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勞動合同(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崗位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崗位勞動合同1
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聯系電話: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和《西藏自治區公益性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求,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因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安排相應的補休時間,如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產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四、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提供和改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和勞動者健康。
第九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必要的上崗前教育,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崗位,應會同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崗位培訓,并經地(市)及其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的勞動和工作崗位。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按照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乙方的崗位補貼為自治區公布的最低工資的120%計算,即______元,鼓勵用人單位根據公益性崗位特點,自籌資金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于每月___日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按自治區公布的全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繳納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用____元;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的______元,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乙方按屬地原則自行參加戶籍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月繳費標準為____元,并由所在地財政部門給予定額醫療保險補助;符合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規定的,由本人向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銷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 乙方非因工受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八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在停工留薪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距自治區規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因公益性崗位消失的;
(五)經年度考核被評定為不稱職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七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退出公益性崗位:
(一)通過招考,被錄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二)具備一定專業技能和工作經驗,在編制范圍內被用人單位錄用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
(三)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實現就業并取得穩定收入的;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名注冊從事經營活動的,或者通過小額擔保貸款從事經營活動的;
(五)戶口遷出公益性崗位所在地的;
(六)參軍入伍、考入大中專學校的;
(七)因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四)勞動條例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第二十九條 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所在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他雙方需協商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今后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同級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或縣人社局各持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崗位勞動合同2
用人單位(甲方):
勞 動 者(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起始時間為乙方上崗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 工作。具體責任和權利由規章制度約定。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但應與乙方協商辦理變更勞動合同手續。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工時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甲方應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1、試用期內,乙方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工資為 元/月。 2、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后,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核發乙方的工資。3、乙方依法有享受社會保險的待遇,甲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為乙方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屬于乙方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逐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代繳。
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有義務遵守; 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規程。
六、特別規定 1、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2、本合同規定的崗位為公益性崗位,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本勞動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到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后各執一份,本合同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 方:(蓋 章) 乙 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崗位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崗位勞動合同4
1、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于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于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3、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是有權調整崗位的。當然,用人單位主張勞動者不勝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證據的。勞動者拒絕調整崗位的,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屬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也是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即N。 法律基礎
《勞動法》第17條明確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同時,《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按照上述規定,用人單位合法地變更勞動合同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提出或接受變更合同的條件;二是必須遵守協商一致的原則,在變更合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必須對變更的內容進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的情況下進行變更;三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也就是說,變更勞動合同的程序和內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關規定。因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企業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變動職工工作崗位時,要先同職工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變動。如果職工不同意變更,企業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自主權為由強行變更,甚至在職工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作出停發工資、限期調離等決定,這樣做顯然是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也是一種違法行為,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支付賠償金。
崗位勞動合同5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種崗位____。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根據甲(指簽約的班組、工段、車間或科室負責人)乙(指車間、分廠或部室的行政負責人)鑒證,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勞動合同,該合同自簽之日起生效。
合同崗位:
合同期限為 年從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簽雙方及鑒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 (簽)
乙方 (簽)
鑒證人 (簽)
__年__月__日
崗位職責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獎勵內容及解除合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崗位勞動合同6
甲方(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 崗位:
性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三門峽市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指南》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一個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給乙方安排的生產(工作)崗位是: ,生產(工作)任務: 。
三、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為公益性崗位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按季度撥付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具體為700元/月。
四、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三)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處分。
五、合同的終止解除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應終止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通過其它途徑已實現就業的;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的;
(3)無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4)非本人完成工作,另找他人頂替的;
(5)經核查,非法取得公益性崗位資格的;
(6)有違法行為或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的;
(7)其他法定情形不適宜繼續工作的。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簽證留存一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指紋)
甲方:(單位公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證機構:(簽章)
簽證時間: 年 月 日
