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獎罰規章制度(精選10篇)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有哪些內容?員工違反或無視酒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條款和準則的,均屬過失行為,必須予以追究。涉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由國家司法機關予以追究。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酒店獎罰規章制度,一起來看看吧!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1
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煙,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前寫入采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菜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衛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現發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后于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10、煮飯勤雜工煮飯時要認真仔細,不能出現生飯的現象,避免飯里有砂、石頭等雜物,如有客人投訴,按情況是否嚴重給予5—50元的罰款。
11、配菜、洗菜保證蔬菜的`情況干凈,按照一揀、二洗、三過清、四整齊擺放的程序清洗各種蔬菜,如有各種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來,說有蟲、草、頭發、砂子、黃葉等雜物,一次給予10元罰款。
12、洗碗勤雜工注意各種廚具輕拿輕放,避免餐具損壞,打破現象,保證餐具清洗干凈衛生,損壞餐具按進價賠償,自覺主動報告管理人員打破的餐具,如不報加倍處罰。
以上罰款不是目的,為了本店生意興隆,不斷的擴大,敬請每位廚房員工自覺遵守以上規章制度。
(一)表彰與獎勵
1.表彰與獎勵的條件和分值
(1)對餐廳管理、服務做出重大貢獻者,視成績大小獎勵3~20分。
(2)工作突出,半年內未出差錯者,獎勵2~5分。
(3)服務質量高,服務意識強者,獎勵2~10分。
(4)嚴格控制成本,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獎勵2~20分。
(5)積極處理突發事件且使餐廳免受損失者,獎勵2~50分。
(6)服務周到、熱情,并經常獲得顧客口頭表揚或書面表揚者,獎勵1~5分。
(7)拾金不昧者,獎勵2~10分。
(8)舉報跑單、多收顧客的錢財或其他有損餐廳利益的行為并查有實據者,獎勵1~10分。
(9)對餐廳經營提出有價值的建議者,獎勵2~20分。
(10)積極介紹客戶且銷售成績突出者,獎勵2~10分。
(11)對保護餐廳人員、財產安全有特殊貢獻者,獎勵2~10分。
(12)幫助顧客解決困難,受到顧客表揚者,獎勵2~20分。
(13)能顧全大局,主動加班者,獎勵1~5分。
(14)能妥善處理顧客投訴者,獎勵1~2分。
(15)在規定時間內圓滿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者,獎勵1~3分。
2.表彰與獎勵方式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10分,給予口頭表揚;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20分,給予通報表揚;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30分,頒發獎狀和獎品;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4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5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6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7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80分,給予獎金;
每季度獎勵分值累計達到100分,給予獎金并增加工資。
3.表彰與獎勵的程序
(1)獎勵分值由樓面主管和經理視具體情況決定。
(2)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由主管和經理視具體情況決定并執行。
(3)頒發獎狀、獎品和獎金,由樓面經理報總經理辦公室,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后由樓面部執行。
(二)處罰細則
1.一般過失
(1)遲到早退者,每次扣1~4分。(2)儀容儀表不整,不佩戴工號牌者,扣1~5分。
(3)上下班不使用員工通道者,扣1分。(4)在酒樓內隨地吐痰,亂丟雜物、果皮者,扣1~3分。
(5)當班時串崗、聊天,擅自調班者,扣1~3分。(6)在餐廳內大聲說笑,嬉戲打鬧者,扣1~3分。
(7)不禮貌待客,缺乏熱情者,扣1分。(8)非當班時,私自在客用場所逗留、閑逛者,扣1~3分。
(9)將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崗位并逗留者,扣2~5分。
(10)未經允許使用供給顧客的設備、設施、用品者,扣1~3分。
(11)工作不積極,怠慢顧客,引起顧客不滿者,扣1~3分。(12)工作態度不認真,工作時間內做工作以外的事,視情節輕重扣1~5分。
(13)違反安全規則和保密守則者,扣1~5分。
(14)不尊重領導,不服從上級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調動者,扣2~5分。
(15)不按手續和制度處理業務者,扣1~5分。
(16)有嚴重或重大過失者,按照酒樓相關規定處理。
2.處理方式
(1)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10分,給予批評教育。
(2)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15分,扣發工資50元。
(3)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20分,扣發工資100元。
(4)每季度扣分累計達到30分,扣發當月工資,停職檢查。
3.處罰程序
(1)由領班或發現人報告樓面主管或經理,由樓面主管或經理視情況決定具體扣分。
(2)批評教育由領班或經理決定并執行。
(3)普通員工扣發工資、停職檢查及解聘等,由樓面經理執行;領班以上者報總經理,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由樓面部執行。
為了增長餐館的利益,制定廚房獎罰管理制度,履行廚房員工守則,自覺奠定各項規章制度,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熱愛本職工作,注重職業道德,自覺維護餐廳的聲譽,愛護酒店公共財產,必須服從廚師長的工作分配。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離崗、不串崗,正常上班時間上午9點,下午4:30分,遲到5分鐘之內罰5元,5分鐘后每分鐘罰2元,半小后根據情況待遇高低處罰。
3、工作服穿戴整齊(工衣、工帽)保持干凈、整潔,如發現不戴帽子的每次給予5元的罰款(廚師長另外),工作服特臟不講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罰10元。
4、廚房員工一律不準穿短褲、拖鞋上班,如發現每次給予10元的罰款。
5、廚房重地嚴禁抽煙,如發現一次每次罰5元,不準進入大廳逗留、閑聊、吸煙等(廚師長除外)。
