,作廢的答題卡交回給學校考務辦公室統一上交區招辦。
五、宣傳組:
xx(負責人)。
負責校園內標語、橫幅懸掛。
六、后勤組:
xx(負責人)。
具體負責考試期間的安全保衛值班、水電、后勤保障工作。
1、請總務安排好考試期間用水、用車等,如有需要,請安排好用餐。
2、請保障本校的供電系統正常使用,在6月19日下午3點前做最后一次電路的檢查。
3、xx負責好考務室的接待工作,負責保管監考老師的手機等保管工作(準備一個空箱子放手機、手袋)。
七、醫務組:
請有資質的醫生協助。
具體負責考試期間學生生理、心理健康狀況。
1、準備好必備藥品。
2、如有學生因病產生的突發事件,請醫生及時把該學生帶到備考室并及時上報市、區招考辦,按照相關文件妥善處理。
八、送考組:
xx(負責人)各班主任、各科學科教師。
具體負責學生考前準備、送考工作。
1、6月19日上午第4、5節課,初三年級學生在架空層召開考前動員會(強調考生守則、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學習、考試期間心理調整、考試答題技巧等),由xx主任負責主講。
2、6月19日上午12點學生熟悉考場,下午在家準備考試用品。
3、中考三天,每天上午7:40前,下午2:30前班主任應準時到達班級,指導學生備考。每場開考前30分鐘把學生的準考證發到學生手中,每場考試結束后收回學生準考證,以備下一場考試使用。(22日下午化學科的考試之后不需要收回學生準考證,由學生自己保管,以作紀念。)
4、6月20日上午7:40前請語文老師回到所任教的班級,指導學生備考并送考,6月21日上午7:40前請數學老師回到所任教的班級,指導學生備考并送考,6月22日上午7:40前請英語老師回到所任教的班級,指導學生備考并送考。
5、6月22日下午3:00~4:00初三年級班主任請到學校二樓報告廳參加中考志愿
高中招生方案3
一、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選拔領導小組,業務校長任組長的工作、面試小組,負責選拔推薦工作,并組建監督小組。
領導小組:
組長:,組員:學校領導。
工作、面試小組:組長:,組員:校領導、年級領導和教師代表。
監督小組:組長:,組員:學校成員3人。
二、推薦原則:自愿、公平、公正、公開、擇優。
三、推薦名額:根據北大要求今年只推薦理科生1名。
四、推薦對象:優秀高三理科應屆學生。
五、推薦條件:
1、思想品德高尚。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熱愛學校;孝敬父母,尊敬老師,團結同學;關心集體,熱心公益,樂于助人;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2、綜合素質優秀。志向遠大明確,具備發展潛能,有強烈的好奇心和創新意識,多方面素質表現突出。
3、學科成績突出。高一上、下學期期末成績列全年級前40名,高二上、下學期期末及高三第一次考試成績列全年級前30名。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
六、實施程序:
宣傳、發動→自主申報→級部推薦→工作小組審核→面試確定初步人選→領導小組復審評定→公示。
1、宣傳、發動:學校通過校園公示欄、校園網站等公布《實施方案》,做廣泛的宣傳發動工作。
2、自主申報: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均可到所在高三年級級部辦公室領取并填寫《縣實驗高中20xx年北京大學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申報表》,并上交證明自己實力的入高中以來的獲獎證書目錄及原件、復印件,另交1000字左右的自薦材料及班主任推薦信。
3、級部推薦:各級部組成推薦工作組,對學生的申報材料和學科成績進行核實,擇優推薦到學校工作小組,級部主任填寫級部推薦意見并簽字,名額不超過3人。
4、工作小組審核:
工作小組根據推薦范圍及條件,對各級部報送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核,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5、面試確定初步人選:面試內容包括個人陳述(5分鐘)、現場答辯(10分鐘)兩部分。工作小組根據學生綜合表現,確定推薦人選順序,上報學校選拔領導小組。
6、選拔領導小組復審評定:學校領導小組對工作、面試小組推薦的'人員進行復審,確定推薦人選。
7、公示: 學校將在校園網站、校內公示欄對最終確定的推薦人選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師生、家長和社會媒體的監督。公示無異議,學生進行個人信息網上填報,并郵寄相關材料至北京大學。
8、工作時間表:
11月8日 公布方案
11月8—9日 學生報名(截止到9日中午12:00)
11月9日下午 級部推薦
11月10日上午 確定面試名單
11月10日下午 面試
11月11日 公示推薦人選(一周)
11月18日 準備報送材料
附:1、縣實驗高中北京大學20xx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監督、舉報電話:
2、北京大學20xx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投訴接待聯系方式:
地址:市海淀區頤和園路5號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傳真:
北京大學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
說明:為了能夠準確及時地進行信息反饋,學校只受理實名舉報。
高中招生方案4
近日,20xx年岳陽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出爐,岳陽市區(市直、岳陽樓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南湖新區)普高計劃招生7170人,其中省級示范性高中:市一中830人,市十五中800人,市十四中600人,岳陽中學580人。
據悉,市直普通高中面向市區(市直、岳陽樓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南湖新區)初中學校招生;民辦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經市教育體育局批準,可在本市其他縣區統籌調劑,安排招生。在岳陽市外就讀初中、沒有參加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不得參加市直普通高中錄取。
此次,普通高中招生(含自主招生)文化考試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合二為一。普通高中招生以學生學業水平+科考試成績作為錄取的主要依據,并將考查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作為重要依據,未達到初中畢業標準(即全市統一考試+科平均成績合格,考查各科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合格)的學生不得錄取為普通高中學生。高中學校不得以招生為目的.另行組織文化考試。
普通高中考試科目為:
九年級: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
八年級:生物學、地理、信息技術。考試形式為,語文、數學、英語實行分堂閉卷筆試;道德與法治和歷史、物理和化學、生物學和地理實行合堂閉卷筆試。
7月2日上午8:00,將開通網上招生系統志愿正式填報功能,學生需在網上填報志愿。7月4日下午至5日上午,各學校打印學生志愿表,組織家長簽字確認。每名學生可填報提前批志愿,第一、第二、第三志愿。根據普職協調發展的要求,學生還可自主填報三所中職學校。沒有填報網上志愿和沒有按時填報網上調劑志愿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高中錄取資格,不予錄取。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由中招辦組織實施,按照先省級示范性高中后一般普通高中、先提前批次后普通文化生的錄取順序,分批次進行網上錄取,同一類別學校按模擬錄取分數線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結果通過中招網和錄取學校網站發布,學生可登錄查詢。
高中招生方案5
考試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試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科目Ⅱ的考試結果是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
科目Ⅰ:語文、數學、英語(德語/法語)、物理、化學、體育6科,總分720分,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其中,體育滿分50分。
科目Ⅱ: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A、 B、C、D四個等級,D等為不合格;等級劃分標準為:依成績排序,考生總數的前40%為A等,前70%為B等及以上,前90%為C等及以上,成績達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為D等。
同等學歷社會考生和初中畢業生,已參加過科目Ⅱ考試,等級為D等的,可允許參加下一屆同科次單科補考,補考成績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計;等級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補考。
外地回蘭考生和因休學、轉學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須參加生物、地理補考,補考后成績按正常等級標準核算。
高中招生方案6
〇主城區公辦普通高中、白溝新城公辦普通高中及全市民辦普通高中錄取分為四個批次。
〇啟用全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統”網絡平臺,確保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〇除省教育廳有明確規定,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今年起停止在保定市招生。
X月X日,保定市教育局公布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錄取、適度傾斜、促進均衡的原則,按照考生所填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今年,保定市繼續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額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分配名額適當向區域內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傾斜;嚴格控制普通高中大班額,起始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鼓勵將班容量減至50人以下;各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在全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統”網絡平臺同步開展招生工作,不得錄取無河北省中考成績的學生。
招生范圍
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范圍為:各縣(市)和清苑區、徐水區、滿城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原則上在本縣(市、區)域內招生;保定一中宏志班、保定三中人大班、保定外國語學校小語種班、保定七中藝體生面向全市招生;主城區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國語學校、保定七中(文化生)、保定田家炳中學、保定白溝新城第一中學面向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白溝新城招生。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范圍為:民辦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和經外市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范圍招生。其中,本市域招生按統招計劃和自主計劃相結合方式實施招生,統招計劃不得低于學校年度總招生計劃的.50%。統招計劃依托中考網絡平臺,依據考生志愿由招生部門統一組織錄取;自主招生計劃實行學校自主招生。統招計劃錄取結束后方可實施學校自主招生。
為擴大優質普惠高中教育資源供給,經學校申請并經市教育局審核批準,符合條件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可面向主城區(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和白溝新城招收公益生,公益生學費標準不得超過市區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收費標準。經批準招收公益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要提前制定“公益生招生工作方案”,明確招生方式、收費標準、分班辦法等,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在中考結束后6月30日前在官網上公布。
除省教育廳明確規定的“空軍青少年航空班”“海軍青少年航空班”可在全省范圍內招生外,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20xx年起停止在保定市招生。
志愿填報
考生在中考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可在不同錄取批次按規定填報一個志愿或多個平行志愿,一經確定,不得變更。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和教師等應尊重學生填報志愿的權利,不能強迫學生填報指定志愿。考生被其所填報志愿的學校錄取,應在規定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就讀機會,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
錄取批次
20xx年主城區公辦普通高中、白溝新城公辦普通高中及全市民辦普通高中錄取分為四個批次。
提前一批次:保定一中宏志班、保定三中人大班、保定外國語學校小語種班、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藝體特長生、美術中學創新美術人才培養班。
提前二批次:保定一中與清華附中合作設立的“清華附中創新實驗班”,保定二中依托理化生學科優勢設立的“卓越創新實驗班”,保定三中與人大附中合作設立的“人大附中創新實驗班”,保定外國語學校依托外語學科優勢設立的“外語創新實驗班”,保定七中設立的“智慧創新實驗班”;民辦普通高中面向主城區招收的公益生。
第一批次: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指標生。
第二批次:公辦一般普通高中(含藝體生)和全市民辦普通高中。各縣(市、區)可參照上述辦法設定本區域公辦普通高中錄取批次。根據規定,主城區(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和白溝新城初中入學時的片外生、有轉學經歷的學生或未在指定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報考第一批次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指標生錄取時,按中考成績扣減50分后錄取,報考其他批次不扣減分數。
高中招生方案7
根據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市中小學校實施陽光招生的通知》(岳政辦函〔20xx〕36號)和岳陽市教育局《關于認真做好20xx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岳市教通〔20xx〕39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市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岳陽市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劉志高
成員:曹金鐘、童六明、李偉靈、李嘉誼、方良、王德、胡亞君許英姿、萬華政、彭志誠、童來金
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中招辦)設市教育局基教科,曹金鐘兼任辦公室主任,方良兼任副主任。
二、招生范圍及計劃
市直普通高中面向市區(市直、岳陽樓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南湖風景區)初中學校招生,省級示范性高中按計劃面向君山區招生,市直民辦高中在與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銜接后可跨區招生。岳陽市戶籍、在市外就讀初中、沒有參加我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學生原則上不參加市直普通高中錄取。從20xx年起,取消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見附件1)。
三、招生程序
(一)招生考試。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與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合二為一。高中學校不得以招生為目的另行組織其它文化考試。
(二)志愿填報。學生網上填報志愿。每位學生可填報提前志愿,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和是否服從調劑志愿共三類志愿。根據普職協調發展的要求,學生可另自主填報1—2所中職學校。沒有填報志愿的學生不予錄取。
(三)招生錄取。招生錄取由中招辦組織實施,按照先省級示范性高中后一般普通高中、先提前批次后普通文化生的錄取順序,分批次網上錄取,同一類別學校按模擬錄取分數線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結果通過錄取學校網站發布,學生可登錄查詢。
(四)報到注冊。新生要在錄取學校規定的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高中學校根據中招辦下發的錄取名冊接受學生報名,生源學校、招生學校及其上級學籍管理部門根據學籍管理規定辦理畢業、升學和注冊手續。
四、錄取原則及辦法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雙向選擇、擇優錄取”原則,分提前批、普通文化生批和調劑批三類依次進行招生錄取。
(一)提前批次錄取
指標生、特長生、宏志生、日語實驗班四類學生參加提前批次錄取。參加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必須通過相關測試或資格審查并填報提前錄取志愿,每名學生只能填報一類提前批次志愿。被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后續錄取,未錄取的學生按其志愿參加后續普通文化生錄取。
1、指標生。將省級示范性高中招生計劃(不含特長生和在君山區招錄的學生)的60%,按比例分配到市區各初中學校。各初中學校指標生人數=省級示范性高中指標生人數÷市區初中考生總數×該校考生總數。指標生計劃分配見附件
2、初中學校根據本校學生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征求學生意愿確定指標生名單,并在校內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后報中招辦提前預錄。享受指標生的學生必須在畢業學校就讀滿一年以上。指標生設定最低錄取控制線,總分低于志愿學校普通文化生錄取分數線95%的不予錄取。指標生計劃未錄滿的不補錄。
2、特長生。特長生招生計劃由學校申報,市教育局核定。各招生學校制定專業測試方案,報中招辦審批后實施。招生學校須向社會公示特長生招生計劃、測試辦法和測試時間。專業測試時間由招生學校在指定的時間內自主安排。有專業特長的學生可自主報名參加一至兩所學校的專業測試,相應填報一至兩所學校的特長生志愿。測試結束后,招生學校須將測試成績合格的學生名單報中招辦并通知考生所在學校及考生。
特長生實施分類錄取。省級示范性高中先確定各類專業的文化成績入圍分數線,再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提前錄取;一般高中先確定各類專業的專業成績入圍分數線,再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特長生錄取設定最低文化成績入圍控制線,省級示范性高中不得低于中考總分的70%,一般高中不得低于中考總分的60%。特長生計劃未錄滿的'不補錄。
3、宏志生。岳陽市第五中學在招生計劃內招收品學兼優、家庭僻、須統一資助就讀的學生。凡戶口在市區范圍、低保家庭或低保邊緣困難家庭的學生持書面申請及戶口所在地辦事處證明到市五中申請,學校復核后,將符合申請條件的名單上報,中招辦根據志愿,按中考總分從高到低提前錄取。錄取為宏志生的考生中考成績不得低于該校普通文化生錄取線。
4、日語實驗班學生。岳陽市外國語學校招收日語實驗班學生(高中階段攻讀日語且高考參加日語類語言考試)。考生填報日語實驗班志愿,按中考總分從高到低提前錄取。錄取為日語實驗班的考生中考成績不得低于該校普通文化生錄取線的90%。
(二)普通文化生錄取
普通文化生錄取以考生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十科總分為主要依據,按學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分數相同時,根據中考考查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擇優錄取;再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高的優先錄取。市十五中、市外國語學校“國際課赤”招生由學生到學校報名,學校匯總后報中招辦,中招辦在該校普通文化生錄取批次,按中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錄取為“國際課赤”的學生中考成績不得低于錄取學校錄取線的90%。
(三)調劑錄取
所有已填志愿均未被錄取、填寫了調劑志愿且分數達到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的學生可參與調劑錄取。參與調劑錄取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可填報兩所學校的調劑志愿。中招辦將符合調劑條件且填報了調劑志愿的學生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相應的由于被錄取學生未報到而導致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學校,調劑人數為學校未完成的計劃數。參加了特長生測試但沒有填報特長生志愿的不能參與特長生調劑錄取;未填報宏志生、日語實驗班志愿的學生不能參與宏志生、日語實驗班調劑錄取。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招生宣傳。招生宣傳由中招辦歸口管理。中招辦在岳陽教育網站開設岳陽市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專欄,公布招生政策、方案、程序和辦法等;統一印發《20xx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宣傳手冊》,由初中學校發放至每位考生。各高中學校不得另行印發其他招生宣傳材料,不得進入初中學校進行招生宣傳。
(二)加強志愿管理。志愿填報前,中招辦公布市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5分段人數統計情況,由學生根據實際網上自主填報志愿,經家長確認后打印紙質志愿并簽字,志愿經確認上報后不能更改。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指導與培訓,嚴禁任何學校和個人限制和強迫學生選報志愿。
(三)規范招生程序。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表(見附件3)安排招生工作。高中學校要嚴格按中招辦規定程序操作,不準借學科競賽或其他名義提前錄取新生。初中學校要準確及時報送考試、考查和志愿等方面的資料,不得拖延,不得瞞報、漏報和誤報。
(四)加強學籍管理。嚴格按照計劃招生。未經統一審批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同一招生區域不得中途轉學。嚴禁以特長生、日語實驗班、國際課赤身份錄取的學生進校就讀后轉為普通文化生。嚴禁學校以借讀的名義接收未經統一審批錄取的學生,任何學校不得以借讀、轉學名義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五)遵守工作紀律。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增強服務意識,充分利用教育網站等形式宣傳招生政策,利用陽光服務平臺熱情接待和及時處理來信來。教育系統干部教師要正確引導學生和家長填報志愿,帶頭抵制不當擇校行為。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廉政紀律。嚴禁中介招生和買賣生源行為。
(六)強化監督檢查。招生工作全過程置于紀檢監察的監督之下,同時暢通舉報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設立舉報電話(監察室:8805579,中招辦:8805670)。加強招生錄取工作的督促檢查,嚴肅查處招生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高中招生方案8
一、加強組織領導