崗位勞動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種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根據甲(指簽約的班組、工段、車間或科室負責人)乙(指車間、分廠或部室的行政負責人)鑒證,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勞動合同,該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雙方及鑒證人各持一份。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鑒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崗位職責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獎勵內容及解除合同規定:_____________
崗位勞動合同8
甲方:北京翰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108號千鶴家園五乙樓1708室
電話:010-84827072
乙方: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工作崗位及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 自 20xx 年 2 月 14 日至 20xx 年 2 月 13 日。
二、 乙方工作內容
1.為甲方企業員工烹飪午餐(人數最多時不超過32人);
2. 負責采辦午餐所需要的原材料以及清潔所有炊具;
3.負責每日廚房內衛生清潔;
4.負責每日衛生間內衛生清潔;
5.愛護并保管烹飪用品;
6.負責(每周1-2次)公共辦公區域的衛生。
三、工資待遇及發放辦法
1、雙方約定按月工資進行結算,每月1600元。
2、雙方約定甲方每月與公司其它員工一起于15日發放上個月工資。
3、雙方約定乙方各項勞動保險自理。
四、工作要求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要求保證飯菜質量,不得使用過期、不新鮮或腐爛、已壞的原料。廚房及炊具定期消毒,保證干凈、衛生。
3、不得無故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前2日通知甲方,以便公司提前通知員工做好安排;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兩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兩次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3.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如雙方發生糾紛,定于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解決。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日
乙方需提供身份證及健康證復印件做為甲方存留。
崗位勞動合同9
案情簡介:
20xx年1月20日,申請人劉某與被申請人某項目管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28日。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公司安排劉某任職項目經理,從事項目協調工作。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調整劉某工作崗位,每月工資均為稅前5000元。20xx年12月3日,公司總經理侯某突然發出通知,決定免除劉某項目經理職務,并將其調整為行政專員,當日即到新崗位報到。自20xx年12月4日,劉某每月工資調整為稅前2500元。這一調動后,使得劉某每月工資只有原有的50%。20xx年1月20日,劉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恢復原職務并補足工資差額。公司認為,對劉某崗位的調整系單位用人自主權的體現,并且勞動合同中已明確約定: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調整劉某工作崗位。 申請人請求:
1.撤銷公司對劉某崗位擅自調整的決定;
2.公司補發因擅自調整崗位造成的工資差額。
處理結果:
1.撤銷公司于20xx年12月3日作出的對劉某崗位的調整的決定;
2.按照項目經理崗位工資向劉某補齊工資差額。
爭議焦點:
用人單位能否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
評析: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職工因崗位變更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等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6100號)的規定:關于用人單位能否變更職工崗位問題。按照《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精神,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勞動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則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職工工作崗位,則屬于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對于因勞動者崗位變更引起的爭議應依據上述規定精神處理。
司法系統對勞動者崗位調整也做了約束性規定,對仲裁機構處理類似案件具有一定指導借鑒意義。
如20xx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規定:法院對于勞
動合同中有關單位可隨時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約定原則上可予認可,但為防止單位用人權的濫用(如報復員工、逼迫員工辭職等),單位調整員工崗位必須具有充分合理性,即單位應對其調整員工崗位行為的“充分合理性”向法庭充分舉證,否則法庭將不予支持。從而對企業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情況做了限制。
江蘇省高院對此也進行了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6條等有關規定,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有權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崗位;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3.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情況調整勞
動者的工作崗位的;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過協商一致變更工作崗位的; 上述四種情形中,前三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有權根據自身需要單方面對勞動者的崗位、工作內容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這是用人單位行使用工自主權的一種方式,但用人單位不能濫用用工權,隨意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進行調整。用人單位在對勞動者崗位進行調整時,應當對勞動者所從事的職業及工資報酬等方面綜合考慮,不得超出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合理限度,造成勞動者收入、地位明顯降低的調整或無視勞動者本身專業知識的調整。如果雙方為此發生爭議,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其調整崗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其調整崗位具有充分合理性的,人民法院應不予支持。
由此可見,按照一般法理,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崗位的調整限于法律規定的幾種情形,必須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用人單位應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行為的“合理性”負充分舉證責任,否則對因此對勞動者造成的損害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啟示與思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為崗位變動而引起的勞動爭議。
在勞動合同訂立階段,勞資雙方處于一種處于談判狀態,地位平等,雙方協商確定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一經確定即對勞資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然而,在勞動合同訂立后,由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關系的隸屬性,因此,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享有一定的指揮監督權。實踐中,用人單位往往會基于自己的優勢地位和對員工的指揮監督權,單方對員工的崗位變動作出安排。
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特別是工作崗位的情況非常多見。那么雙方變更工作崗位具體應當基于一種什么樣的原則,成為解決此類爭議的關鍵。
(一)工作崗位變更應以協商一致為原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如果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需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需具備“充分的合理性”
用人單位能否可以對勞動者進行單方變更呢?筆者認為,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進行單方變更,但這種單方變更必須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然而哪些變動具有充分合理性,在理論和實務中都有不同的認識,很難給出一個統一的裁判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之規定,在以下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筆者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之規定,實際上用人單位是被賦予了一定的單方變更權,在這兩種情況下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則應當被認定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崗位勞動合同10
聘任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職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所在二級學院(教學部):_______
根據______學院校內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為了進一步落實《_______學院關于進一步推進崗位聘任和完善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見》(試行)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為甲方受聘教師,為明確甲方與乙方崗位職責,特訂立此聘任合同。
一、本聘任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崗位職責及責任目標
1.受聘崗位
受聘崗位名稱:_________
受聘崗位級別:_________
2.乙方在聘期內所承擔的任務內容(請對照所聘崗位的基本崗位任務逐項填寫):
教學工作:_________
隊伍建設:_________
課程(學科、專業)建設:_______
科研工作:_________
其他任務與目標(該項任務由乙方所在單位與乙方商定后填寫):________(教學科研崗位勞動合同)
三、甲方負責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在聘期內的每一個年度,先以乙方所聘崗位基本崗位津貼標準的80%按月發放,預留的20%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學院文件規定予以發放。
四、《_________學院關于進一步推進崗位聘任和完善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見》(試行)文件試行一年,試行期結束后,乙方所承擔的崗位任務按學院確定的正式方案執行。
五、因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更換崗位。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學院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所在單位保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崗位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現居住地住址:
戶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一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龍海市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崗位職責確定的 工作數量,并達到 崗位職責確定的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一)在合同期內乙方若要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并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在沒有取得甲方批準之前擅自離職者,甲方有權罰沒之前未領取的工資。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若出現嚴重失誤或對公司造成直接損失或間接損失的,除按價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外,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一種工資形式:
(一)按月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 滿勤獎 、 加班費 。