6、所有廚房員工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油、燃料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別是值班員工要做到人走燈滅、水停、門關,所有廚房燃料關好閥門,各種菜式收撿好方可下班,如發現菜品誤撿,油閥沒關等現象,值班人員和主配一起處罰每人次罰20元(主配罰10元),嚴重影響工作正常操作的加倍處罰。
7、不準吵鬧、打架、拉幫結派,影響廚房整體的團結友好,不得偷竊或私拿餐廳或他人的財產,如發現每人次罰20-200元(嚴重者交給公安部門處理)。
8、各種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員和廚師長品嘗外,其它的廚房人員不得隨便品嘗,如發現一次給予20元的罰款。
9、廚房工作人員充分做好餐前準備,保證出品質量,提高上菜速度,如出現菜品令客人不滿意打下來,廚房追究當事人責任,按菜譜成本價買單。
10、煮飯勤雜工煮飯時要認真仔細淘洗干凈,不能出現生飯的現象,避免飯里有砂、石頭、谷子、老鼠屎等雜物,如有客人投訴,按情況是否嚴重給予5-50元的罰款。
11、洗菜勤雜工保證蔬菜清洗干凈,按照一揀、二洗、三過清、四整齊擺放的程序清洗各種蔬菜,如有各種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來,說有蟲、草、頭發、砂子、黃葉等雜物,洗菜員按菜譜成本價買單。
12、洗碗勤雜工注意各種廚具輕拿輕放,避免餐具損壞、打破等現象,保證餐具清洗干凈、衛生,損壞餐具按進價賠償,自覺主動報告廚師長打破的餐具,如不報加倍處罰。
以上罰款不是目的,為了酒店生意興隆,不斷的擴大,敬請每位廚房員工自覺遵守以上規章制度。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2
一、處罰和獎勵原則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 5~50元;
②警告:罰款 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 50~100元;
②嘉獎:獎金 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并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 由于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 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 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 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 為個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 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 不遵守酒店著裝規定;
11) 上下班不按時打卡或簽到;
12) 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 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游逛;
14) 違反酒店禮貌規定;
15) 擅自在公共場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 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 在上班時間或在員工餐廳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衛生習慣;
19) 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衛生;
20) 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等);
21) 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2) 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3) 工作時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5) 管理干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 由于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 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設備造成公司損失的;
3) 未經公司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 未經許可,擅自在客房內過夜的(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 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鑰匙;
7) 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 浪費酒店財物,如餐具,食品,紙張等;
9) 制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閑言碎語;
10) 未經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 違反/拒絕接受酒店/主管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參加酒店或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定期體檢;
14) 違反酒店/國家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5) 進出酒店時拒絕警衛檢查;
16) 為其他員工打卡;
17)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飲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 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 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 為個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帳單/收據;
5) 欺騙或騷擾客人;
6) 未經許可復制酒店鑰匙;
7) 未經酒店許可受雇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 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 拾遺不交,據為已有,如現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沖突;
12) 組織或參與不道德活動;
13) 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4) 偷竊行為;
15) 騷擾、欺辱,危害飯店客人或員工;
16) 斗毆或慫恿打架斗毆;
17) 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8) 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9) 由于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 注: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公司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 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 由于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 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 拾金不昧;