普通高中招生是普通高中教育的關鍵環節,是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的重要內容。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大力促進和維護教育公平,關系到每一個家庭的切身利益,是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方面。為此,市教育局成立20xx年普通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統一發布招生計劃、確定招生范圍、劃分錄取批次、統一時間進行網上填報志愿,由市招生辦、基礎教育科組織按批次進行全市統一錄取,錄取結果作為普通高中學籍注冊管理部門的注冊依據。要堅決杜絕違規爭搶生源現象,切實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全面實施“陽光招生”,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整體提升普通高中辦學水平,實現城鄉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質量發展。
二、招生計劃
各縣(市、區)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根據域內普通高中布局、辦學條件、辦學規模、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年度目標、規范辦學要求以及初中畢業生數量等情況,編制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市教育局進行審核,確定20xx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27565人,xx市特教學校高中計劃招生60人。xx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附件2),此計劃是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學生學籍注冊的依據,必須嚴格執行,不得超計劃招生,班額必須控制在55人以內,不得出現新的大校額、大班額。
市批準設立的民辦高中學校20xx年在審批機關管轄的區域(以下簡稱審批地)以外招生計劃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0%以內,并逐年遞減。要按照均衡原則,將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以外的招生計劃分配到其他各市。市教育局要將擬定的本市域各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以外的招生計劃書面告知并協商生源地各市教育局,生源地各市教育局根據本市普通高中學位短缺等情況,于6月10日前做出書面回復。各市教育局要將生源地市教育局書面同意的招生計劃,確定為本市域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以外的招生計劃;不得將生源地市教育局未書面同意的招生計劃,確定為本市域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以外的招生計劃。6月20日前并附每所民辦普通高中辦學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以及生源地市教育局書面同意的外地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備案。
單獨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的高中學校,在招生計劃中單獨列招生人數,單獨設置志愿代碼,可以由高中學校組織專業測試,于7月30日前將普通高中特長生專業測試成績表(附件3),按照測試成績由高到底排序,紙質版一式兩份加蓋學校公章和電子版報市招生辦、基礎教育科。錄取時依據劃定的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計劃人數為止。xx八中(xx藝術高中)、雙灤實驗中學面向全市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學校不單獨組織專業測試,依據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績依次錄取,錄滿計劃人數為止,入校報到后進行專業測試分班。
普通高中進行中外合作辦學,均需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審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招生。普通高中“國際部”招生工作,實行計劃單列,納入統一招生管理,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國際部”實行獨立編班,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
依據省文件精神,各公辦高中學校可以有5%自主招生計劃,自主招生由各高中學校成立組織、制定方案,依據考生中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特長,在中考成績公布后進行。如學校確認不進行自主招生,在全市統一錄取時提交放棄自主招生申請,自主招生指標可轉為統招生指標,納入統一錄取。已確認被自主招生學校錄取的學生,享受統招生待遇,不需填報中考志愿,不再進入統一志愿錄取流程。自主招生學校不得重復錄取或轉錄已被全市統一錄取的考生。各高中要主動公開自主招生的方案、錄取結果,于20xx年7月20日前將xx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備案表(附件4)一式兩份報市招辦審核備案。審核中發現自主招生名單有被全市統一錄取的考生,則以統一錄取為準,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向考生做好解釋工作。如未按時上報自主招生名單,視為放棄自主招生名額。
三、招生對象和范圍
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我市轄區范圍內20xx年應屆初中畢業生(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且必須參加中考;民辦普通高中除上述招生對象外,要以審批地招生為主,在優先滿足審批地初中畢業生就學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在審批地外招生,要求中考成績達到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最遲從20xx年開始,民辦普通高中在審批地招生。
空軍青少年航空班、海軍青少年航空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全省范圍內招生。
招生范圍:xx一中、xx二中、存瑞中學、xx八中(xx藝術高中)、雙灤實驗高中、高新區一中、鷹城一中以所在縣區招生為主,面向全市招收部分考生;河北蒙古族高級中學面向平泉市以外的縣區招收蒙古族考生120人;其他公辦普通高中面向本縣(市、區)招生;民辦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面向省內其它市招生人數控制在30%以內。具體招生范圍、招生人數按照20xx年xx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執行。
四、優質高中指標分配生分配辦法
繼續按照省教育廳要求,實行優質高中指標生分配到初中學校辦法,分配比例不低于當年招生計劃的80%。20xx年全市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不包括xx八中、河北蒙中)必須按照招生計劃總數的80%將指標定向分配到初中學校,其它公辦高中由縣(市、區)自定。分配方案的制定,要依據本縣(市、區)內各初中學校報名參加升學考試的學生人數,適當向薄弱校傾斜,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縣城內非薄弱初中可以多校聯合統一分配指標),劃定各高中學校基準線,依據初中學校分配生計劃分校錄取。個別初中基準線以上生源不足的,可以降分錄取,最多降30分;如果降分仍然錄不滿,指標上收,上收的指標用于招生范圍內未被錄取的志愿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補滿為止。各縣(市、區)要于6月20日前將省級示范性高中指標分配生統計表(附件5)向初中學校和社會公布,并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五、志愿填報時間和方法
20xx年考生填報志愿繼續實行中考成績公布后填報,時間為20xx年7月1日9:30至7月4日16:00,考生登錄“xx市教育考試招生信息平臺”填報志愿。各學校要組織好考生的志愿填報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必須由考生自主填報志愿,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替代、干擾甚至阻止考生填報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分兩個批次:
第一批:xx一中、xx二中、存瑞中學、xx縣一中、xx縣一中、xx縣一中、xx市一中、xx縣一中、xx縣一中、xx縣一中、xx縣一中、xx實驗中學(招雙灤區考生)、xxx中學(民辦)、xx區一中(招高新區考生)。
第二批:xx蒙中、xx八中、高新區一中(招高新區以外外的考生)、雙灤實驗中學(特長生)、鷹城一中、xx縣六溝高中、xx實驗中學、xx高中(民辦)、xx文茂高級中學(民辦)、xx福環高級中學(民辦)、xx雙橋卉原中學(民辦)、xx晨曦高級中學(民辦)。
每個批次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志愿。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依據考生志愿,按志愿批次錄取。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應特別慎重,根據所填報志愿順序,一經被上一批次學校錄取,將不再參加后續批次學校的錄取。
市外民辦高中跨市招生的學校在我市實行自主錄取,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方式等進行,不參與本市普通高中統一錄取,但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錄取,不得錄取我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成績的學生。考生若填報了本市高中志愿并被錄取,再到市外民辦高中就讀,將不予調檔,造成不能注冊學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市民辦高中招生要按照xx市教育局20xx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管理辦法執行。
六、招生錄取原則和依據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依據是:
(一)全省統一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6個科目和市級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成績(滿分650分);
(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省級示范性高中要求B等級以上(包括B等級),其他高中階段學校要求C等級以上(包括C等級)〕;
(三)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各類優惠照顧考生的加分項目如下:
①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犧牲民警子女,照顧20分;
②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青年及僑眷高知子女;農村獨生子女;一級至四級傷殘人民警察子女,照顧10分;
③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5分。同時具備上述幾項照顧條件的考生,只選擇其中一項,照顧分數不累加。
七、錄取管理辦法
根據中考成績和考生填報志愿情況確定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其它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根據報考情況可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全市各高中學校的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市招生辦具體負責統一錄取。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工作分兩個批次進行,即第一批、第二批,錄取時間為7月6日—10日。每個批次錄取結束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參加下一批次錄取。
八、學生報到和新生學籍注冊管理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入學機會,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再錄取并為其辦理注冊學籍手續。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錄取學生名單為學生注冊學籍,不得為未經教育行政部門確認錄取的學生注冊學籍。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未經確認錄取的學生轉移電子檔案。
注冊學籍。學生按規定報到后,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中學校要于20xx年8月24日前將xx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學登記表(附件7)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批備案,審批合格后,根據全國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錄入安排,由學校負責導入招生結果,統一授予學籍,實行網上管理。所有普通高中應在9月1日前完成學籍注冊網上提交工作。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管理和學籍管理部門應在9月30日前完成注冊審核及電子檔案轉移。
各學校要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加強日常監管,嚴格實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強化普通高中新生學籍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不得為超計劃招收的學生注冊學籍。按照《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學〔20xx〕2號)要求,對高中新生入學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學籍注冊與實際就讀是否一致,嚴查空掛學籍、無本校學籍實際在校就讀等情況。
九、招生宣傳
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廣,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中學校、和初中學校要建立嚴格的招生信息公開制度,要將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分配生名額、加分政策和招生方式和錄取結果等及時發布,納入校務公開內容,加強宣傳。要充分履行宣傳告知義務,利用多種方式將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及時宣傳到位,做到每一位考生和考生家長應知盡知。要密切關注招生輿情,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關切,對不實報道信息要及時予以澄清。
市教育局統一制發了《xx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知書》樣本(附件6),請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務必將《告知書》于6月20日前發放到每個中考考生手中,經學生、家長、學校校長或主管招生副校長簽字后,上交到各縣(市、區)教育體局統一存檔,以待備查。
十、嚴肅查處違規行為
嚴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普通高中之間借對方名義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普通高中參與舉辦的民辦普通高中以公辦普通高中名義招攬生源;嚴禁公辦普通高中以“幫扶”“集團辦學”“聯合辦學”等名義參與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嚴禁普通高中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普通高中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維護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統一性和嚴肅性,認真落實“嚴禁違規招生”要求,暢通群眾舉報和受理申訴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凡是違反招生規定的公辦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違規情節程度,對負責人進行約談、通報批評和追究相關責任;對學校給予限制申報評優樹模、調減招生計劃、省級示范性高中黃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處理。凡是違反招生規定的民辦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學生,退還所收費用;對學校給予警告,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直至撤銷招生資格、吊銷辦學許可證。
高中招生方案9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市教師進修學院、市直各有關學校:
《莆田市20xx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方案》已報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2月6日
莆田市20xx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方案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2月6日)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均衡發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xx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教綜〔20xx〕13號)等規定,在保持原有方案基本穩定的情況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中考中招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中考報名
(一)報名對象
1、凡本市學籍、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合格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均可報名。由學籍所在學校統一組織網上報名。
2、本市初中往屆畢業生(含同等學歷,下同)在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二)報名時間
全市統一報名時間截止到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錯過報名的,可于5月5日至5月10日補報。
(三)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中考報名確認表;
2、可享受政策性照顧的有關證明。
(四)資格審查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人員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確保應屆初中畢業生特別是20xx年秋季入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資格審查的準確性。經資格審查后的考生,經辦人必須在考生類別信息審核匯總表上簽名,以示負責。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參加我市中考中招與當地戶籍子女享受同等政策。
二、網上志愿填報
我市中考實行網上填報志愿。考生可在學校或其它有網絡的地方,完成中考志愿填報,并且可以隨時查詢自己填報志愿的情況。志愿正式填報時間安排在6月16日至6月19日進行。任何學校或個人無權阻撓、影響考生填報志愿。
個別省一級達標高中由于生源不足,完成當年招生計劃確有困難的,20xx年全市將繼續統一組織未投檔考生網上第二次補報志愿,擇優錄取。已被省一級達標高中投檔的考生不參與二次補報志愿。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各初中學校要做好初中畢業生升學志愿填報的宣傳、指導和組織工作。指導學生根據個人特點和國家對各類人才需求,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高中階段學校。要鼓勵和引導考生填報1—2所中等職業學校。
三、考試的組織與實施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和管理,分為全市統一考試和學校自主考查兩類進行。
(一)全市統一考試的組織
1、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級結束時考試,其它學科統一在九年級結束時考試。
2、考試時間。考試時間共安排3天。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時間各120分鐘;思想品德、物理考試時間各90分鐘;化學、生物、歷史、地理考試時間各60分鐘。體育考試時間、方式、項目另文通知。
3、考試形式
文化課考試除思想品德、歷史科實行開卷與閉卷相結合的考試形式外,其他學科均為閉卷考試。
4、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號編排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應本著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則設置考點,每個考點原則上要有二所學校(含二所)以上的考生,且同一考生校考生數不得超過該考點考生總數的70%。考生準考證號由市中招辦組織各縣區進行現場電腦隨機編排。
5、成績呈現
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試卷卷面分數均為150分,其他學科卷面分數均為100分。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按原始分記載,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7科成績各按A、B、C、D四個等級記載。
各學科A級人數為與考人數的25%;B級以上(含B級)人數為與考人數的40%;C級以上(含C級)人數應不少于與考人數的60%,即該科成績達到及格(該科滿分的60%)以上,扣除A、B兩個等級考生,其余考生確定為C級,當及格以上人數不足總考生數的60%時,降分至與考人數的60%止;扣除A、B、C等級考生以外,剩余部分考生為D等級。
外地轉入莆田的九年級考生,必須參加八年級的生物、地理結業考試補考,并按當次考試統一劃定等級。
6、考試實施
為進一步加強考試管理,端正考風,嚴肅考紀,,20xx年我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繼續實施監考員異校監考制度,嚴格落實監考老師選聘及培訓措施;繼續實行開考前監考員隨機抽簽輪崗制度;繼續實行市派巡視員制度,每考點選派1-2名責任心強,業務熟的市派巡視員;加強對考試過程中考點所有人員手機或無線電通訊設備的管理;繼續實行現場與視頻同步監考,實行錄像回放審看制度。
(二)縣區及學校考查科目的組織
1、考查科目。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學校負責組織包括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含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等)、地方與學校課程(校本課程)考查。
2、考查辦法、時間與成績使用。考查科目的考查辦法與考查時間由縣區教育局自行制定安排。考查內容按新課程標準執行,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由市教師進修學院統一命題。考查成績按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記載,并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和省級達標高中學校錄取的依據之一。
3、考查成績管理。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學校考查組織的管理與督查,學生考查科目成績由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備案。5月30日前將不合格名單報送我局。
四、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辦法
1、資格認定。繼續實行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同一份試卷的“兩考合一”制度。學生畢業資格要求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合格,修滿三年并完成課程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參加全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及縣區、學校考查科目(含補考,具體由各縣區(管委會)組織實施)并通過考核。畢業考試分數線由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自行確定。初中學生畢業資格由學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認定。
