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會章程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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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會章程2017【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xx石油建設技校xxxx同學會(以下簡稱xx同學會)是由xx石油建設技校xxxx同學們自發組成的非營利性的群眾團體,愿意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法規。
第二條 同學會的宗旨是:關鍵在聚,不在吃。開心為基礎,友誼為目的
(一)同學會中不分高低貴賤、禍福成敗。
(二)廣泛聯系不同生活境遇、不同存在狀態、不同人生道路的同學們,使大家有歸屬感,形成相互依存的共生關系,將溫暖、關愛、友誼、進步的禮物賦予每一位同學。
(三) 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集體聯誼;作為本班同學會的聯系、交流與溝通的橋梁,同享人生之樂。
(四)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互幫互助,增進友誼;幫人如幫己,水漲船又高。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 凡xx石油建設技校同學,符合下列條件,由本同學會會員介紹,向本會提出申請,經理事會決定可以加入本會:
1、承認并遵守本會章程;
2、品行良好,具備較高素質;
3、珍視同學感情;
4、自愿繳納會費;
5、積極參加會員活動。
第六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會內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對會務及活動提意見和建議;
3、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4、向理事會申請利用會員資源得到必要的幫助;
5、退會自由。
第七條 會員有下列義務:
1、維護本會的聲譽;
2、關心和積極參加本會的工作和活動;
3、對其他會員的求助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提供幫助;
4、按期繳納會費。
5、會員的工作單位、住址、電話號碼等一旦變動,應立即通知理事,以便聯系。
6、遵循同學聚會“優于日常工作,優于親友交往”的原則,克服困難,定期相聚。
7、 當同學會理事會下達召集聚會的通知時,會員有主動積極聯系會員的義務。
第八條 在東營市之外的區域工作的同學,符合會員條件,按照程序申請獲批準加入本會的`,為外埠聯系會員。外埠聯系會員享有與一般會員相同的權利,除因空間距離因素影響之外,也必須履行與一般會員相同的義務。
第九條 對本會提供過重要幫助的東營籍知名人士,理事會可以授予其“榮譽會員”的稱號。榮譽會員享有除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之外的各項會員權利
第三章組織
第十條 同學會會員大會行使本會最高權力。會員大會每兩年舉行一屆,特殊情況下,經監事會發起,可以提前舉行會員大會。其主要任務是:
1、制定修改本會章程及本會其他的規范性文件;
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3、審批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第十一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和最高領導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每屆理事會任期兩年,任期不超過兩屆。其主要職責是:
1、塑造本會善良修德的社團人格和強健有力的社團肌體;
2、領導、組織本會的活動;
3、對會員要求幫助的申請進行研究決定是否審批,對應當給與幫助的調度會員資源實施幫助活動;
4、向會員大會做工作報告;
5、受理審批入會申請;
6、管理會費;
7、聘請名譽會長和授予榮譽會員;
8、勸退不合格會員;
9、建立同學網站及同學會會員公用電子郵箱(郵箱地址:)為網上交流制度,使網上成為同學會會員與社會各界交流的平臺和窗口,每位會員可登入網站和郵箱,在網上發表意見和建議。
第十二條 理事會由會長1人,常務副會長1人,副會長5人,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各1人組成。理事會工作實行會長負責制。理事會組成人員分工:
1、會長職責:主持理事會全面工作,對理事會的一般事務性工作具有決策權;對外對內代表同學會從事禮儀活動。
2、常務副會長職責:
(1)在會長的領導下主持日常工作,按照《章程》和本會確定的各項制度,組織本會的規范運行。
(2)協助會長行使職責,負責本會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
(3)協調好同副會長的關系,調動理事會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負責同學會的宣傳工作和對外聯絡任務。擴大社會知名度,樹立社會形象,加強各方面的宣傳策劃,從多方面擴大xxxx班同學會的影響,展示同學會的實力和風采;聯絡各類機構、團體及民眾,并建立和保持長期友好的聯絡關系。
(5)常務副會長在會長不能參加聚會的情況下,全權代理會長行使該職責。
3、副會長的職責:
(1)協助會長和常務副會長辦理和完成各項事務,分別負責五個方面工作,即活動與策劃、宣傳和外聯、財務、片區聯絡等。
(2)審議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活動,表決重大的決議。
(3)舉辦同學聚會、開展各種聯誼活動,積極策劃同學會的大型活動和對外宣傳活動。
(4)聯系接待同學。熟悉掌握本人所管區域會員的通訊方式,起到理事會與會員之間的橋梁作用。
(5)協助管理本會經費,包括籌集、支出、帳戶管理、帳目記錄。
(6)承擔會長委托的有關工作。
5.秘書長:組織執行理事會、會長、副會長的決策;上傳下達;組織起草同學會規范性文件;策劃同學會活動;受會長或副會長委托代表同學會出席禮儀活動。
6.協助秘書長工作,制作同學聚會日程表,收集同學通訊錄(內容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聯系地址、郵編、電話號碼、手機號碼、傳真、QQ號、MSN、電子信箱,盡量詳細準確),制作聚會紀念冊、光盤,落實各項接待及聚會活動安排。
7.財務部長1名:由其中1名副會長兼任。負責收支賬,整理和記錄以現金和非現金(實物)等方式對活動基金進行募捐的會員和其他非會員人士,按財務制度管理本會經費,接受會員的監督和審計,定期向會員大會公布帳目。