4) 連續三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 積極參加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核達標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其他帶領員工共同進步的;
7) 為維護社會公德和山莊秩序見義勇為的;
嘉 獎
1) 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證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采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山莊的事件的;
3) 見義勇為且為山莊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 在外派工作、有關競賽或評比中為酒店爭得顯著榮譽的;
5) 3個月內連續兩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6) 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晉 級
1) 發現事故苗頭或采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為山莊挽回重大損失的;
2) 1年內連續3次以上受到嘉獎的;
3) 服務技能優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賓客多次表揚或事跡突出的;
4) 本年度得到總公司嘉獎的。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3
一、獎勵
符合以下條件者,酒店會給予表揚和獎勵:
獎勵形式:
(1)表揚:工作或生活中表現良好者
(2)嘉獎:
A:拾金(物)不昧者
B:主動協助同事完成任務者
C:為顧客解決困難,并得到顧客書面向主管稱贊者
D:積極協助推動本酒店各項活動,并有顯著成績者
(3)小功:
A:見義勇為,幫助顧客或同事于危難者
B:拾獲貴重物品或金錢,即時申報主管者
C:代表酒店參加對外比賽,榮獲前三名者
(4)大功:
A:制止重大事故或意外的發生,使酒店免受重大損失或危險者
B:提出有關營運發展計劃,經采納實施后見較大效益者
C:表現杰出,堪為全體同事楷模
獎勵標準:
(1)表揚:表現良好可予表揚,表揚不增加年終考績,可據實情給予10—20元的獎金。
(2)嘉獎:表揚累積三次為嘉獎,嘉獎一次增加年終考績1分,并據實情給予30—50元的獎金
(3)小功:累積三次嘉獎為一小功,小功一次增加年終考績3分,并據實情給予60—100元的獎金。
(4)大功:累積三次小功為一大功,大功一次增加年終考績9分,并據實請給予100—200元或以上之獎金。
表彰除或頒證書外,還將給予一定之物資獎勵(獎勵程度參照以上標準,具體由酒店視情況決定)。并記錄個人檔案,列入員工晉升及評估考核依據之一。
二、紀律處分
酒店的紀律處分制度是學術員工違紀行為及給予處罰的標準。紀律處分是公平、公正的,必須對所有違紀者一視同仁,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實行累積懲罰制。
處分步驟
(1)口頭警告——觸犯任何輕微過失
(2)書面警告——重復輕微過失及觸犯較嚴重過失
(3)最后警告——再犯輕微過失及重復觸犯較嚴重過失和觸犯嚴重過失
(4)辭退——重復觸犯任何過失,辭退
(5)停職檢查——酒店在決定與員工終止合同前的措施,酒店在未做出開除前可采用此處分
(6)開除——觸犯極嚴重過失
處罰標準
(1)口頭警告,不作工資扣罰,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向當事人提出警告,糾正其不當行為
(2)書面警告,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5%
(3)最后警告,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6%—10%
(4)辭退,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1%—20%,并予辭退
(5)停職檢查,扣除當事人當月工資總額的100%
(6)開除,扣除當事人的全部工資及獎金和保證金,并視情節追究責任
處罰條例
(1)除口頭警告外,其他處罰均需作工資扣罰,以示懲處,并向人力資源部備案。
(2)紀律處分有效累積期,從簽單之日起,口頭警告為3個月,書面警告為6個月,最后警告為1年,超過有效累積期不累積。
(3)凡被書面警告以上之員工,半年內部獲評優秀員工,不列入晉升、轉職或調薪范疇。
(4)同一年度內,一大功可抵一最后警告,一小功可抵一書面警告。
(5)所有獎罰結果,均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如當事員工不服,則可在7日內提出申訴,確有違規但拒不簽字者,經查實或由見證人簽名同樣生效,并加倍處罰。
處分類別
輕微過失(口頭警告):
(1)儀容不整,如頭發過長或臟亂,指甲過長或臟,手臟或手插口袋,卷袖、褲腿,拖著鞋子等
(2)禮貌欠佳,不主動與客人或同事(上司)微笑和打招呼
(3)把飯菜帶出員工餐廳外進食,轉讓或借用他人餐卡用餐
(4)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確有急事,經批準且通話時間在3分鐘以內者除外)
(5)遲到或早退在5分鐘以內
(6)非因工作需要進入客用場所
(7)上班時間聽收錄機或看電視、報刊、雜志等
(8)未經允許帶親友進入酒店辦公區域或營業區域參觀
(9)擅自使用客用設施(如客用洗手間、電梯)
(10)未經批準著酒店制服離開酒店或在酒店附近逗留
(11)在公共場所聚眾閑聊
(12)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吹口哨、唱歌或其他任何不雅行為
(13)在客人面前倚墻或倚物而立、打哈欠、伸懶腰、剔牙、摳鼻孔或剪指甲
(14)在未完成工作任務或下班前就停止工作
(15)在工作時間閑逛
(16)未經允許擅自撕毀或涂污酒店公告欄上的通知或宣傳材料
(17)穿著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場所或非吸煙區吸煙
(18)擅自撕毀或涂污酒店的.表格、文件
(19)上班時間不佩戴銘牌,未穿整齊制服
(20)非工作時間未經允許在酒店內逗留或串崗
(21)當值時間與同事發生口角
(22)上班時間吃東西
(23)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不認真
(24)穿越酒店大堂(獲準者除外)
(25)不走規定的員工通道
(26)違反《員工餐廳管理規定》,但情節輕微
(27)違反《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但情節輕微
較重過失(書面警告)
(1)泄露酒店秘密,但未有較重后果
(2)玩忽職守,并給酒店造成輕微損失
(3)不按操作規程工作,但未造成嚴重后果
(4)故意毀壞制服(另照價賠償)
(5)隨意挪用酒店物品
(6)違反《員工宿舍管理條例》、《員工飯堂管理條例》,情節嚴重
(8)拒絕接受酒店授權人的檢查
(9)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雖情節輕微但無悔過表現
(10)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或替他人打卡,涂改工卡
(11)違反酒店安全條例或安全管理規定,但未造成嚴重后果
(12)工作時間擅離職守,但未造成嚴重后果
(13)偷吃客人食物
(14)語言粗魯、臟話連篇、惡語傷人、制造流言蜚語,但未造成嚴重后果
(15)工作馬虎
(16)威脅、恐嚇或脅逼同事
(17)參與類似賭博的活動
(18)工作時間飲酒或酒后上班(特殊情況除外)
(19)對可能發生的隱患不報告
(20)未經許可私自變更班次、休息日或休息時間
(21)非工作關系與客人過于親密
(22)不報告或不如實報告酒店設施的損壞或損壞情況
(23)占酒店的小便宜
(24)不服從管理,違抗或拒接執行直屬主管的指令
(25)營業部門員工嚴禁私帶錢幣進入工作場所,經查處金額(折人民幣)20元—100元的
(26)當值時間睡覺
(27)下班后在營業場所睡覺
(28)曠工半天活連續遲到兩次(每次不超過20分鐘)