2、證書發放。對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由學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畢業證書,對未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應由學籍所在學校發放結業證書。
五、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我市普通高中學校以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作為高中階段招生的主要依據,按學校級別、類型、志愿進行擇優錄取。普通高中學校所錄取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和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10門學科成績應同時達到各類學校的錄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指標執行。本市普通高中學校除省一級達標高中、經審批的民辦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學校不得擅自跨縣區(管委會)招生。省一、二級達標高中學校不得招收不在我市參加統一升學考試的考生。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依據所在縣區最低錄取控制線、本校招生計劃和錄取名冊為新生建立學籍及會考建檔。
(一)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
省一級達標高中由市中招辦負責投檔,按特長生、統招生、定向生順序面向全市招生,根據學生志愿擇優錄取。
20xx年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時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達B級以上(含B級),體育科成績達到C級以上(含C級)。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按省一級達標高中招生計劃數的1:1劃定,物理、化學、思想品德3科成績只能有1科B等級(即AAA或AAB),歷史、地理、生物3科成績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學校考查科目合格,并以語、數、英總分(投檔分)按學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已被省一級達標高中投檔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接收建檔并在校就讀。
20xx年我市繼續試行統招生高分保護政策。以全市20xx屆初中參加中考考生總數的5%劃定當年統招生高分保護分數線。高分保護分數線上的考生,如果統招第一志愿未被投檔,可優先按順序投檔第二、三志愿學校。不希望接受高分保護的考生,應放棄省一級達標高中統招生第二、三志愿的填報。
省一級達標高中投檔名單通過莆田教育網、學籍所在學校以及電話查詢等多條途徑供考生查詢。
1、特長生錄取辦法
(1)報名方式:4月10日前,在莆田教育網公布省一級達標高中特長生招生方案。4月30日前,符合特長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學籍所在學校統一報名,每位考生可根據各校公布的特長生招生方案要求,選擇兩所省一級達標高中填報特長生志愿。
(2)專業測試辦法:
全市特長生統一組織專業測試。具體測試辦法以相關特長生測試文件為準。
(3)錄取原則:一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定達到B等級以上(含B等級);二是必須參加我市中考。
(4)錄取辦法:在語文、數學、英語總分(投檔分)及等級學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按照特長生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具體辦法另文通知)。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如個別招生學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長生招生計劃的,招生指標直接轉為該校統招生計劃。
(5)20xx年起,我市各省一級達標高中分別設立本校一項體育特色項目,凡取得國家二級以上(含二級)運動員稱號,并獲得下列榮譽中之一的考生,一是獲得省錦標賽、省中學生聯賽及其以上運動會單項前三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二是全國性比賽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六名主力隊員,可直接到該特色項目學校報名申請免試破格錄取。
2、定向生錄取辦法
省一級達標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農村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1)定向生指標下達。20xx年,省一級達標高中定向生名額為該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5%。市教育局按各縣區中考報考人數比例分別下達到各縣區。各縣區(管委會)教育局按各農村學校實際參加中考報名人數為基數進行核算,按比例分解。各縣區(管委會)教育局可適當增加教育集團總校(省一級達標高中)向成員校的定向生名額分配比例。
(2)輸送定向生的學校資格。輸送定向生的學校要同時具備以下六個條件:一是學校按照省頒課程計劃要求,開齊開足各學科課程;二是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獲得合格;三是學校班生額不得超過50人;四是學校的輟學率在省定范圍內;五是學校七年級實行免試入學;六是近三年學校未發生學生非正常死亡責任事故。對無法達到以上六條資格中任意一條的,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標。
具體分配方案細則由各縣區在4月10日之前上報市中招辦審批。
(3)定向生資格。報考定向生的考生應為學籍在報考學校并三年均在本校就讀的初中應屆生。
(4)定向生錄取。定向生錄取按下列條件和程序進行:一是成績要求。考生的語、數、英三科總分(投檔分)在當年省一級達標高中最低控制線下30分之內(含30分),物理、化學、思想品德3科成績必須符合BBB及以上等級要求,歷史、地理、生物3科成績均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二是錄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選報兩所學校定向志愿,錄取時按學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三是定向生指標無法完成的省一級達標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標收回并直接轉為該校的統招生指標。
(5)經福建省教育廳批準,我市現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有:莆田第一中學“中美高中課程班”,年招生120人;莆田第五中學“中加高中課程實驗班”,年招生100人;莆田第十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年招生60人;仙游第一中學“中澳高中課程實驗班”,年招生60人。具體招生簡章另行公布,招生計劃不占該校統招計劃。
(二)省二、三級達標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
省二、三級達標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轄區招生,由轄區中招辦負責投檔錄取。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等級要求由縣區招委會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本縣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要求確定,報市中招辦備案。各縣區錄取最低控制線及學科等級要求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7月20日前報市中招辦備案。
(三)民辦高中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經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定后報市中招辦,列入當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各民辦高中自主確定招生錄取方案,5月20日前報送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民辦普通高中根據考生所在縣區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招生,在學校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內擇優錄取。民辦普通高中實行考生填報志愿優先錄取政策。
(四)四年應屆生、五年應屆生和往屆生錄取辦法
1、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四年應屆生時,應在考生語、數、英總分(投檔分)減掉30分后參加投檔錄取。
2、省一級達標高中不得錄取五年應屆生和往屆生。
3、省二級、三級達標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四、五年應屆生和往屆生不受限制。
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廳有關20xx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執行。為確保生源質量,在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的同時,由市中招辦將考生的有關信息(含準考證號、姓名、成績、聯系電話、家庭住址等)刻錄光盤發給全市各中等職業學校,以動員更多的畢業生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讓他們取得一技之長,更好地為經濟和社會建設服務。
1、今年全市五年制高職招生對象為參加我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和下達給我市的20xx年五年制高職招生指導性計劃,根據考生志愿、考試成績及生源情況,經與高職院校協商后確定錄取控制線。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要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確保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完成,進一步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努力做到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體相當。
2、為推進中等職業學校的發展,允許中等職業學校采取集中錄取,后期補招等多種錄取辦法。將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返鄉農民工、進城農民工、退役軍人、生產服務一線職工、下崗失業人員等城鄉勞動者納入當地年度中職教育招生計劃和統計范圍,進一步拓寬生源渠道,擴大招生范圍。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各縣區(管委會)和學校不得封鎖生源和阻撓中等職業學校跨縣區招生。
3、為了方便學生報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簡化招生手續和考生檔案,除五年制高職師范類外,原則上不進行面試和體檢,五年制高職師范類學校的面試、體檢應根據20xx年省、市有關招生文件規定執行。
4、7月27日至8月1日,全市集中錄取報考五年制高職和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中等職業學校錄取花名冊于11月底上報市教育局職成教科。
七、獎勵加分及照顧政策
(一)獎勵加分辦法
為了確保學校開齊開足省頒課程,提升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對下列對象實行獎勵加分:
1、20xx屆考生在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7門學科考試成績全部達到C級以上(含C級,即所有等級學科只要一科為D等級,則不享受以上獎勵加分)的前提下,每取得一個學科A等級,可在語、數、英總分上加2分參加中招錄取。
2、學生綜合素質評定三年總評為A的考生,在語、數、英總分上加3分參加中招錄取。
(二)照顧錄取辦法
1、少數民族考生照顧加分仍按莆田市教育局《關于認真執行少數民族學生中考加分政策的通知》(莆市教
高中招生方案10
一、報考條件
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四項條件:
1、參加中考的初中應屆考生,品行表現好,思想品德考核在良好以上,初中在校期間未受過學校紀律處分。
2、喜愛體育專業學習,有刻苦耐勞精神,體育素質特別好,在初中階段參加以下幾項比賽并獲相應名次:
(1)參加縣(市)中小學田徑運動會獲縣(市)單項比賽前2名;
(2)參加地區(市)級中小學田徑運動會獲單項比賽前3名;
(3)參加省級比賽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獲單項比賽前6名
3、田徑:男生身高在1.70m以上(含1.70m),女生身高在1.60m以上(含1.60m),雙眼裸視力均在4.8以上(體育成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
4、初三年級文化課成績在全校良好以上,中考總分達到450分以上(體育成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
二、報考辦法
1、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在4月25日前向我校體育組報名填寫申請表。
2、根據報名來確定參加我校組織的'素質測試,測試項目為身體條件測定、體育高考四項身體素質及自選專項一項。請各考生在來我校參加測試提前與我校體育組聯系(自備短釘跑鞋)。
3、參加素質測試時,請考生隨帶相關體育比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查后歸還考生。
三、錄取辦法
1、諸暨籍的考生由于體育特長生提前錄取,素質測試上線的考生必須填報普通高中類別,并在普高第一批及第二批的志愿全部填寫“榮懷學校”。
2、中考總分不低于450分(體育成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根據素質測試成績、中考成績并結合身體條件、道德品質擇優錄取(含自費),額滿即止。
3、招生名額:田徑6人(男女兼收),
4、凡對于中考成績好的且素質測試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學校將優先考慮編入創新實驗班,并且享受公費生待遇
高中招生方案11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黃教辦〔20xx〕9號)要求,結合黃岡市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著力推進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健全招生機制,提高辦學質量,促進市區普通高中整體規范協調發展。
二、招生原則
(一)市區統籌。市區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實行統籌管理,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統一劃定錄取資格線、統一錄取審批。
(二)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以考生中考成績為依據,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照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公平公正。嚴格遵守省、市普通高中招生規定,實施陽光招生,建立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招生機制。
(四)協調發展。科學調控高中學校辦學規模,合理分配市區生源,促進市區普通高中協調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的需求。
三、招生學校
黃岡中學、黃州中學(黃岡外校)、黃州區一中、黃岡市藝術高中、黃岡市體育中學、黃岡市菱湖高中、黃岡市大光華高中、黃岡市三博中學、黃岡美苑高級中學。
四、招生計劃
(一)招生計劃。市區各普通高中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各學校嚴格按照計劃招生,錄取工作啟動后,一律不再追加招生計劃。具體計劃如下:
(二)特長生計劃。各有關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及招生范圍按照《黃岡市20xx年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方案》(黃教辦〔20xx〕21號)執行。
(三)分配生計劃。黃岡中學分配生計劃按照《關于做好20xx年黃岡中學在黃岡市區招錄分配生工作的通知》(黃教辦〔20xx〕33號)執行。
五、錄取辦法
(一)設置錄取批次。市區普通高中分設五個錄取批次:提前批一:體育藝術特長生(面向全市招生的項目);提前批二:體育藝術特長生(面向黃州區招生的項目);第一批:黃岡中學;第二批:黃州中學(黃岡外校)、黃州區一中;第三批:黃岡市藝術高中、黃岡市體育中學、黃岡市菱湖高中、黃岡市大光華高中、黃岡市三博中學、黃岡美苑高級中學。第四批為中職類學校。
(二)劃定錄取資格線。市區普通高中面向市區和面向區鄉鎮各批次錄取資格線,由市統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和學校錄取批次分別劃定。黃岡中學面向市區和面向區鄉鎮分配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分別不低于黃岡中學在市區和區鄉鎮全部招生計劃應確定的分數線下20分(含)。提前批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資格線按照《黃岡市20xx年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方案》(黃教辦〔20xx〕21號)執行。各學校面向縣市統招生計劃執行生源所在地相應批次錄取資格線。黃岡中學海軍航空班計劃根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三)網上填報志愿。考生根據各批次錄取資格線和本人中考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在網上填報志愿,提前批一由參加面向全市招生的特色學校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填報,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志愿;提前批二由參加黃州區專業統考(黃州區一中足球項目)合格的`考生填報,考生志愿應填報在“平行志愿一”;第二批設平行志愿,考生可填報1-2所相應學校;第三批設平行志愿,考生可填報1-5所相應學校。所有考生統一在“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上填報志愿,未在網上填報有效志愿的考生不能參加普通高中網上錄取。
(四)分批次錄取。各高中學校嚴格按照批次資格線和招生計劃錄取。各批次根據考生分數、志愿和招生計劃,在相應批次最低錄取資格線之上,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一批次有多個志愿的,按照平行志愿規則錄取。黃岡中學的統招生計劃和分配生計劃同步錄取,若分配生計劃未完成,調整為統招生計劃。
黃州中學(黃岡外校)和黃州區一中面向黃州區鄉鎮統招生計劃共250人,實行統一劃定分數線、分學校對口招生。黃州區路口中學、黃州區陶店中學第二批次線上考生全部由黃州中學(黃岡外校)錄取,考生第二批次須填報黃州中學(黃岡外校)志愿;黃州區堵城中學、黃州區陳潭秋中學、黃州區新河中學第二批次線上考生全部由黃州區一中錄取,考生第二批次須填報黃州區一中志愿。填報非對口高中學校志愿無效。
黃岡市區第三批學校投檔錄取時先投黃岡市區和黃州區鄉鎮第三批最低錄取資格線上考生(黃岡市區和黃州區鄉鎮考生合并排序投檔),錄取后剩余計劃再投檔錄取其他縣市填報了黃岡市區第三批學校志愿、且中考成績在生源所有縣市第三批最低錄取資格線上考生。各學校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招生計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黃岡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各初中學校要加強招生政策和平行志愿填報方法宣傳培訓,指導考生科學合理填報志愿;要加大分配生政策宣傳力度,提前比照黃岡中學分配生條件對畢業生分配生資格進行審核。各高中學校要成立招生專班,指派專人負責,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宣傳、咨詢和指導,及時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招生政策家喻戶曉,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二)嚴格執行政策。各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和規定,嚴格按照市區普通高中招生方案錄取,不得再另行制定政策;要將本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錄取辦法、收費標準向社會公示,及時告知廣大考生及家長;要推進陽光招生,增強招生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學校要加強招生工作管理,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嚴禁虛假招生宣傳,嚴禁惡性搶拉生源,嚴禁有償招生,嚴禁干涉考生自主填報志愿,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擅自降線招生,嚴禁擅自提前招生,嚴禁在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前組織學生報名收費,嚴禁違規借讀、空掛學籍,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凡違反招生規定的,嚴肅查處,并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高中招生方案12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中學:
為做好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相適應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實發揮中小學教育教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對推動和保障課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及《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xx〕2號)精神,結合揚州教育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堅持有利于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推進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有利于推動中小學實施新課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堅持有利于提高義務教育實施水平,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堅持有利于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的發展,促進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發展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
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科目設置及安排
1.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為考試科目,在初三年級進行。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各文化學科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全市統一組織網上評卷。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按省統一要求組織,成績計入英語學科總分。各科考試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合成,合成后由各縣(市、區)發布。中考體育考試工作方案另發,各縣(市、區)于5月10日前結束考試工作。文化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8日,考試結果以分數形式呈現,考試日程、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見下表:
表一:文化考試日程
6月16日
6月17日
6月18日
上午
科目
語 文
數 學
英 語
時間
9:0011:30
9:0011:00
9:0010:40
下午
科目
化 學
物 理
思想品德
時間
15:0016:40
15:0016:40
15:0016:00
科目
歷史
時間
16:3017:30