8.財務助理1名:協助財務部長的工作。
第十三條 需要由理事會全體成員研究表決決定的事項有:
1、300元以上的經費支出;
2、新會員加入申請的審批;
3、組織會員對紅白喜事進行人力幫助事宜;
4、工作報告;
5、勸退不合格會員;
6、救濟經濟困難會員。
第十四條 根據組織化的需要,亦為了便于信息傳遞,理事會負責將所有會員分為若干組,每組任命副會長一名。并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組的建制和其中的人員。
第四章經費和基金
第十六條 本會經費來源為會員會費,也接受社會捐贈。每位會員入會后,每年繳納100元會費,用于同學會的日常活動和管理。涉及具體事項的支出,由當事人或當事人集體共同承擔。任何人不得利用同學會的名義進行上述內容和性質之外的集資、攤資活動。個人、集體之間的任何經濟關系與同學會無關。
第十七條 基金由理事會的常務理事定期向同學會會員募捐一次,接受社會捐贈,并及時在同學會網站上公布募捐情況;基金的募捐以心系同學、力所能及、自愿捐助為原則,不限數額;基金用途主要為會員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災難、特殊困難等提供幫助。
第十七條 同學會籌集的全部經費,理事會安排財務總監負責管理,費用開支由會長日常審批。
第十八條 理事會依照本章程明確的事由范圍內,決定經費和基金的支出。經費和基金支出的事由及標準另見附表。
第六章會址
第二十一條 本會暫不設固定會址,議事場所在理事會組成人員的辦公室或其它約定場所。
理事會負責建立自己的同學會網站,在同學會網站發布同學聚會活動、活動財務報告等信息。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理事會協商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后生效。
同學會章程2017【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全稱為xx中學xx級四班同學會。
第二條 本會是xx中學xx級四班同學自愿組成的聯合性團體,為非營利性組織,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動。
第三條本會宗旨:重溫昔日情懷,加強溝通,促進交流,增進了解,互相幫助,互相鼓勵,延續同學友情。同學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本會由以下成員組成:凡是xx中學xx級四班同學,承認本會章程都是同學會會員。會員本著求同存異的原則參與活動。
第五條 會員權利
(一)會員擁有參加由同學會組織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二)會員享有同學會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三)會員擁有了解、監督和評議同學會委員會工作并提出建議的權利。
第六條 會員義務
(一)承認并遵守同學會章程,維護同學會利益;
(二)執行同學會決議;
(三)接受并完成同學會委托的工作;
(四)維護同學會的合法權益,維護同學會的信譽和形象;
(五)盡力而為多繳會費,無條件資助需要幫助的會員;
(六)積極參加同學會活動;
(七)積極向同學會提供支持。
第三章 會費
第七條 會費來源
遵循“主動參與,各盡所能,自愿奉獻”的原則,由會員自愿贊助,不設限額。會費不足時,由委員會研究可向會員征收一定金額的會費,用于平攤活動開銷。
第八條 會費管理
(一)會費管理要在會員大會的監督下,由財務總監負責管理,費用開支由會長審批。
(二)會費的使用秉著“勤儉節約,量力而為”的原則,不鋪張,不浪費,不講排場,重實用,以追求會費最佳使用效果。
(三)財務總監負責收集、整理、記錄、通報以現金或非現金(報帳)等方式對同學會做出積極貢獻的人和事。
第四章 組織
第九條 本會設立委員會,負責同學會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執行。職務如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財務總監、委員。
1、會長1名,同學會的總負責人。
2、副會長1名,協助會長辦理事務,會長因故不能主持同學會工作,由副會長代行會長職責。
3、財務總監1名,負責會計事務。
3、秘書長1名,負責協調同學會的各項工作。
4、后勤部長1名,負責聯系車輛、酒店、KTV等。
4、聯絡組4名,其中各地區聯絡人4名,具體分為成都、廣東、浙江福建、上海及其他地區。1名負責敘永當地的聯絡工作。
第十條 會長、副會長、委員由以下方式選出:
1、會長應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從會員中選出。
2、副會長、委員由會長根據各地區會員的得票情況提名,在會員中選任。
第十一條 委員會任期為5年,可連任。
第十二條 同學會的'最高決策機構為全體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所作決議必須由半數以上會員出席并通過才有效。其具體職責為:
1、聽取與評議同學會委員會的工作;
2、選舉或罷免同學會會長;
3、制定和修改同學會章程;
4、審議會費收繳、支出情況。
第五章 聚會與活動
第十三條 全體會員聚會:按照 “每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標組織同學聚會,具體活動時間和地點由同學會秘書長及各地區聯絡人負責通知。聚會一般歷時1天,活動內容盡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題,次次有新意,使每次聚會都能成為凝聚濃情,增進友誼,催人奮進,享樂人生的盛會。如有多數會員提議,可隨時開展活動。
第十四條 同學會的活動事宜由委員會共同商討決定,其活動開支經會長同意后在財務中進行報銷,會費收支和結余情況,每季度向同學公布一次,可利用同學聚會或在QQ群內公布。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同學會委員會均為義務服務,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權。會員的工作單位、住址、電話號碼等一旦變動,應及時通知委員會,以便聯系。
第十六條 本章程的制定與修改,須經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會員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xx中學xx級四班同學會。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時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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