(29)當值時間抽煙
(30)買賣私物(非禁品)
(31)在禁區內動用火種,玩弄滅火器或保安消防設施
(32)在酒店內部有不文明行為舉止,如隨地吐痰或亂扔紙屑
(33)穿著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共場所或非吸煙區吸煙
(34)越級反映
嚴重過失(最后警告)
(1)玩忽職守,不按操作規程操作,而給酒店造成較大損失
(2)泄露酒店秘密,使酒店蒙受較大損失
(3)挑動他人怠工、離職、鬧事或蓄意阻止他人工作。參與非法罷工
(4)對犯罪行為視若不見、不制止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4
為進一步提高酒店員工素質,規范工作行為,激勵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此制度。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周。
6、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閑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閑逛,干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三)違反一下條款給予辭退或開除,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原價賠償,觸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機關。
1、偷盜同事財務或公有財物。
2、對上司或同事實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動。
3、蓄意破壞酒店或他人財務。
4、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指揮。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
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趙成經濟損失較大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較大的。
7、包庇員工,對員工所犯錯誤視而不見,屢教不改的。
8、道德敗壞,向客人索取小費或物品,與客人吵架的。
9、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三天的
10、觸動刑法,造成影響的,移交司法機關。
以上獎罰項目均由總經理主持并進行落實。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5
一級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員工通道(1′)
2、上崗時儀容儀表達不到酒店規定要求的(1′)
3、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時常出現差錯的(輕微)(1′-4′)
4、上班時間未經批準私自會客,辦私事,接打私人電話(2′)
5、非工作需要進入其他部門閑聊(2′)
6、上班時間吃零食,看電視、報紙及雜志(2′)
7、設備不按規定擺放,下班前未將布草車及公區清理干凈(2′)
8、工作時未做到“三輕”的(即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2′)
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或其他雜物(3′)
10、在公共場合吸煙,造成不好影響(3′)
11、擅自不參加例會的(4′)
12、不按時出早餐者,早餐之前準備不充分(4′)
13、擅自減少服務程序,投機取巧達不到酒店要求(4′)
14、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二級警告: 20-50元
1、違反操作規程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的失誤(較重)(5′-10′)
2、沒有節約能源、做到人走燈滅的(5′)
3、未按規定及要求乘坐電梯的(5′)
4、在賓館內拒絕接受保安人員及所屬管理人員的正常檢查(6′)
5、對客服務不禮貌、與客人爭辯(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8、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娛樂性活動(8′)
9、下班沒有將鑰匙交至前臺保管的(8′)
10、違反安全規則或亂用其他安全設施(10′)
11、不愛護賓館財產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級或同事爭吵,謾罵上級領導或不服從上級指令(10′)
13、未經允許到賓館客用餐廳用餐及娛樂(10′)
14、利用工作時間進行洗浴的(10′)
15、擅自離崗而影響工作(10′)
16、未經領導同意私自串班、遲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個月之內第二次違反一級警告條例者(10′)
18、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嚴重警告: 50-200元
1、傳播小道消息、破壞內部團結、影響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沒有及時上交或告知上級領導的(15′)
3、拒絕在工作需要時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換床單、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訴的(15′)
5、賓館內吵鬧、污言穢語,造成不好影響的(20′)
6、當值時玩忽職守,拒絕接受紀律方面的告誡,從而造成工作失誤,引起客人投訴(較重)(20′)
7、對賓館、客人或其他成員財產造成損失、毀壞情節較嚴重,或知情不報(20′)
8、在房間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經賓館領導允許私自介紹外人與賓館客人認識(20′)
10、拒絕或故意不完成領導安排的工作及未達到要求標準的(20′)
11、違反正常工作流程,濫用權限以及超越權限的(40′)
11、在賓館內傳播或展示有淫穢內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損壞賓館內物品或有意浪費現象的(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將損失部分全部個人承擔,外加處罰)(40′)
1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的個人利益、違規操作亂用職權(情節嚴重情況可加大懲罰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塵的(40′)
15、一個月內重復違反第二條警告條例之規定(40′)
16、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開除解聘:
1、 盜竊賓館或員工的任何物品
2、 在賓館內擅自帶危險物品、兇器
3、 向外泄漏賓館的機密文件、資料、數據
4、 參與賣淫行為
5、 侮辱客人或傷害客人身體
6、當值時,使用賓館物品為自所用
7、 偽造文件意圖行騙或采用涂改記錄、賬單、單據等手段竊取賓館錢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費
9、 拒不服從上級行政人員或部門主管、經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圖或挑撥打架、毆打他人、互相打斗
11、當班時違反操作規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賓館財務損失及人員傷亡
12、未經批準私自配制賓館鑰匙
13、沒有上交客人遺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15、知道自己患傳染病或影響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賓館報告