表二: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
科 目
分 值
考試時間(分鐘)
語 文
150
150
數 學
150
120
英語(卷面)
120
100
英語(口語及聽力)
30
20
物 理
100
100
化 學
100
100
思 想 品 德
50
60
歷 史
50
60
體 育
30
2.會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為畢業會考科目,地理、生物學科按全市統一要求,在初二年級進行,實行閉卷考試,考試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各縣(市、區)組織考試。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體方案后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在初三年級的5月份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在初二年級的6月份進行。
會考是中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考科目成績均合格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
3.考查科目
信息技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為考查科目,考查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信息技術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考試形式為上機操作,縣(市、區)組織考查,在初二年級的6月份進行;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由縣(市、區)組織命題,學校組織考查。考查科目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能力的重要內容。
4.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的重要手段,其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和高中錄取的必備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全面收集學生基礎性發展信息,將評價貫穿于教育教學全過程。各初中學校要建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報告書和《成長記錄袋》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應參照學生成長記錄和學生本人、同學及相關人員提供的信息。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公示和解釋。綜合素質評價獲得優秀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及時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用等級加評語的方式呈現。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等。各初中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各班級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不得少于3人,評價小組主持班級學生的綜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要在充分聽取學生意見的基礎上,由評價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各初中學校應對初中畢業學生進行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的全面鑒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達C級以上者方可畢業。市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地各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組織檢查。
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加強高中招生計劃的管理
高中學校必須按照計劃招生。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會同發展改革部門編制,在中考報名前向社會公布。各地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突破計劃招收學生,未經批準的招生行為無效,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辦理學籍。
2.規范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應屆初三學生都必須參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內招生都必須以中考成績為錄取依據,任何學校都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錄取無中考成績的學生,不得舉辦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錄取審批依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按照縣(市、區)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審批省教育廳學籍庫電子注冊程序進行。公辦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
3.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
為促進初中教育均衡發展,繼續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辦法,定向招收指標應不低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并按一定分配辦法分配到初中學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當地招生實際確定熱點普通高中,省四星級高中應該確定為熱點普通高中。鼓勵和支持民辦高中也招收指標生。
4.支持和規范民辦高中招生
支持民辦教育的發展,民辦高中與公辦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利。民辦高中招生統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可自主決定招生范圍,可以提出跨省轄市招生的要求,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報經市教育局審批后編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面向市內招生必須以中考成績為依據,不得另行組織考試。民辦高中跨省轄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組織獨立招生考試,招生廣告(含紙質、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形式)需與招生計劃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錄取手續由學校到生源地市級招生工作管理部門辦理。公辦高中與民辦高中的招生應分開,不得相互代招。
5.繼續實行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辦法
由市教育局根據各地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錄取控制線下的學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控制線下的學生建立學籍。優秀運動員錄取依據市政府辦公室相關文件執行。
6.加強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學校進行中外合作辦學或舉辦國際課程班,均需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審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或國際課程班名義招生。經過審批的招生均按本文相關規定執行。
7.高中學籍實行電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學籍電子管理要求,實現中招系統與高中學籍管理系統的數據對接。各高中學校招收的學生,須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在全省高中學籍管理系統中電子注冊。通過電子注冊,方可取得學籍。不符合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和本文規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沒有取得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能作為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中考是基礎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對義務教育段教育教學質量的終端檢驗。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保證初三年級學生全部參加中考。任何部門和學校都不得動員或組織學生不參加或變相不參加中考。各高中階段學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錄取學生。凡沒有中考成績的學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其建立高中階段學校學籍檔案。
2.中考方案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嚴肅性和權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學校都無權更改中考方案。
3.思想品德、歷史學科繼續實行開卷考試。各地、各校要認真研究,以考試改革為契機,推進教學方式改革。開卷考試只允許攜帶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試可攜帶市教研室統一印制的中考時政學習材料)進入考場,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4.要重視建立和認真實施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初中學生畢業制度,充分發揮考試評價改進教學和促進學校、教師和學生發展的功能,不斷提高義務教育教學質量。
5.要高度重視會考科目和考查科目。會考成績是學生能否畢業的重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錄新生和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各地要加強會考的組織工作,會考組織部門要與中考組織部門相一致,要嚴肅考風考紀,提高會考的信度。
6.要建立嚴格的中考命題、審題制度,確保命題質量和學業成績的科學性、公平性。教研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命題和綜合測評的研究,組織中考命題專項培訓,不斷提高評價與考試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統一組織下做好網上評卷工作,按照要求選派優秀教師參加閱卷工作,提高組織化程度,確保與評卷相配套的硬件設施及工作環境,確保評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要在保證評卷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評卷效率。
8.要充分認識到中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大對中考改革的宣傳力度,提高中考改革的透明度和開放度,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與廣泛支持。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大人力和經費投入,確保中考改革順利、平穩進行。
高中招生方案13
為讓全社會了解珠海市南屏中學職業高中部近年辦學成果,做好我校職業高中專業轉型升級工作,圓滿完成20xx年學校烹飪及酒店服務與管理專業招生工作,特制定學校職業高中部招生宣傳工作方案。
一、“幸福珠海開心家宴”系列活動
(一)系列活動一:啟動儀式暨學校職業教育成果展示活動
時間: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點:南屏中學職業高中部五樓宴會廳
參與人員:邀請區領導及主辦單位領導、香洲區各中學領導、協辦單位領導、校企合作單位代表、優秀畢業生代表、在校學生及家長代表參加。
活動內容:1、活動啟動儀式;2、學校職業教育成果展示。
特區報報道方案:在新聞版發布消息。
(二)系列活動二:“我為媽媽做個菜”
時間:5月13日
地點:南屏中學職高五樓烹飪操作室
活動內容:
1、邀請50至100對母子參與活動,請南屏中學烹飪專業學生進行一對一廚藝指導。
2、特區報社報道方案:
(1)為配合本次活動,進行問卷調查,并公布調查結果;
(2)請專家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
(3)活動預告消息,并全程跟蹤報道。
(三)系列活動三:“幸福珠海,開心家宴”母子廚藝大賽
時間: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點:南屏中學五樓烹飪操作室
宣傳報道方案:
1、在特區報要聞版刊發3到4次預告及活動進展跟蹤系列報道。
2、比賽正式開始后,在特區報刊發活動消息和半版專題報道(圖文)。
二、珠海市南屏中學職業高中部辦學成果報道
時間:4月26日—6月23日
宣傳:
(一)特區報社專題報道半版專題;
(二)消息2-3篇
報道內容:
1、畢業生報道(烹飪、酒店服務與管理科組提供材料);
2、實習、實訓、校企聯合辦學報道(實訓處提供材料);
3、學生近四年參加技能大賽成績回顧報道(烹飪、酒店服務與管理科組提供材料);
4、舒展學生自信的翅膀,鑄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處提供材料)
三、對全市各中學進行招生宣傳活動
(一)時間:5月4—6月15日
(二)活動內容:
1、送招生簡章到全市各中學;
2、到斗門城東中學、橫山中學等學校進行招生宣傳活動;
3、6月22日與本校初三部分學生舉行填報志愿懇談會。
四、系列活動及宣傳報道組織架構。
珠海特區報、香洲區教育局和南屏中學聯合成立組委會,組織、策劃、協調所有系列活動和宣傳工作。珠海特區報派出骨干文字和攝影記者組成報道專責小組進行及時報道。
高中招生方案14
根據cc縣教基[20xx]122號文件《cc縣20xx年高中招生建檔錄取工作的通知》的指導精神,現就我校20xx屆畢業生建檔工作布置如下:
一、人員安排
組長:劉文德
副組長:齊長明
辦公室:朱才彬、曹賢鋒、方丙國
成員:周世軍、陳潔、王強、宋澤寶、王永平、桂雪枝、朱曉燁、石交林、胡賽平、張行廣
二、建檔日程安排
xxx
三、建檔對象
656分——省示范高中計劃內錄取參考線(不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585分——市示范高中計劃內招生(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擇校生)錄取參考線;515分——一般普通高中計劃內招生(含市示范高中擇校生)錄取參考線;457分——普通高中招生(含綜合高中)建檔線。
在初中每多讀一年的應屆生,在總分中遞增10分建檔;二女結扎戶子女在總分中降低10分建檔。
凡志愿上普通高中的考生,無須建立檔案,而且只準建立一份檔案,并可在檔案的志愿表相應的志愿欄內填報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志愿。
四、建檔內容
1、中學生學籍檔案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入檔),電子信息采集表原件。
2、cc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操作表(試行)。
3、cc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
4、畢業生登記表。
5、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期中學生素質報告單。
6、戶口證明材料(戶口簿復印件等)。
7、按規定享受政策性照顧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驗審后退回,復印件入檔)。
8、休復、轉入、跳級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驗審后退回,復印件入檔)。
9、20xx年cc縣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班報名推薦表(報考特長班)。
10、cc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20xx年新生報名志愿表(報考職業高中)。
所需材料必須完整齊全,缺少一件不予收檔。
五、建檔要求
1、報考縣內職高,即縣職教中心、許嶺職高、王嶺職高、電子學校、陽光高中五所學校,考生只須填一張報考職高志愿表即可(志愿表由教育股發),此表交熊濤同志。
除上述五所職高外,凡報考市編《報考指南》上的中職、中考學校,一要填“志愿卡”,二要建中專檔,建檔材料和“志愿卡”由各學校根據所報考人數在招辦領取(考生結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必須入檔)。
報考中專交檔時間與普高交檔同步進行,即7月22日(第二批8月12-15日)。交檔時到微機室讀“志愿卡”,中專檔案交招辦。
2、嚴把資格審查關,組織專人進行了嚴格的資格審查。
3、建檔學校必須按建檔要示,用鋼筆如實填寫,不得留空,字跡要清楚工整,不得潦草,不得涂改。考生姓名、學號、準考證號、家庭住扯等,必須與實際即原報名的所有表冊一致,否則視為資格有問題。考生分數欄由建檔學校統一粘貼建檔分數條。
4、報考志愿欄要求認真指導考生慎重填寫(學校不得代填),并且考生家長要簽字蓋章。志愿欄填“不服從”或該欄不填寫的視為放棄,均不能保證錄取。擇校的.考生,志愿填寫要參照所填學校收費標準,充分考慮到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5、按規定享受政策照顧的有關證明材料,必須在局教育股交驗原件后,再將復印件入檔,否則不予加分。
6、凡在初中就讀四年以上(含四年)的應屆生,送檔時必須將經批準的休學原件當面交驗,再將復印件入檔,否則按歷屆生論處。凡考生學號不是報名學校的,送檔時必須將經批準的轉學或有關證明原件當面交驗,復印件入檔。
7、填寫志愿時務必參考各校招生人數及全縣各分數段人數。
六、中考查分
1、申報時間:7月16日期7月17日,逾期不受理。
2、各校以校為單位,申報查分分科次,按每科次3元到財務股交費,并領取查分通知單。
3、查分通知單需填寫學校、考生姓名、座位號并注明所查學科。
4、7月18日下午5點到教育局六樓會議室領回查分結果。
附《xx中學20xx年畢業班中考建檔考勤記錄表》
高中招生方案15
一、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選拔領導小組,業務校長任組長的工作、面試小組,負責選拔推薦工作,并組建監督小組。
領導小組:
組長:z,組員:學校領導。
工作、面試小組:組長:z,組員:校領導、年級領導和教師代表。
監督小組:組長:z,組員:學校成員3人。
二、推薦原則:
自愿、公平、公正、公開、擇優。
三、推薦名額:
根據北大要求今年只推薦理科生1名。
四、推薦對象:
優秀高三理科應屆學生。
五、推薦條件:
1、思想品德高尚。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熱愛學校;孝敬父母,尊敬老師,團結同學;關心集體,熱心公益,樂于助人;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2、綜合素質優秀。志向遠大明確,具備發展潛能,有強烈的好奇心和創新意識,多方面素質表現突出。
3、學科成績突出。高一上、下學期期末成績列全年級前40名,高二上、下學期期末及高三第一次考試成績列全年級前30名。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
六、實施程序:
宣傳、發動→自主申報→級部推薦→工作小組審核→面試確定初步人選→領導小組復審評定→公示。
1、宣傳、發動:學校通過校園公示欄、校園網站等公布《實施方案》,做廣泛的宣傳發動工作。
2、自主申報: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均可到所在高三年級級部辦公室領取并填寫《縣實驗高中20xx年北京大學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申報表》,并上交證明自己實力的入高中以來的獲獎證書目錄及原件、復印件,另交1000字左右的自薦材料及班主任推薦信。
3、級部推薦:各級部組成推薦工作組,對學生的申報材料和學科成績進行核實,擇優推薦到學校工作小組,級部主任填寫級部推薦意見并簽字,名額不超過3人。
4、工作小組審核:
工作小組根據推薦范圍及條件,對各級部報送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核,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5、面試確定初步人選:面試內容包括個人陳述(5分鐘)、現場答辯(10分鐘)兩部分。工作小組根據學生綜合表現,確定推薦人選順序,上報學校選拔領導小組。
6、選拔領導小組復審評定:學校領導小組對工作、面試小組推薦的人員進行復審,確定推薦人選。
7、公示:學校將在校園網站、校內公示欄對最終確定的推薦人選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師生、家長和社會媒體的監督。公示無異議,學生進行個人信息網上填報,并郵寄相關材料至北京大學。
8、工作時間表:
11月8日公布方案
11月8—9日學生報名(截止到9日中午12:00)
11月9日下午級部推薦
11月10日上午確定面試名單
11月10日下午面試
11月11日公示推薦人選(一周)
11月18日準備報送材料
附:
1、縣實驗高中北京大學20xx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監督、舉報電話:z
2、北京大學20xx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投訴接待聯系方式:
地址:z市海淀區頤和園路5號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z,傳真:z
北京大學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z
說明:為了能夠準確及時地進行信息反饋,學校只受理實名舉報。
高中招生方案16
(一)招生原則: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既要依據學業考試成績,又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第;既要衡量學生發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總體發展,又要關注學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
(二)普通高中錄取依據:1、中考考試成績;2、綜合素質評價等第;3、綜合評語;4、《學生成長記錄冊》。今年玉環中學普通高中,楚門中學和玉城中學普通高中錄取的前置條件是: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合格以上,其他四項綜合素質評價等第達到2A2C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須達到4C以上。在綜合素質評價等第符合條件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成績擇優錄取。
(三)招生范圍及計劃數:均面向全縣招生。根據中考報考學生數,按普職比大體相當的原則,編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包括玉環中學保送生招生計劃。具體計劃數待中考報名結束后公布。
(四)錄取辦法:由縣招生自考辦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績和填報的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如考生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的順序進行單科成績比對排名,從高到低,取足計劃數。玉環中學保送生在中考前由學校按《20xx年玉環中學保送生實施辦法》錄取。
楚門中學和玉城中學只錄取有定向資格并有志愿填報該兩所高中學校的考生。楚門中學和玉城中學定向招生的計劃,全部分配到初中學校,各初中學校的定向指標數按各校初中應屆畢業生中考報考人數占全縣初中應屆畢業生中考報考人數的比例進行分配(整數位不變,小數位按數值大小排序,從大到小取舍,取足定向指標數),兩個海島鄉學校如果正常定向計劃無法完成或定向計劃為零時,須確保有一個定向生錄取(此名額中考成績必須在普高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楚門中學和玉城中學定向生錄取,中考成績不得低于玉環中學(保送生除外)錄取最低分數線80分。按規定降分和志愿錄取定向生仍無法取足的有關初中學校,其未使用的定向指標,轉用于在全縣范圍招生,錄取原則仍按定向志愿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在玉環教育信息網上公示。