第十條 甲方應以人民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次月25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同意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乙方同意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六、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同意社會保險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另行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另行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1、 另行約定
2、
3、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在乙方滿勤并完成生產任務的前提下,甲方確保乙方的工資收入不低于龍海市最低工資標準。
2、獎金、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由甲方統一制訂。
3、 勞動紀律和違約責任:(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補償。
八、其他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福建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具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 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簽章): 鑒證時間: 年 月 日
崗位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磨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門,從事工作。
2、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3、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日小時工作制,周48小時。
2、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等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工資最低標準不低于圍場縣社會平均工資。
2、甲方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次月15日。
3、甲方以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條。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
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八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1、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2、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九條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局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變更
1、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一致變更合同條款,勞動合同變更應采用書面形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a: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b: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的。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5、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的利益。
第十三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如甲、乙雙方出現勞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妥,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公章。
甲方:
乙方:
崗位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應聘人)
____學院 系(部、處、室、館、科)(下稱甲方),根據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規定,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與(下稱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崗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 崗位從事 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崗位職責。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崗位的職責,結合乙方應聘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制定聘期內詳細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目標。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擁有知識產權(中國現行知識產權法有明確規定的或另有合同約定的除外)。
4、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上規定的工作培訓條件和保障。
5、其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甲方職工,享受學院和甲方在政治、學術、教學和科研經費支配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2、乙方享受學院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的社會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規定的權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5、其它: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以后隨工作變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甲方與乙方協商再作調整。
2、乙方享受所聘崗位與聘任層次相對應的崗位津貼,并根據有關規定享受其它津貼。
3、乙方因工負傷、致殘及職業病的待遇,探親、結婚、喪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員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的報銷標準和醫療期按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人事權益。
2、乙方應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保守工作秘密。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1、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2、乙方根據所從事的工作及自己貢獻情況認為有關條款需要變更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任條件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負傷,醫療期欺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義務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2)履行公民義務,批準應征入伍的。
(三)合同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
合同到期后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系仍然存在的,視為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1、甲方對作為優秀人才引進的乙方,根據其學歷層次、教學和科研水平,按照《陜西教育學院優秀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住房、購房補貼、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等費用。
2、乙方在聘期內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乙方違反約定,需向甲方退還有關費用,并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補償費和違約金。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簽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賠償金確定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學院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組提交《陜西教育學院人事爭議調解申請書》,申請調解,或向陜西省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限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本合同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學院人事處各持一份。
本合同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涂改無效。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崗位勞動合同14
一、續簽勞動合同能變更崗位嗎
續簽勞動合同職工可以變更崗位。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之一是勞動合同期滿。也就是說,如果不存在諸如職工處于醫療期、女職工“三期” 等勞動合同應順延的情形,那么,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在勞動合同終止時,企業可以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也可以不與職工續簽(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有權利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企業向職工發出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知屬于企業的單方面意向,職工是否續簽由職工自行決定。
職工可能接受企業提出的工作條件的,如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如果職工對企業提出的續簽意向不滿意,則其可以再行與公司進行協商,直至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前達成一致。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日,如果雙方就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沒有達成一致,則從風險防范角度來考慮,企業應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關系。
二、訂立勞動合同要用書面的嗎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也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之分。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直接用書面文字形式表達和記載當事人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的協議。我國勞動法和本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準確可靠、有據可查,一旦發生爭議時,便于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另外,書面勞動合同能夠加強合同當事人的責任感,促使合同所規定的各項義務能夠全面履行。與書面形式相對應的口頭形式由于沒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據,隨意性大,容易發生糾紛,且難以舉證,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續簽勞動合同就意味著之前雙方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這個時候續簽的合同其實就是一份新的勞動合同,既然如此雙方當然可以對崗位進行一定的調整變更,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崗位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聯系方式:乙方(勞動者)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性別:民族:文化程度: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戶籍所在地:聯系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解除(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詳見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于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 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愿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戶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二)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元。
(四)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
(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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