16、在酒店內做與我國傳統道德規范相悖的行為
17、連續三次有工作嚴重失誤
18、刑事犯罪
19、經主管領導認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報的其他嚴重違紀事項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6
總機是一個酒店的窗口與核心,客人第一時間接觸到的服務便是接線生所提供的,因此不斷加強并提高接線生的自身素質及服務意識,是至關重要的。對此,本部門將對接線生進行規范化管理,做到獎罰分明,具體規章制度如下:
一、有關獎勵制度
1、一個月內做到禮貌優秀者獎5分。
2、一個月內做到轉接電話無誤者獎5分。
3、一個月內考核記國內外常用電話號碼,成績最佳5分。
4、對待自己的'本職工作認真負責,能及時發現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者獎3分。
5、服務周到熱情,受到客人表揚者,每人次獎3分。
6、能夠積極配合并支持部門工作,在工作需要時自愿加班者每人次獎5分。
二、有關懲罰制度
(1)儀容儀表。
1、上班時間一律穿制服,并保持制服整潔,違者扣2分。
2、上班時間一律佩戴工牌,違者扣2分。
3、上班時間應檢查并整理自己的儀容,要求畫淡妝,頭發應梳理整齊,違者扣2分。
4、不準留長指甲,不準涂指甲油,違者扣2分。
5、不準在總機內穿拖鞋,或不穿鞋,違者扣3分。
6、在工作中應注意隨時用禮貌用語,例如客人需要幫助而又不馬上為其提供服務時應講“對不起,請稍等”如有事需詢問客人時要講“對不趣,請問”“得到答復時要講謝謝”等,如工作中語言便態度冷淡,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3分以上處理。
7、待客一下要耐心,服務要熱情周到,對客人所提出的頭號題要耐心解答違者扣2分。
8、接到酒店內上級領導的電話應對其進行稱呼,并問好違者扣2分。
(2)工作態度
1、無故不參加部門培訓,會議者每人次扣3分。
2、上班時間心不在焉,帶有緒工作者扣3分。
3、工作態度懶散,接聽電話緩慢每人次扣5分。
4、上班時間不準接聽私人電話,違者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2分以上處理。
5、上班時間不準看書,看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扣3分。
6、上班時間應保持總機房內安靜,不得大聲說笑,打鬧等,違者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3分以上處理。
7、接聽電話時無論什么情況都不得與客人頂撞,違者扣3分。
8、接聽電話時不耐心,無故掛掉對方電話者扣3分。
9、夜班接線生睡覺,造成工作失職者一次扣5分。
(3)崗位職責
1、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如發現因交接班不清楚造成后果的扣3分。
2、認真做好叫醒工作,如發現忘記叫醒而造成客人投訴者扣5分。
3、認真做好為客留言服務,如發現忘記將客人留言進傳達而造成客人投訴者扣5分。
4、接進電話時應重復客人所講的分機號碼,正確無誤主可轉,如轉接電話時粗心大意,造成轉錯電話每人次扣3分。
5、熟記酒店內所有分機號碼,如出現因分機號記不清楚而出現轉錯電話或耽誤客人人時間扣3分。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7
一、 目的
鼓勵優秀員工,嚴肅企業紀律。
二、 獎勵
(一)獎勵條件
1、積極提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給企業帶來較好效益者。
2、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做出顯著成績者。
3、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屢受賓客表揚,為企業贏得良好聲譽者。
4、修舊利廢、降低成本費用做出顯著成績者。
5、保護企業財產,保護賓客及同事安全,發現并排除重大隱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6、忠于職守,自覺奉獻,表現突出者。
7、拾金不昧者。
8、為維護企業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
9、在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二)獎勵等級
獎勵等級分為:通報表揚、企業嘉獎、授予榮譽稱號、獎勵晉級。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發給一次性獎金。
(三)獎勵審批
給予上述獎勵時由管理人員填寫《員工獎勵審批表》,提出獎勵理由并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部,由經理審批。
三、處罰
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中所列條款和規定,嚴格履行職責,積極做好本職工作,員工如有違規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紀律處分。
根據員工的過失程度、違紀次數,過失類別分為:輕度過失、重度過失、嚴重過失三類。
(一)、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輕度過失一次,并根據當事人所犯過失的性質,酌情給予10元-100元的經濟處罰:
1、 無故遲到、早退;
2、 當值時不佩戴工作號牌,不按規定著裝,儀表儀容不符合規定標準;
3、 將崗位工服穿出酒店外;
4、 工服不清潔、褶皺、破損、掉扣未及時更換或修補;
5、 當值時扎堆聊天、串崗串位;
6、 非因公在賓客活動區穿行或走動;
7、 使用客用衛生間、及所有客用物品;
8、 當值時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墻靠物、化妝、嬉笑打鬧、挖鼻、剔牙、高聲喧嘩、打響指、剪指甲等;
9、 不使用服務敬語,怠慢賓客;
10、 當值時翻閱書刊、報紙、雜志、畫冊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 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煙頭、雜物等;
12、 當值時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動作緩慢、工作效率低;
13、 在禁止吸煙區吸煙;
14、 因事因病缺勤,未能及時電話請假(2小時之內);
15、 無故或借故不參加飯店組織的.業務培訓;
16、 在培訓課上隨意交談、打鬧、不專心聽講或考試作弊;
17、 將個人物品帶入工作崗位;
18、 當值時佩帶的BP機、手機響鬧或裸露工作服之外;
19、 當值時未經批準因私打電話或私自會客;
20、 當值時洗浴、理發或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娛樂;
21、 不遵守崗位責任制,違反操作規程和服務程序;
22、 不按規定時間用餐、將食品帶到非就餐地點食用;
23、 私自帶領外單位人員或親屬在員工休息室就餐;
24、 在規定的營業時間內,未能向客人提供服務;
25、 推委或拒絕其它部門正當要求者;
26、 工作場所物品擺放混亂,所屬工作區域衛生較差;
27、 當值時吃東西或嚼口香糖;
28、 未經允許給客人小孩喂食;
29、 工作、服務、衛生未能達到規定標準;
30、 嘲諷或模仿客人動作;
31、 下班后在工作崗位睡覺或著便裝在賓客活動區內逗留;
32、 接到顧客需服務信息,無適當理由10分鐘內未到達現場;
33、 輕度違反《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二)、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重度過失一次,并根據當事人所犯過失的性質,酌情給予100元—200元的經濟處罰:
1、 因個人原因拒不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或工作安排;
2、 辦事推諉、不承擔責任、耽誤工作;