實驗學校普通高中部向本縣招生的名額,列入全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縣招生自考辦統一錄取。凡B志愿填報實驗學校的考生,中考成績必須達到被錄取的定向生最低分數線以上,按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在B志愿中已完成計劃數,則C志愿不再錄取;如未完成計劃數,則從C志愿中繼續錄取。如在上述情況下還未取足,按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降分取足計劃數。向縣外招生的名額,由實驗學校自主錄取,但僅限在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民辦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xx〕88號)的規定內錄取,須控制在給定的計劃內。
考生憑各高中學校統一發放的'《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錄取學校進行報名繳費注冊。逾期報名繳費的,是否取消其錄取資格,由錄取學校決定。
體育特長生錄取辦法:依據玉環縣教育局、玉環縣體育局《關于玉環縣青少年兒童體育招生的若干規定》(玉體〔20xx〕24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藝術特長生錄取辦法由招生學校擬定。
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數(不含保送生,體、藝特長生)的1:1標準劃定。凡考生中考成績在普高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體、藝特長生除外),且普通高中學校的志愿又有填報,才有資格由縣招生自考辦統一錄取。
(五)招生計劃為指令性計劃,不得突破招生計劃(除有特殊規定外),各校必須嚴格執行。縣教育局以招生自考辦統一錄取的各高中學校新生名單為依據登記學籍。任何學校自主招生絕不能向已被本縣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中招生(享受學校征地政策的不受此規定限制),也不能低于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或超計劃招生, 否則縣教育局將不予學籍登記。
(六)凡工作需要,屬引進人才,調入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其子女參加我縣中考,升學可根據玉環縣出臺的《關于引進和培養高層次人才的若干意見》相關政策辦理(報名時需提供父母單位證明)。
(七)凡在外縣(區)參加臺州市中考,而要求回本縣就讀普通高中的玉環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考成績高于我縣玉環中學錄取分數線,經學校同意,報教育局招生辦審核后,方可錄取。
高中招生方案17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開發區城鄉管理局,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科教文衛處,市生態科技新城社會事業局,市直各學校:
為做好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相適應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實發揮中小學教育教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對推動和保障課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xx〕11號)及《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xx〕2號)、《關于做好江蘇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職〔20xx〕9號)精神,結合全市教育實際,現制定印發《揚州市20xx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有利于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推進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有利于推動中小學實施新課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堅持有利于提高義務教育實施水平,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堅持有利于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的發展,促進高中階段學校發展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堅持有利于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為揚州地方經濟發展輸送更多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科目設置及安排
1. 文化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為文化考試科目,在初三年級進行。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各文化學科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全市統一組織網上評卷。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按省統一要求組織,成績計入英語學科總分。各科考試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合成,合成后由各縣(市、區)發布。文化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8日,考試結果以分數形式呈現,考試日程、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見下表:
表一:文化考試日程
表二: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
2. 體育考試項目
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以滿分30分計入學生升學總分,其中學習過程評價12分、體鍛效果評價18分。體育考試由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須于5月20日前結束。中考體育考試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另發。
3. 會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為畢業會考科目。地理、生物學科在初二年級進行,實行閉卷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統一組織考試,統一組織閱卷,考試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初二地理、生物具體考試時間分別為6月19日上午 8:00 —9:00 和10:00—11:00。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體方案后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在初三年級的5月份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在初二年級的6月份進行。
會考是中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考科目成績均合格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凡有會考科目成績不合格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讀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辦理普通高中學籍。
4. 考查科目
信息技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為考查科目,考查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信息技術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考試形式為上機操作,縣(市、區)組織考查,在初二年級的6月份進行;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由縣(市、區)組織命題,學校組織考查。考查科目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能力”的重要內容。
5. 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的重要手段,其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和高中錄取的必備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各初中學校要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學生健康卡》和《成長記錄袋》等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應參照學生成長記錄和學生本人、同學及相關人員提供的信息。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公示和解釋。綜合素質評價獲得優秀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及時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用等級加評語的方式呈現。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等。各初中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各班級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不得少于3人,評價小組主持班級學生的綜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要在充分聽取學生意見的基礎上,由評價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各初中學校應對初中畢業學生進行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的全面鑒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達C級以上者方可畢業。市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地各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組織檢查。
三、高中招生錄取
1. 加強高中招生計劃的管理
高中學校必須按照計劃招生。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量和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會同市發改委編制,各縣(市、區)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計劃由各地在市下達的'總額內自行確定,中、高等職業教育“3+3”、中等職業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計劃定向分配到縣(市、區)。各地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將嚴肅查處,并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未經批準的招生行為無效,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辦理學籍,并視情節追究有關學校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 規范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應屆初三學生都必須參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內招生都必須以中考成績為錄取依據,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錄取無中考成績的學生,不得舉辦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錄取審批依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按照“縣(市、區)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審批—省教育廳學籍庫電子注冊”程序進行。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
3. 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
為促進初中教育均衡發展,繼續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辦法,定向招收指標應不低于學校統招計劃數的70%。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改革熱點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兼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兼顧公辦、民辦教育協同發展。各地可以根據當地招生實際確定熱點普通高中,省四星級高中應該確定為熱點普通高中,鼓勵和支持民辦高中也招收指標生。
4. 支持和規范民辦高中招生
支持民辦教育的發展,民辦高中與公辦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利。民辦高中招生統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可自主決定招生范圍,可以提出跨省轄市招生的要求,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報經市教育局審批后編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面向市內招生必須以中考成績為依據,不得另行組織考試。民辦高中跨省轄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組織獨立招生考試,招生廣告(含紙質、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形式)需與招生計劃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經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相關招生工作,錄取手續由學校到生源地市級招生工作管理部門辦理。未經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民辦學校一律不得到該省轄市招生。凡未經生源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而擅自招生致使所招收學生不能按期辦理學籍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該民辦學校負完全責任,同時,市教育局將在下一年度取消該民辦學校高中招生計劃。公辦高中與民辦高中的招生應分開,不得相互代招。
5. 繼續實行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辦法
市教育局根據各地中考情況及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計劃大體相當等原則確定各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錄取控制線下的學生。民辦學校跨省轄市招生時,需參照本地最低控制線在中考分值中的占比,相應確定各有關市的控制線。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控制線下的學生建立學籍。中、高等職業教育分段培養項目(3年+3年)招收學生中考成績原則上應達到當地三星級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養項目(3年+4年)招收學生中考成績原則上應達到當地四星級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
6. 執行優秀運動員升學特招政策
按照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揚州市優秀運動員升學工作意見(試行)的通知》(揚府辦發〔20xx〕111號文件)要求,繼續做好優秀運動員升學特招工作,運動員特招文件由市教育局另發。高中學校招收運動員的具體申報程序為:由運動員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各有關初中學校于5月15日前向招生學校推薦;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對有升學需求的運動員進行專業測試,并于5月25日前將具體意見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照特招運動員要求,對擬招學生的基本信息進行初審,并在當地教育網公示一周后,于6月5日前將擬招收運動員匯總表、運動員申報表(一式三份)、輔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市教育局體衛藝教育處。市教育局將在中考成績公布前,將經審批具備特招運動員資格的名單書面通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市直各有關招生學校,同時在揚州教育網予以公示,未列入公布名單的學生,各高中學校一律不得辦理運動員特招錄取手續,凡擅自錄取的,將嚴肅追究招生學校及校長的責任。
7. 加強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學校進行中外合作辦學或舉辦國際課程班,均需按有
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審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或國際課程班名義招生。經過審批的招生均按本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8. 規范高中學籍電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學籍電子管理要求,實現中考系統與高中學籍管理系統的數據對接,實行全省高中電子學籍與全國對接。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要于6月份報省教育廳,根據招生計劃建立學籍,超額招收的學生將無法注冊學籍,不符合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和本文件規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各縣(市、區)教育局應于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8月30日前報省學籍平臺。沒有取得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能作為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中考是基礎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對義務教育段教育教學質量的檢驗。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保證初三年級學生全部參加中考。任何部門和學校都不得動員或組織學生不參加或變相不參加中考。各高中階段學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錄取學生。凡沒有中考成績的學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其建立高中階段學校學籍檔案。
2.中考方案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嚴肅性和權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學校都無權更改中考方案。
3.思想品德、歷史學科繼續實行開卷考試。各地、各校要認真研究,以考試改革為契機,推進教學方式改革。開卷考試只允許攜帶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試另可攜帶市教研室統一印制的中考時政學習材料)進入考場,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4.要重視建立和認真實施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初中學生畢業制度,充分發揮考試評價改進教學和促進學校、教師和學生發展的功能,不斷提高義務教育教學質量。
5.會考成績是學生能否畢業的重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錄新生和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各地要嚴格按中考要求組織會考和考查工作,嚴肅考風考紀。對在會考中違紀的學生,將嚴格按照中考違紀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對在會考中發現有集體舞弊的,將嚴肅追究考生所在學校相關教師、學校領導以及所在考點監考教師、考點負責人和所屬縣(市、區)、功能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的紀律責任。
6.要建立嚴格的中考命題、審題制度,確保命題質量和學業成績的科學性、公平性。教研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命題和綜合測評的研究,組織中考命題專項培訓,不斷提高評價與考試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局統一組織下做好網上評卷工作,按照要求選派優秀教師參加閱卷工作,提高組織化程度,確保與評卷相配套的硬件設施及工作環境,確保評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在保證評卷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評卷效率。
8.要充分認識到中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大對中考改革的宣傳力度,提高中考改革的透明度和開放度,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與廣泛支持。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大人力和經費投入,確保中考改革順利、平穩進行。
高中招生方案18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xx〕1號)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20xx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認真做好20xx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機制,嚴格執行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有關政策,持續鞏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切實維護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整體提升高中辦學水平,實現城鄉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規范公開與公平公正原則。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辦法、錄取標準、錄取結果均向社會公布,確保操作規范、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二)考生自愿與擇優錄取原則。普通高中錄取依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結合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藝術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畢業考試等第等,嚴格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協調發展與均衡發展原則。遵循普職協調發展原則及招生計劃與學校辦學規模相適宜原則,科學制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推動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堅持屬地招生原則,推動各縣(市、區)教育均衡發展。
(四)多元導向與多樣發展原則。按照“多元導向、目標管理、分類評價”的原則,完善學校辦學自主權,以招生的多樣性、自主性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
三、招生計劃
市教育局根據普職協調發展原則,統籌核定、統一下達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湘潭縣教育局、湘鄉市教育局、岳塘區教育局需將本縣(市)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轄區內各普通高中學校,并將分配結果報市教育局備案。各地各校招生計劃須一次性下達到位,不預留機動計劃。
四、普通高中招生辦法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依規核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全市使用同一招生錄取平臺,統一發布招生信息,統一填報志愿,統一招生進度,統一依規有序錄取。
(一)招生對象
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學校所在區域內的在籍(學籍)應屆初中畢業生。根據《湘潭市教育局關于<湘潭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初中畢業學生自愿回戶籍地參加我市20xx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錄取工作>的補充通知》(潭教通〔20xx〕67號)規定,具有湘潭學籍但未在其相應縣市區的戶籍地就讀的初三應屆畢業生,可以在初中學籍地進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錄取,也可以選擇回戶籍地進行普通高中錄取,不需要轉學籍,兩者只能選擇其一,兩者只能選擇其一的政策執行年限為20xx年——20xx年,從20xx年開始,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學校所在區域內的在籍(學籍)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招生范圍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在招生范圍內進行“公民同招”。全市分為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湘潭市城區四個招生區域。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在所屬行政區域內招生,市直、岳塘區、經開區公辦民辦普通高中面向湘潭市城區招生。
(三)招生類別
1.指標生招生。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級特色教育實驗學校必須將招生計劃的50%作為指標生計劃,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并堅持向區域內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傾斜。
2.自主招生。經市教育局認定的具備特色辦學基礎的普通高中可申請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學科特長、體藝專長以及有創新潛質的學生,自主招生方案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招生對象為在本校招生范圍內且參加了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符合條件的學生。自主招生的學校必須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招生,并主動公開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招生學校不得利用自主招生政策進行掐尖招生或假冒特長生違規擇校。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計劃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普通高中本校招生計劃數的.5%,省級特色教育實驗學校自主招生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總計劃數的15%。經市教育局和市文廣旅體局所認定的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學校,可在全市范圍內招收與認定項目一致,經學校測試合格,且在比例限額內的體育特長生。普通高中藝術后備人才基地校按審批項目在屬地范圍內招收藝術特長生。湘潭縣一中面向全省范圍招收海軍青少年航空實驗班學生50人。創新人才培養基地校(湘潭市一中、湘鋼一中、湘潭縣一中、湘鄉市一中、湘鄉市東山學校)可在本校招生范圍內招收1個創新班,招生計劃45人。湘潭大學附屬實驗學校可在城區招生范圍內招收長沙市一中合作辦學創新班1個,招生計劃45人。長沙市一中九華中學可在城區招生范圍內招收湖南科技大學、長沙市一中支持合作辦學科技創新班1個,招生計劃45人。創新班學生可通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擇優錄取組班,也可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錄取。創新班招生方案由招生學校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執行。
3.常規招生。按自主招生、指標生等招生方式錄取后,其余學生按常規招生錄取。
自主招生具體實施辦法見附件1,指標生招生具體實施辦法見附件2。
(四)志愿填報
應屆初中畢業生統一網絡填報志愿,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同步進行。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分為自主招生志愿、指標生志愿和常規錄取志愿三類。
自主招生志愿填報:凡報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須將相應的普通高中學校作為常規錄取“志愿一”填報。自主招生考生一經錄取,不再參與普通高中常規招生錄取。
指標生志愿填報:經初中學校公示上報具有指標生資格的考生均可選擇一所所屬區域內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填報指標生志愿,若不按規定區域填報指標生志愿,則指標生志愿作廢。愿意享受指標生待遇的學生必須將相應學校作為常規錄取志愿欄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填報,其它志愿仍要按照常規志愿填報。若指標生志愿與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不一致,該生指標生志愿作廢,只能按照該生所填報的常規志愿錄取。指標生一經錄取,不再參與普通高中常規招生錄取。
各縣(市)普通高中常規錄取志愿由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初中畢業生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21日上午8:00—6月25日下午18:00。具體要求另行通知。未填報任何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視同放棄普通高中錄取,且不得參與普通高中補錄。
(五)錄取安排
1.錄取依據
(1)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用A、B、C、D四個等第呈現。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執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則。
(2)初中畢業藝術考試成績等第。初中畢業藝術考試成績用A、B、C、D四個等第呈現。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執行非藝術特長生藝術考試成績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則。藝術特長生錄取執行藝術考試成績不低于B等的原則。
(3)初中理化生實驗操作畢業考試等第。初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畢業考試成績用A、B、C、D四個等第呈現。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執行初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畢業考試成績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則。
(4)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原始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體育以及八年級時已考的生物和地理共10科。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卷面分各120分,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生物、地理卷面分各100分,體育考試30分,總計990分。
(5)優惠或加分。符合優惠或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升學時可依據政策享受優惠或加分。
20xx年初中畢業生優惠或加分項目及審批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下表: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或優惠條件的,取的一項計入錄取,不能累加。優惠或加分以有效證件(證明)為依據,經各縣市區(園區)教育行政部門、市直學校審核有效證件(證明)原件并公示加分學生名單無異議后,于6月7日前將優惠加分匯總表(附件3)及公示情況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定。
2.錄取方式
各區域普通高中錄取時將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優惠加分相加后排序,原則上根據各區域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的101%劃定各區域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各類考生總分達到各區域最低控制分數線及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藝術考試成績等第、初中理化生實驗操作畢業考試成績等第達C等及C等以上,按照自主招生、指標生和常規招生的順序依次分類擇優錄取。
自主招生錄取。根據各區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按中考成績分專業類別(音樂、體育、美術)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但不得低于各區域普通高中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若有普通高中在當年自主招生錄取中出現低于區域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的非體育和藝術類學生,則取消該普通高中下一年度自主招生計劃。
指標生錄取。根據指標生計劃按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應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降低30分為指標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但不得低于區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各地各校要加強政策宣傳,指導學生科學填報指標生志愿,努力提高指標生整體錄取率,20xx年指標生整體錄取比例不低于85%。
常規招生錄取。各區域普通高中常規生錄取批次不能超過兩批次。根據平行志愿“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批次順序錄取。
補錄:在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后,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待錄庫學生進行網上征集志愿,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剩余招生計劃擇優補錄。補錄只能錄取參加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達到區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因志愿填報原因未被任何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已錄取學生(無論是否到校報到確認)不得參與補錄。公辦普通高中在屬地招生范圍內補錄。生源不足的民辦普通高中,由學校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并匯總報市教育局,經市教育局批準,可在全市范圍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在市域內調劑招生計劃的一律不得掐尖,也不得錄取分數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學生。
(六)錄取審批與學籍管理
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必須按程序嚴格審核招生錄取信息,審批錄取結果,辦理學生學籍。普通高中按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統一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辦理。新生學籍注冊,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未經全市高中招生錄取平臺拋檔錄取的學生不能注冊學籍,錄取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學生、違規招收的學生、錄取區域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因校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錄取學校校長負責(民辦學校由董事會和校長共同負責)。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已被其它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空掛學籍。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辦理普通高中學籍,嚴禁注冊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
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五、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以應屆初中畢業生為主,同時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市外中職學校必須憑市、縣教育局簽發的招生準入函在相應初中學校按核定計劃招生。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專業須經省教育廳備案后在湖南省中等職業教育陽光招生信息平臺統一發布。市教育局根據各縣市區生源情況,按照學校辦學水平、辦學條件、往年招生情況,下達20xx年各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并報省教育廳備案。
(三)志愿填報。中職和普高同步統一網上填報志愿。中職志愿按“3+2”中高職銜接學校、公辦中職學校、民辦中職學校分類設置,學生根據自己的意愿填報各類志愿中的2所學校,每所學校最多可填報2個專業志愿。各初中學校要認真組織應屆初中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確保信息完整準確。
(四)招生錄取。中職學校招生統一實行網上分類分批次錄取。每一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在收到網上平臺系統提示的預錄取短信后,須在規定時限內到相應學校辦理正式錄取手續,逾期未辦理手續的責任自負。各中職學校應根據預錄情況及時生成新生錄取信息審核表,及時發放錄取通知書。完成招生工作后,向市職業招生辦報新生錄取信息表(花名冊),復核的新生錄取信息審核表,作為新生學籍注冊的重要依據。
各中職學校不得隨意變更錄取結果,不得挖搶其他學校已錄取的學生。挖搶其他學校已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生錄取后不得隨意轉學和更改專業,要求轉學的學生原則上須在已錄取學校就讀一個學期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
(五)招生宣傳。中職學校招生宣傳工作與湘潭市職業教育宣傳周活動合并舉行。在此期間,微潭教育應積極開展職業教育改革的相關宣傳工作。市和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須有計劃組織各中職學校統一進入到初中生源學校宣傳。各初中畢業班學生要上好一堂以教育為主題的社會實踐課,開好一次家長會,讓學生了解職業教育,熱愛職業學校。
全面使用“湖南省中等職業教育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各中職學校須對發布在省平臺上的招生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認真做好發放《20xx年湘潭市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報考指南》工作,確保按時發放到每個初三班級,人手一冊,讓每位學生知曉。未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備案,任何初中學校不得私自接受市外中職學校進校宣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高度敏感、政策性強,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制定本地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各地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各項招生政策嚴格執行。各地要將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作為解決招生入學矛盾問題的治本之策,優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學校辦學水平,為更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公平優質的基礎教育創造條件。市直普通高中學校5月25日前將招生方案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5月28日前將本地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職繼科備案。
(二)加強政策宣傳。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出臺招生政策前,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切實做好新聞宣傳引導。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各地各校要依法依規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主動公開招生入學實施方案、具體工作辦法等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招生錄取期間,各地各校要向社會公布咨詢、舉報電話(信箱)等,接待群眾咨詢,妥善處置來信來訪。
(三)嚴肅招生紀律。各地各校要嚴格遵守《中共湘潭市教育局委員會中共湘潭市紀委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監組關于嚴肅20xx年中小學招生入學紀律的通知》(潭教黨通〔20xx〕9號)的相關規定。嚴禁提前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公民辦學校混合招生;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招收最低控制分數線下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嚴禁收取擇校費、借讀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將錄取分數與收費掛鉤;嚴禁以財物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初中學校和教師利用掌握的信息向招生學校或招生人員收取不法利益;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四)強化督導考評。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納入當地黨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圍。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的督查力度,重點排查曾經發生違規招生的學校,及時處置各種違規招生行為。教育督導部門要將高中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綜合督導的重要內容。對于因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的行政追責問責,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進行嚴肅的黨紀處理。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方案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高中招生方案19
為認真做好長沙市20xx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教發〔2021〕16號)和《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有關事項的通知》(長政辦發〔2020〕53號)、《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長政辦發〔20xx〕2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系列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穩步推進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和高中教育協調健康發展,嚴格規范辦學行為,全面推進陽光招生。
二、考試與評價
(一)學業評價
1.書面考試
(1)考試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級的書面考試科目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20分)、文綜200分(含道德與法治、歷史,卷面分各100分,錄取時折合為各60分),理綜200分(含物理、化學,卷面分各100分,錄取時物理折合為70分,化學折合為50分),文綜、理綜均實行同堂分卷測試。
初二年級書面考試科目為生物和地理(卷面分各100分)。
(2)考試時間
(3)考試形式
繼續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考試結果“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試,切實減輕學生負擔。道德與法治、歷史和地理三科實行開卷考試,其它各科實行閉卷考試。書面考試科目的試卷和答卷按照網上閱卷的標準印制。
聽障學生的英語聽力科目可實行免試。聽力殘疾鑒定為四級及以上的聽障學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較好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的聽障學生,可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前申請免試英語聽力。符合英語聽力免試條件的聽障學生要求參加英語聽力考試,可向學校申請備案,由學校向區縣(市)教育考試中心(招考辦)申請在考試中使用助聽設備。區縣(市)教育考試中心(招考辦)匯總學校申請表后報市教育考試院,市教育考試院在編排考場時根據情況就近安放播音設備。言語殘疾學生的語文口語交際考查和英語口語考查參照聽力科目免試方案執行。
(4)成績呈現方式
初三年級考試科目成績和初二年級生物、地理考試科目成績均以分數形式呈現。
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20xx年起,高中招生錄取綜合總分為72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道德與法治60分、歷史6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生物40分、地理40分、體育中考40分。
聽障考生申請免試聽力的英語聽力成績按照其英語非聽力部分得分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免試聽力學生英語聽力成績=英語聽力部分總分×非聽力部分得分÷非聽力部分總分。
2.學科考查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及《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精神,將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堅持全開全學、全科開考,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達到合格要求,確保初中教育基本質量。
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藝術和實踐課程實施,強化音樂、美術考查,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科考查包括藝術(音樂、美術)考查、語文口語交際考查,英語口語考查,理科實驗考查,綜合實踐活動考查(含勞動技術考查、信息技術考查)等,各項學科考查成績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依據,按A、B、C、D四個等級進行評定。其中語文口語交際考查和英語口語考查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維度評價的依據之一;理科實驗(含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實驗)考查、信息技術考查和綜合實踐活動考查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勞動與社會實踐”維度評價的依據之一;藝術(音樂、美術)考查成績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藝術素養”維度評價的依據之一;體育平時成績、出勤情況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情況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身心健康”維度評價的依據之一。