3、 管理人員對違紀現象視而不見、偏袒或說情;
4、 不按規定程序為賓客提供禮貌服務,導致賓客投訴;
5、 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長達15分鐘以上;
6、 當值時睡覺、看電視、聽錄音、織毛活、打撲克、玩麻將、玩電腦、下棋或變相賭博者;
7、 私開客房;
8、 偷看、窺視、騷擾客人私生活;
9、 當值時飲酒或帶有酒氣上班;
10、偷看黃色淫穢書刊、雜志或國家明令禁止的刊物、書籍;
11、在企業內墻壁、地面、電梯、衛生間、門窗等公共場所亂寫亂畫;
12、故意撕毀、涂抹飯店張貼的各類宣傳品、板報等;
13、未經有關部室批準,在企業內張貼各類橫幅、標語、倡議書、通知、啟示、宣傳品、漫畫等;
14、故意毀壞企業配置的公共設施、設備;
15、借故拒絕或躲避參加企業組織的各類公益活動;
16、未通過正當渠道、正當方式,反映意見;
17、在防火要害部位吸煙;
18、擅自移動或拆卸消防器材;
19、向客人索要小費或其它物品;
20、在同事之間、領導之間、員工與領導之間撥弄是非,制造不團結;編造、傳播有損企業或員工聲譽的謠言;
21、未經批準在員工宿舍或休息室內留外部人員住宿;
22、因個人行為不檢點,被有關部門批評教育的;
23、擅自動用專供客人使用的物品和器具的;
24、重度違反企業《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三)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嚴重過失一次,并解除當事人與企業的勞動合同:
1、 國家法律、法規、條例,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拘留審查;
2、 篡改、偽造、銷毀原始記錄、帳單、憑證、從中謀利,中飽私囊;
3、 偷拿酒店、客人、同事物品;
4、 與客人私做交易、行賄、受賄或有其它不道德行為;
5、 無事生非、打架斗毆、破壞工作秩序;
6、 隨意泄露客人信息、企業秘密或尚未在企業內發布執行的各類事項;
7、 違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造成事故;
8、 因違反國家對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導致賓客或員工食物中毒;
9、 對客人投訴意見進行敷衍、涂改、撕毀、不按時上交;
10、連續曠工2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3天以上;
11、與客人做淫穢性交易,為客人參與此類活動;
12、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營利性活動;
13、未經許可私自用酒店食品、飲料、物品免費款待朋友、親屬或免費安排住宿;
14、服務不周造成客人惡性投訴;
1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規定;
16、故意制造、開具各類虛假證明;
17、在病休證明上弄虛作假騙取休息;
18、酗酒、賭博、打架、斗毆、恫嚇、吸毒或其它流氓行為;
19、將彈藥及其它傷人兇器、易燃、易爆物品帶入酒店;
20、未通過正當渠道、正當方式,反映意見,且不聽勸阻,故意擾亂會場、辦公秩序或在公共場所、賓客活動區吵鬧;
21、故意破壞或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
22、嚴重違反企業《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四)員工違紀、過失次數以十二個月內累計統計,累計二次輕度過失和二次重度過失或三次輕度過失和一次重度過失,將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處理及執行權限
1、輕度過失
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過失,第三次:最后警告,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 酒店店長有行使權限。三次以上:辭退或開除,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后公司人事部審批。
2、重度過失
第一次:過失,第二次:最后警告,按上述規定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有行使權限。第三次:辭退或開除,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后報公司人事部審批。
3、嚴重過失
第一次:辭退或開除,按上述規定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后報公司人事部審批。
(六)《過失單》填寫及執行處理程序
1、管理人員發現員工違紀時,應立即填寫過失單,記錄違紀人姓名,違紀時間及違紀事實,交違紀人簽字,違紀人拒絕簽字時,由違紀人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2、由酒店核準違紀次數及處分等級,交行使處分權限人簽字后,分別送達違紀人及所屬主管。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8
(一)獎勵
酒店對于表現杰出、成績顯著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公告表揚、獎金、書面嘉獎、記功、晉升榮譽,并以“獎罰令”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1、獎勵等級
獎金:每次獎20元至50元。
書面嘉獎:獎勵獎金100元并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視同一次記功。
記功:獎勵獎金200元并公告,副本歸該員工的人人檔案,一年內有五次記功者自動晉升一級。
員工凡簽《處罰通知單》者,取消評選A級工資標準,季度優秀員工,凡犯有嚴重過失者取消一切評選資格。
員工在工作中因服務質量好,而得到客人的書面表揚兩次者,可沖減一次輕微過失《處罰通知單》。
2、獎勵性質:
◇獎金
1.拾金不昧者;
2.熱心服務并有具體事實者;
3.提出有益于酒店發展規律的意見和建議的員工‘
4.有顯著的善行佳話,為酒店爭創榮譽者;
◇書面嘉獎
1.季度優秀員工(包括:銷售冠軍、禮儀形象大使、服務標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對酒店服經營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節約酒店各項資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當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酒店利益者;
7.保護賓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財產者,見義勇為勇敢獻身者;
8.以現職守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者;
9.對于酒店臨時組織的、非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能按時并出色完成任務者;
10.檢舉飛單現象,經確認情況屬實后,給予該員工書面嘉獎;
11.及時發現隱患,并予以妥善處理,避免酒店遭受損失者;
◇記功
1.拾金不昧且金額較高并受客人表揚者;
2.技術、業務考核成績特別優秀者,獲市、區級先進稱號,為酒店贏得聲譽者;
3.維護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增收節支方面做出成績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妥善處理,有效避免人身傷害或減少損害者;
6.其它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3、獎勵評選
1.酒店每月給員工做一次等級工資考核,注:連續三個月拿A級工資才可參加“季度優秀員工”評比;連續拿二個“季度優秀員工”者可參加“者可參加”“年度優秀員工”評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評選優秀員工,標準按部門人員編制情況而定;