今年由于疫情防控等原因,物理、化學、生物實驗考查、語文口語交際考查和英語口語考查,信息技術和綜合實踐活動考查,采取由學校按要求進行組織。藝術(音樂、美術)考查采取“統一制卷、分校組考、人人必測”的方式進行。由學校統一組織。
3.成績管理
初中學業水平書面考試、學科考查成績均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實行網絡化管理。初中學校要將畢業生的學業成績、學科考查成績導入長沙市綜合素質評價系統。
4.命題管理
(1)命題原則
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優化命題導向,關注核心素養,突出考查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識和核心能力,注重試題素材與生活實踐的緊密結合,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的科學素養和人文精神,有利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終身發展。
(2)命題要求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強調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等義務教育階段必須掌握的內容,加強對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查和引導,優化情境設計,增強試題開放性、靈活性,充分發揮命題的育人功能和積極導向作用,引導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象。適當降低考試難度,嚴禁超標命題,嚴禁與奧賽內容掛鉤,不出偏題、怪題,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建立并不斷充實以教研員和骨干教師組成的長沙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專家庫,中考命題教師在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下從專家庫隨機抽取。所有命題人員必須簽訂誠信書和命題保密協議,進一步完善命題、審題、制卷、評卷等各個環節工作制度,確保考試質量,杜絕差錯。
5.考試管理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市教育局負責,市教育考試院、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具體實施。政策制定、工作指導、命題原則、考試標準及內容形式等由基礎教育處牽頭。試卷命題、評卷標準與質量、試卷評析與反饋等由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基礎教育處把關。命題點管理、試卷印刷、考務實施、安全保密、掃描評卷等相關考務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并承擔區縣(市)考試組考的協調工作。
(二)綜合素質評價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文件精神,堅持“五育”并舉,堅持正確的評價導向,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1.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要求,全市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五個維度對學生進行評定。
2.評價實施
市教育局統一制定《長沙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包括具體評價內容、評價方式、評價程序、評價標準和有關要求等,統一組織抽樣評價,進一步加強綜合素質評價的過程管理和結果監督。學校結合實際,完善指標體系,規范評價過程,及時指導做好學生過程性資料的收集和遴選,利用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和綜合素質評價系統,實時記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結合全市抽樣評價結果,通過自評、互評、師評等綜合確定畢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
3.結果使用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五個維度分項以A、B、C、D四個等級形式呈現,作為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作假者,記入其初中畢業生誠信檔案,并對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直接降等處理。
三、畢業及升學
(一)初中畢業
1.畢業標準
取得我市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統一參加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達到以下標準準予畢業,頒發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初中畢業證書:
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卷面總成績達到總分60%或以上;
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各維度達到C等或以上。
2.補考
初中畢業生書面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可由畢業學校組織一次補考,補考成績不能作為高中錄取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未達到C等的學生,學校可安排補測或充實其實證材料。補考達到上述畢業標準者,可頒發初中畢業證書。
(二)高中招生錄取
1.組織實施
高中階段學校通過統一信息化平臺進行錄取,提供高中階段學校公平、公正、規范的招生環境,維護學校、考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初中畢業生的合理分流和高中階段教育的協調發展。城區高中招生錄取由市教育局中招辦負責組織實施,長沙縣、瀏陽市和寧鄉市的高中招生錄取由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參照市教育局中招辦相關方案組織實施。
2.計劃下達
城區高中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招生計劃,長沙縣、瀏陽市和寧鄉市高中由各縣(市)教育局下達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要符合國家對高中階段普職分流的總體要求,普高和職高招生計劃大體相當,教育行政部門將不低于60%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并完善操作辦法。
3.錄取依據
高中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是:考生的學業水平綜合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以及享受政策性優惠的情況。
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按照學生填報志愿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結合學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狀況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規則為:
(1)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入圍。
(2)比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成績。
(3)綜合成績相同時,再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結果。
4.多樣化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學校除劃線招生外,還實行指標生、特長生、推薦生等多樣化招生政策,促進高中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1)指標生:將區域內優質普通高中學校不低于60%的招生計劃作為指標生計劃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標生錄取實行低分數線控制,按照考生所報指標生志愿分校擇優錄取。
(2)特長生:在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資格范圍內,對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根據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特長生招生計劃(原則上不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的5%),在政策規定范圍內按標準錄取。
(3)推薦生: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對平時綜合素質特別優秀,但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期間因突發疾病或意外事故等客觀原因,造成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明顯失誤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可依據學生所在初中學校至少兩名資深教師提交的推薦信以及核實情況,在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范圍內由招生學校破格錄取。
職業院校(含五年制高職高專、高職高專中職部、城區中職學校、技工院校)根據專業發展和就業崗位需求,對考生專業素質有特殊要求的.,經市教育局批準后予以公告,可在招生錄取前進行相關面試、體檢或術科測試等,進入學生檔案,不得另行組織文化考試。面試、體檢或術科測試等成績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一起納入職業院校的招生錄取依據。
5.規范優待加分項目
根據教育部規范加分的有關要求,學生的相關特長和突出表現等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減少和規范高中學校招生優惠加分項目,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保留以下政策優待項目(如果出現同時享有多項優待,取高優待項目,不重復計算。):
(1)烈士子女;
(2)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
(3)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人民警察一級至二級英模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
(4)歸僑、歸僑子女(不含僑眷子女)、華僑子女、臺灣地區考生;
(5)少數民族考生;
(6)符合政策的高層次人才子女;
其中,(1)(2)烈士子女、軍人子女按照市警備區、市教育局聯合制定的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執行;(3)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人民警察一級至二級英模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等參照軍人子女予以優待。(4)(5)歸僑、歸僑子女(不含僑眷子女)、華僑子女、臺灣地區考生及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參與錄取。(6)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沙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長發〔2017〕10號)執行。
四、保障措施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必須通過規范程序和制度創新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市和區縣(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建立嚴格的公示、誠信、監督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杜絕招生腐敗現象,全面推進陽光招生。
(一)公示制度
提前向社會公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和評價結果使用,高中招生錄取辦法以及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等。通過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誠信制度
加強誠信教育,完善初中畢業生學業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招生錄取的誠信機制,對于違反誠信原則提供虛假證明或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作假者,按規定進行相關處理。對于參與命題、評卷、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的有關人員,簽定誠信協議并建立誠信檔案;同時采取獎懲措施,督促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
(三)監督制度
市、區縣(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紀檢、監察機構對學業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及高中招生錄取等工作進行監督,實行責任追究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向社會公開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范圍、招生時間、錄取辦法。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在學業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中違反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現象和行為,可向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舉報或投訴。市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xxx,基礎教育處xxx,民辦教育處xxx,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處xxx。公布網上受理舉報網址為:xxx,接受社會監督。
(四)責任追究制度
市教育局和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對初中畢業生學業評價、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控。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一把手”負責制,將招生工作納入對區縣(市)和學校的績效考核。校長和紀委書記均為第一責任人,如有違規行為,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學校主要領導、紀委書記、分管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個人年終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責任。對學校分別給予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年終考核降等處理。
五、其它事項
(一)長沙縣、瀏陽市和寧鄉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方案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二)本方案由長沙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三)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凡過去文件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執行,有效期一年。
高中招生方案20
根據宿松縣教基[20xx]122號文件《宿松縣20xx年高中招生建檔錄取工作的通知》的指導精神,現就我校20xx屆畢業生建檔工作布置如下:
一、人員安排
組長:
副組長:
辦公室:
成員:
二、建檔日程安排
三、建檔對象
656分——省示范高中計劃內錄取參考線(不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585分——市示范高中計劃內招生(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擇校生)錄取參考線;515分——一般普通高中計劃內招生(含市示范高中擇校生)錄取參考線;457分——普通高中招生(含綜合高中)建檔線。
在初中每多讀一年的應屆生,在總分中遞增10分建檔;二女結扎戶子女在總分中降低10分建檔。
凡志愿上普通高中的考生,無須建立檔案,而且只準建立一份檔案,并可在檔案的志愿表相應的志愿欄內填報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志愿。
四、建檔內容
1、中學生學籍檔案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入檔),電子信息采集表原件。
2、宿松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操作表(試行)。
3、宿松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
4、畢業生登記表。
5、20xx——20xx學年第一學期期中學生素質報告單。
6、戶口證明材料(戶口簿復印件等)。
7、按規定享受政策性照顧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驗審后退回,復印件入檔)。
8、休復、轉入、跳級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驗審后退回,復印件入檔)。
9、20xx年宿松縣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班報名推薦表(報考特長班)。
10、宿松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20xx年新生報名志愿表(報考職業高中)。
所需材料必須完整齊全,缺少一件不予收檔。
五、建檔要求
1、報考縣內職高,即縣職教中心、許嶺職高、王嶺職高、電子學校、陽光高中五所學校,考生只須填一張報考職高志愿表即可(志愿表由教育股發),此表交熊濤同志。
除上述五所職高外,凡報考市編《報考指南》上的中職、中考學校,一要填“志愿卡”,二要建中專檔,建檔材料和“志愿卡”由各學校根據所報考人數在招辦領取(考生結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必須入檔)。
報考中專交檔時間與普高交檔同步進行,即xx月xx日(第二批8月12-15日)。交檔時到微機室讀“志愿卡”,中專檔案交招辦。
2、嚴把資格審查關,組織專人進行了嚴格的資格審查。
3、建檔學校必須按建檔要示,用鋼筆如實填寫,不得留空,字跡要清楚工整,不得潦草,不得涂改。考生姓名、學號、準考證號、家庭住扯等,必須與實際即原報名的所有表冊一致,否則視為資格有問題。考生分數欄由建檔學校統一粘貼建檔分數條。
4、報考志愿欄要求認真指導考生慎重填寫(學校不得代填),并且考生家長要簽字蓋章。志愿欄填“不服從”或該欄不填寫的視為放棄,均不能保證錄取。擇校的考生,志愿填寫要參照所填學校收費標準,充分考慮到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5、按規定享受政策照顧的`有關證明材料,必須在局教育股交驗原件后,再將復印件入檔,否則不予加分。
6、凡在初中就讀四年以上(含四年)的應屆生,送檔時必須將經批準的休學原件當面交驗,再將復印件入檔,否則按歷屆生論處。凡考生學號不是報名學校的,送檔時必須將經批準的轉學或有關證明原件當面交驗,復印件入檔。
7、填寫志愿時務必參考各校招生人數及全縣各分數段人數。
六、中考查分
1、申報時間:xx月xx日期xx月xx日,逾期不受理。
2、各校以校為單位,申報查分分科次,按每科次3元到財務股交費,并領取查分通知單。
3、查分通知單需填寫學校、考生姓名、座位號并注明所查學科。
4、 xx月xx日下午5點到教育局六樓會議室領回查分結果。
附《壩頭中學20xx年畢業班中考建檔考勤記錄表》
高中招生方案21
一年一度的高一招生是我校的大事,它關系到我校發展的后勁和潛力,請各招生點負責人認真落實,積極工作,為我校早日躋身于全國一流名校而做出自己卓有成效的貢獻。具體宣傳方案如下:
一、在我市初三學生填報志愿(5月中旬)前,各招生點負責人到指定學校宣傳。
要求:
1、散發招生資料;
2、對全體初三班主任口頭宣傳我校有關招生政策。
目的.:
在初三班主任和我校招生點負責人共同努力下保優保量地完成我校今年的招生任務。
二、各招生點負責人返校后,把初三各班前20名學生或全體學生信息(電話號碼、家庭住址)附初三各班主任聯系電話上交學校,以便招生時能及時聯系學生和獎勵初三班主任。
三、赴各招生點負責人一覽表。(后附其表)
高中招生方案22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和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根據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和我市有關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等,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廈門市20xx年中招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廈門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以下簡稱“市招考中心”)負責組織報名、考務、評卷和錄取等工作,廈門市教育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市教科院”)負責市級統考科目命題工作。各區相應成立中招領導小組,負責本區中招工作。各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組,開展本校中招工作。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
全市統一報名時間為20xx年3月9日至3月14日;因特殊原因錯過報名的,可于3月24日至3月25日補報名。
(二)報名片區
全市劃分為三個招生報名片區,即思明湖里片區、集美海滄片區、同安翔安片區。
考生應在相應招生片區的報名點報名:
1.學籍所在校。
2.各區指定的社會報名點。
(三)報名對象
1.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原則上在學籍所在校報名。
2.本市戶籍在外地就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戶籍所在區社會報名點報名。
3.具有同等學力的本市戶籍社會青年(含往屆生),在戶籍所在區社會報名點報名。
(四)報名注意事項
1.補報名考生統一到戶籍所在區社會報名點報名。
2.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得報考。
3.學籍所在校與戶籍不屬同一招生片區的本市戶籍應屆考生,若在學籍所在校報名的,應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若選擇在戶籍所在地片區升學的,應回戶籍所在區指定的社會報名點報名。
4.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我市初中學校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2)考生在廈就讀初中期間,其父(母)在廈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這三項都應已滿五年。20xx年及以后考生這三項條件要滿六年。
5.在我市初中就讀的以下四類非本市戶籍考生,可憑相關證明材料,報考我市普通高中:(1)持臺灣、香港、澳門身份證件學生;(2)華僑學生;(3)持有外國護照的學生;(4)戶籍不在廈門的來廈創業留學人員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6.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戶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戶籍考生(包括戶籍和學籍均不在我市或學籍在我市但不符合報考普通高中條件的考生)報名參加我市中考只能報考職業學校。
(五)報名辦法
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核相結合,具體辦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發布。