3.評選程序:優秀員工由部門推薦、報行政辦公室審核備案,總經理批準;其它形式的'獎勵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提名,并寫出主要事跡和具體意見,報行政辦公室核實后,由行政辦公室推薦并報總經理行政辦公室會議批準;
4.晉升按酒店規定的崗位級別設定辦理。
二、員工懲罰制度:
(一)處罰等級
(1)輕微過失
處罰10-50元,并簽第一次《處罰通知單》,簽滿3張《處罰通知單》,酒店將給予辭退。
(2)過失
處罰50-100元,并簽第一次簽《處罰通知單》,簽滿3張《處罰通知單》,酒店將給予辭退。
(3)嚴重過失(并簽第二次《處罰通知單》)
扣除當月工資的50%(當月工資不夠扣除者,從下月工資中繼續扣除,依次順延,或從服裝制作費中代扣),并處停工留職察看7天。
(4)開除
扣除工資,服裝制作費。
(二)處分權限及程序
(1)解除勞動合同以下處分,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直接處理;書面警告的,經違紀員工本人簽名,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報行政辦公室存檔:凡拒絕在違紀單上簽名的,處罰上升一級。
(2)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報行政辦公室,行政辦公室按規定辦畫理解除合同手續。
(3)開除的員工,由部門、保安部、行政辦公室立即聯合辦理并清除酒店。(特殊情況可直接辦理)。
(4)凡涉及部門經理以上(含部門經理)員工違紀,由有關職能部門書面報總經理或總經理行政辦公室,由總經理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行政辦公室辦理處分手續。(本條款也適用于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
(三)處分有效期限
凡犯輕微過失簽書面警告第一次者二個月內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個月內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內撤消(含嚴重過失且簽第二次《處罰通知單》者)。員工犯有上述過失后,確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現良好,經部門經理提出,行政辦公室核準,報清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辦公室備案,可提前撤消。
(四)過失性質
輕微過失(第違反以下次,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1.一個月內遲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門簽到,或上班時間不經允許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進出;
4.不按規定的時間站立或站位時倚靠其它倚靠物;
5.對客人服務有按規范標準服務或見客、見上司、同事不問候者;
6.因工作失誤,忘錄消費單者(總單金額不超過100元以內),并由個人賠償;
7.未經部門經理批準,下班后在酒店無故逗留15分鐘以上;
8.不按規定著裝,衣著不整潔,不佩戴工號牌;
9.擅自離開本崗位,但尚未離開本酒店(串崗)未釀成事故;
10.違反安全操作規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11.未經部門經理批準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就餐;
13.在工作時間到衛生間吸煙或吸流動煙;
14.未經部門負責干部和行政辦公室同意帶親朋參觀酒店;
15.未經部門經理同意進入或參觀酒店其它部門;
16.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打私人電話或用內線電話聊天;
17.在酒店內行為不檢點,如大聲喧嘩,追逐打鬧;
18.工作時間洗澡、吃零食、聽收音機、看書報雜志;
19.工作時間扎堆閑聊,影響服務質量;
20.撥弄是非,影響員工團結;
21.擅自變更辦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換鑰匙或加鎖;
22.違反銀川市政府關于建設文明城市的有關規定;
23.區域衛生檢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將食品帶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滌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燙衣服;
26.由于工作過失,造成酒店財物損失200元以內;
27.廚房員工穿工作擅自進入非工作區;
28.工作時間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規定時間關閉各種設備設施;
30.不按規定折兌浴區內的洗浴用品;
31.了解其他員工犯有嚴重過失行為知情不報者;
32.給服務技師亂點鐘者;
33.穿便服在營業區走動者(特殊情況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內線電話閑聊;
35.交接班事項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區域內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規定時間開關設備或使用設備。
38.在夜間執班時穿個人衣物執班;
39.到員工洗澡間洗過失(每違反以下條例者一次,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1)曠工一天;
(2)私吃、喝客人食品,飲料(同時按食品、飲料零售價的10倍罰款);
(3)私自在營業場所打電話、看電視或使用客用衛生設施及其他設施;
(4)工作時間打牌、下棋、瞌睡或干私活;
(5)工作時間飲酒、吸煙;
(6)工作時間擅自離開酒店,但未造成后果;
(7)擅自使用酒店各種設備、設施(包括車輛、用品、物品等);
(8)未經保安部同意,擅自將消防安全設備、設施移作他用;
(9)違反安保制度,拒絕安保人員職責范圍內的檢查;
(10)發現酒店財物或財產丟失損壞時,不向上級匯報;
(11)拾取客人遺留的一般物品,不按規定上繳;
(12)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或員工餐廳、浴室管理制度者;
(13)在酒店內出售或推銷私人物品;
(14)未經總經理同意在酒店內進行任何形式的募捐活動;
(15)對客人無禮貌、藐視、騷擾客人私事,沒造成后果;
(16)未經保安部同意使用明火或各類器具;
(17)故意損害同事物品;
(18)唆使、挑撥員工、從而引起斗歐,造成輕微后果的;
(19)由于工作過失,造成酒店財務損失價值200元以上(1000元以內);
(20)了解其他員工犯有重大過失行為而知情不報;
(21)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服務時,不開消費單者,并處其本人賠償消費金額;
(22)在員工宿舍或下班后到其它場所賭博;
(23)服務員與技師發生戀愛關系;
嚴重過失(每違反以下一次,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1.一個月內曠工二天;
2.在更衣柜或辦公桌上、抽屜里藏有酒店財產;
3.未經行政辦公室批準私配酒店內部鑰匙或工作調動后私留原崗位鑰匙;
4.不配合保安部進行案件調查,提供假情況或作偽證;
5.泄露酒店機密文件或資料未造成后果;
6.當值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離崗位、睡覺、沒有造成后果者;
7.由于工作過失,造成酒店財務損失價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并處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8.了解其他員工犯有開除行為面知情不報;
開除(扣除工資、服裝制作費)
1.連續曠工三天或半年累計曠工三天;