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核工作由報名點具體實施,并重點落實以下工作:
1.向考生及家長告知中招政策規定,嚴格審查考生資格。
2.提醒非本市戶籍考生有關普通高中志愿填報、高考報名考試規定。
3.考生報名后,報名點應打印《中招考生報名信息表》讓考生及其監護人核對并簽名確認。
4.報名結束2日內在固定公示欄或網站公示考生名單,3日后向區招考中心報送考生名冊及公示情況。各區招考中心審核后報送市招考中心。
三、考試
全省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升學考試合并進行,簡稱“中考”。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一)考試科目
1.省級統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
2.市級統一考試科目:體育與健康(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測試)、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實驗、信息技術、英語口語。
3.校級組織的考試科目:音樂、美術。
(二)考試成績
1.考試成績計算
各科目卷面滿分值如下: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道德與法治100分,歷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體育與健康滿分值40分,其中基本知識分值4分,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測試分值36分。
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實驗(以下簡稱“實驗”)、信息技術、英語口語、音樂和美術,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
音樂和美術由學校結合學生平時學習表現等,進行綜合評價,確定成績。
2.升學成績計算
考生的升學投檔分由以下九部分組成:⑴語文、數學、英語的卷面成績;⑵物理卷面成績的90%;⑶化學卷面成績的60%;⑷道德與法治卷面成績的50%;⑸歷史卷面成績的50%;⑹地理卷面成績的30%;⑺生物卷面成績的30%;⑻體育與健康技能測試成績和筆試卷面成績;⑼照顧分。
投檔分四舍五入取整,總分值為800分加照顧分。
往屆生報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檔分扣減40分。
3.考試科目等級計算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等九個學科(以下簡稱“九科”),根據卷面成績劃定5個等級,由高到低位次,分別劃定為A、B、C、D、E。原則上每門科目各等級人數所占考生總數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5%,D、E等級共20%;其中,A、B、C、D等級為合格,E等級為不合格(不合格比例不超過5%)。
4.綜合素質評價
應屆生由學籍所在學校作出評價,往屆生由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作出評價。
(三)考試時間安排
1.省級統一考試科目時間:統一考試安排在6月24日-26日,科目順序以省教育考試院通知為準。
2.市級統一考試科目時間
3.校級考試科目時間:4月1日前學校向教育主管部門上報考試方案,5月31日前確定成績。
(四)有關說明
1.省級統一考試科目實行閉卷考試,全市統一網上評卷。
2.個人考試成績和投檔位次可在網上查詢或由報名點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3.從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轉入我市的初中學生,須參加我市各科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可認定成績,用于學生畢業升學。從本省其他地市轉入我市的初中學生,由設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地理、生物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證明方可認定成績,等級按照考生參加考試當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試的等級劃定標準認定。
4.20xx屆考試科目等級評為E級的考生,可報名參加畢業補考,補考通過的認定為D級,僅用于畢業資格認定。
5.20xx年地理、生物缺考的考生,可報名參加20xx年全省統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按照20xx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試的等級劃定標準認定,成績認定以實際考試成績折算計入投檔分。
6.根據省教育廳規定,職業學校除了師范類五年制高職及市教育局批準的個別專業可以舉行面試外,其他專業不得舉行面試。
四、招生
(一)招生范圍
1.除特別規定之外,各普通高中面向屬地所在片區招生。
2.廈門外國語學校海滄校區、集美中學僑英校區、科技中學思明校區、廈門二中五緣校區、廈門實驗中學西柯校區、廈門市音樂學校、翔安一中、廈門一中海滄校區、科技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同安一中濱海校區、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六中同安校區、廈門二中集美校區、集美中學后溪校區(高一年級暫定在僑英校區辦學)、廈門實驗中學汀溪校區(高一年級暫定在西柯校區辦學)、英才學校、康橋中學、廈門工學院附屬學校、國貿協和雙語高級中學、華銳萊普頓高級中學、華師希平雙語高級中學,以及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廈門外國語海滄校區、集美校區分別面向全市招收“錢學森班”50人;集美中學僑英校區面向全市招收“嘉庚班”100人,后溪校區面向全市招收“嘉庚班”50人;廈門六中東渡校區、同安校區分別面向全市招收“博雅班”50人;廈門二中五緣校區、集美校區分別面向全市招收“南強班”50人;廈門滄江高級中學“行知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廈門市翔安中學“科創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
3.廈門一中思明校區、雙十中學枋湖校區各面向片區之外招收15名普通生;同安一中輪山校區面向片區之外招收“蘇頌班”50人。
集美海滄片區、同安翔安片區普通高中面向片區之外招收部分普通生,計劃指標詳見《廈門市20xx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冊》。
4.中等職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跨設區市招生,需報市教育局確認后統一發函征求生源地設區市教育局意見(內容包括招生人數、招生對象、招生辦法、收費標準等),經生源地設區市教育局同意,完成銜接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簡章,組織招生。
(二)招生類型
招生類型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部分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臺生班學生、自主招生學生。體育藝術類、創新實驗類、保送類等特殊類型招生納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疇。部分中職學校招收普職融通試點班學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安排在中考結束后進行,預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作為初中畢業的依據。報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一個項目,不得兼報。考生已被藝術類、體育類中等職業學校提前錄取的,不得再報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1.定向生招生
廈門一中思明校區、雙十中學枋湖校區、廈門六中東渡校區、廈門二中五緣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55%指標面向思明湖里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輪山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55%指標面向同安翔安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廈門外國語學校海滄校區、集美中學僑英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35%指標面向集美海滄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20%指標面向思明湖里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廈門一中海滄校區、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六中同安校區、廈門二中集美校區、科技中學翔安校區、集美中學后溪校區、廈門實驗中學汀溪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30%指標面向屬地所在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10%指標面向思明湖里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科技中學思明校區、同安一中濱海校區、廈門實驗中學西柯校區、松柏中學、海滄實驗中學、廈門十中、廈門第二外國語學校普通生招生計劃的40%指標面向屬地所在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符合省一級達標高中普通生填報條件且初中階段均在學籍所在校實際就讀的應屆考生(不含民辦學校接收的轉學學生)可填報定向生。定向生投檔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學校普通生最低投檔分數線下25分,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和各學科等級要求不變。定向生招生計劃未完成的,納入招生學校普通生招生片區的招生計劃。
考生填報廈門一中海滄校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定向生志愿前,應先填報廈門一中海滄校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全部三所學校的普通生志愿(學校的志愿順序不限,下同)。思明湖里片區的考生填報廈門一中思明校區、雙十中學枋湖校區定向生志愿前,應先填報廈門一中思明校區、雙十中學枋湖校區全部兩所學校的普通生志愿。
考生填報其他學校定向生志愿前,應先填報該校的'普通生。
定向生的資格由報名點負責審核,并于3月17日至20日對符合填報定向生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名單報送區招考中心,由各區招考中心審核后上報市招考中心。
2.臺生班招生
持有臺灣身份證件在我市初中就讀且參加我市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可報考省一級達標高中的臺生班。中考投檔分達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可依據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3.自主招生
深化教育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科學 運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果,推進“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五大學科具有特殊天賦或潛能學生招生改革,推動高中有特色多樣化發展,申報并確認創建“特色發展學校”或“特色項目”的學校可實行體育藝術類、創新實驗類、保送類的自主招生。報考自主招生的考生應具有我市普通生資格,且在學籍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
(1)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符合條件且體育、藝術方面特長明顯的學生可向招生學校報名,并參加全市統一中考。報考市直屬學校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特長測試,報考區屬學校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特長測試。測試合格且第一志愿填報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學校的,體育特長生在投檔分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65%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藝術特長生在投檔分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80%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出現末位特長測試成績同分時,按中考考生投檔位次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2)創新實驗類自主招生。科技中學“創新實驗班”、廈門市音樂學校“普通高中藝術教育實驗班”、廈門實驗中學“中國教科院英才計劃班”各面向全市招收60人。考生根據各招生學校的條件要求進行報名,經招生學校審核同意后,參加測試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后提前預錄取。
(3)保送類自主招生。廈門外國語學校(含廈門外國語學校瑞景分校多語種實驗班、廈門二中英語實驗班)、廈門雙十中學(面向華僑中學樂群班)、廈門二中、廈門六中、同安一中、科技中學、集美中學、灌口中學、翔安一中、廈門實驗中學、廈門市音樂學校、杏南中學、英才學校、松柏中學、樂安中學、湖濱中學、廈門十中、海滄實驗中學、廈門三中、新店中學等20所學校,可招收保送生。
自主招生學校應依據本校特色制定招生方案,明確自主招生條件、程序和相關要求,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備案,區屬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方案應經區教育局同意后報送。學校自主招生方案經審核后,于4月18日前公布。預錄取名單和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測試結果經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核后,于5月23日前公示三個工作日,6月1日前匯總報市招考中心。
(三)招生計劃
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詳見《廈門市20xx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冊》。
五、志愿填報
(一)志愿設置
不設錄取批次,考生可根據招生范圍和填報條件選報35個志愿,其中,至少填報5個中等職業學校志愿。
(二)填報條件
1.廈門一中(含廈門一中海滄校區)、雙十中學(含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外國語學校(含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廈門六中(含廈門六中同安校區)、集美中學(含集美中學后溪校區)、同安一中(含同安一中濱海校區)、廈門二中(含廈門二中集美校區)、科技中學(含科技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實驗中學(含廈門實驗中學汀溪校區)等9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或建設校: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五個維度全部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為C級以上(含C級)且至少兩科達到*或三科達到B級;實驗考試均合格。
2.松柏中學、海滄實驗中學、廈門十中、翔安一中、海滄中學、灌口中學等6所省級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基地建設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五個維度全部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為D級以上(含D級)且至少三科達到C級;實驗考試均合格。
3.湖濱中學、廈門三中、杏南中學、廈門第二外國語學校、同安實驗中學等5所省一級達標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五個維度全部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為D級以上(含D級);實驗考試均合格。
4.其他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中思想品德和學業水平兩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達到D級以上(含D級);實驗考試均合格。
5.五年制高職(藝術類、體育類除外):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中思想品德和學業水平兩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達到D級以上(含D級),其中要求面試的專業應經面試合格(面試比例為1:1.5)。
6.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和藝術類、體育類五年制高職: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中思想品德和學業水平兩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
7.在廈、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本市其他中等職業學校和本市以外的中等職業學校:參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報,其中現役軍人子女、持有臺胞證在我市初中就讀且參加我市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全市范圍內任選中等職業學校就讀(專業由學校根據中考成績進行調劑)。
考生報考廈門市音樂學校、中央音樂學院鼓浪嶼鋼琴學校、廈門藝術學校、廈門市體育運動學校等藝術類、體育類中職學校時,只能選報一所學校。
(三)填報方式
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具體辦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發布。
考生及家長應詳細閱讀《廈門市20xx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冊》和“志愿填報說明”,在中考成績公布后于規定的時間在指定的網站填報志愿,并對所填志愿負責。志愿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六、錄取
在考試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五個維度等級條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升學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一)投檔程序
1.在符合等級條件的情況下,按升學投檔分數對考生進行排序,確定投檔位次。
2.根據考生的投檔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順序檢索,確認符合學校(專業)的投檔條件后投檔。
(二)投檔說明
1.投檔條件包括各項目等級、招生指標、分數控制線、降分投檔條件、招生片區、體檢條件等。
2.考生投檔位次的確定:⑴投檔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⑵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據以下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位次:①數學成績;②語文成績;③物理化學卷面成績總和;④英語成績。
3.各校(專業)投檔與錄取比例為1:1。
4.普通高中的投檔劃定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5.報考五年制高職的考生應為初中應屆畢業生,由市中招領導小組根據中考成績劃線錄取,原則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80%,藝術類、體育類專業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60%。
(三)照顧錄取
1.下列考生享有加3分照顧分的政策
(1)本人或其父(母)獲設區市以上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
(2)戶籍在我市的歸僑和歸僑子女。
(3)戶籍在我市的臺灣省籍(含金門、馬祖)考生。
(4)持臺灣身份證件的考生。
(5)戶籍在我市的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少數民族考生。
(6)根據有關高層次人才政策,未享受過人才子女就學照顧政策的第一類高層次人才的子女。
2.下列考生享有加12分照顧分的政策
(1)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以上(含一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含三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駐邊遠艱苦地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2)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犧牲的軍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5)公安英模或消防救援人員英模的子女。
(6)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的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7)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3.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1)現役軍人、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2)有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的殘疾考生。
(3)戶籍在我市的少數民族考生。
4.照顧對象僅限應屆生。考生若同時享有多項加分或同等條件優先錄取政策項目的,在錄取時按其中惠的一項錄取照顧政策執行。
5.照顧錄取辦理程序
照顧錄取辦理程序由市招考中心另行發布。
(四)錄取工作說明
1.錄取工作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具體事務由市招考中心負責。
2.投檔分數線由市中招領導小組劃定,報市招委會批準后公布執行。
3.各類招生學校對投檔名單進行錄取審核,報市招考中心核準錄取,錄取通知書由錄取學校負責發放。
4.被集美海滄片區和同安翔安片區學校錄取的思明湖里片區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思明湖里片區內學校就讀。
5.根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本市學籍初中畢業生若要到其他設區市就讀普通高中,須參加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并經該設區市中招機構辦理錄取手續,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學籍。
七、體檢
考生的身高、視力等相關數據以該生初三年的健康檢查為依據,初三年未進行健康檢查的考生,應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并于報名時提供相關材料。
除經省教育廳、市教育局依照有關規定批準的專業外,各招生專業均不得自定招生的男女比例和各種健康標準。
八、規范招生行為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校有關人員應認真學習、準確掌握、嚴格執行招生的各項政策規定,未經市中招領導小組統一審核不得擅自招生。
學校要認真執行招生政策規定,不得用虛假信息誤導考生和家長,不得派人或通過電話、信件等對學生和家長的志愿選擇進行干預,不得向應屆生所在學校索取考生及家長的有關信息,不得擅自減免入學收費等辦法吸引考生,不得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
市、區教育紀檢監察組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對違反《廈門市教育局關于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的若干規定》及本方案的單位,一經發現,將予以通報批評,責令立即糾正,并建議有關部門取消各級文明校園評選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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