2.非“同事”式交往,并在員工中造成影響的;
3.用污言穢語侮辱同事或上級;
4.公然頂撞上級,不服從指揮或借故怠工;
5.故意損害賓客財物,損失在2019元以下的,并處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6.唆使、挑撥員工,從而引起斗毆,并造成影響;
7.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品(尚未造成客人嚴重投訴人);
8.私自調換客人處幣和套匯;
9.玩忽職守,給客人或酒店造成損失達2019元以內的,并處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10.拾到賓客遺忘的貴重物品隱匿不報的;
11.偷竊賓客、同事、酒店財物;
12.對客人無禮貌、窺視、騷擾客人私事,造成嚴重后果;
13.用非法手段涂改原如始記錄,偷竊帳單票據,利用客人已付賬單,再向客人收取錢財從中謀取私利;
14.與客人或客戶私下交易,謀利;
15.利用工作職務之便收受好處,使酒店利益受損;
16.泄露酒店內部機密文件,資料,數據,使酒店蒙受損失;
17.玩忽職守,給客人和酒店造成損失達2019元以上的,本人除賠償損失外,酒店保留進一步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
18.威脅上級,侮辱客人或在客人面前吸煙;
19.在酒店內聚眾鬧事,毆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架,造成嚴重后果;
20.私藏私用公安部門規定的違禁品;
21.觸犯國家法律而被公檢法機關拘審;
22.犯有其他嚴重錯誤;
23.員工凡累計簽3張《處罰通知單》。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9
一、懲處條例
警告
1、例會或上班遲到、早退。
2、上班時間吃零食。
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
4、違反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受到批評教育者。
5、不走樓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電梯。
6、在規定的禁煙區內吸煙。
7、當班時聽音樂、看電視,打私人電話或用電話聊天。
8、工作時間擅離崗位,串崗或扎堆聊天,不經請示擅帶酒店外人員進入酒店。
9、對上級分派工作遲緩、拖延,工作責任心不強,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錯,情節輕微者。
10、在公共場所或當班時儀容不整不按規定著裝,如歪帶工牌、頭發不整、依靠墻壁等。
11、在客用場所有剔牙、挖耳、抓癢、摳鼻孔、照鏡子、化妝、打響指、吹口哨、手插口袋、雙手叉腰、高聲喧嘩等有失職業風度的舉動。
12、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
13、員工有違章違紀行為,在場的管理人員不糾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的`。
14、違反有關規章制度或部門規定,情節輕微的。
15、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1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元以上。
輕度過失
1、一個月之內受到兩次口頭警告者。
2、不服從上級合理命令,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有意怠工,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誹謗他人,散布不利于團結的言論;工作上缺乏協調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響。
4、當班時間打瞌睡、干私活。
5、違反各種安全守則、工作程序、操作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
6、對下屬不管理,發現違紀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設施,擅自翻動賓客物品。
8、語言粗俗,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未經同意擅自闖入客人房間或領導辦公室。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處以罰款3元以上;管理者處以5元以上。
小過失
1、兩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輕度過失處理。
2、工作不認真、不熱情受到客人或領導投訴。
3、私自接受客人小費、物品,或有遺留物品未及時上交
4、工作時間高聲喧嘩以至影響客人休息。
5、由于個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對客服務工作。
6、違反各崗位的工作程序或規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隱患。
7、用不適當的手段干擾他人的工作。
8、擅自動用賓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經批準私自使用酒店設備。
9、明知財物受到損失或丟失,而不管不問不匯報。
10、提供不真實不準確的報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機密,遺失酒店鑰匙、單據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5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0元以上。
大過失
1、三個月之內受到兩次記小過失處理。
2、二個月之內連續兩次受到賓客或領導的投訴。
3、工作時擅離崗位或玩忽職守造成一定惡劣影響。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嚴重損失。
5、上班時飲酒或帶有醉態。
6、拒不接受領導安排的合理工作,態度惡劣。
7、工作失職造成停電、停水、停機等重大事故。
8、其他違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不足辭退的。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1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15元以上。
辭退、除名或開除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大損失。
2、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盜竊或私拿酒店物品,私開客房。
5、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斗毆。
6、酗酒、賭博造成惡劣影響。
7、不服從領導指揮,拒絕領導指派的合理工作,經教育無效。
8、故意損壞公物。
9、利用公職謀私,挪用公款。
10、對外界發表有關酒店的污蔑性言論,發表有損酒店聲譽的言論,嚴重損壞酒店形象。
11、記一次大過失或兩次小過失或警告后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12、其他嚴重違章違紀行為。
注意: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可同時對員工罰款20元以上;管理者處以30元以上。
二、獎勵條例
1、 在服務工作中,成績突出、表現優異。除班前會上表揚外,可獎勵5元以上。
2、 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提高服務質量或節能降耗做出貢獻。除表揚外,可獎勵10元以上。
3、 優質服務,受到酒店領導或客人好評。除表揚外,可獎勵15元以上。
4、 責任心強,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5、 拾金不昧,為酒店贏得聲譽。除表揚外,可獎勵20元以上。
6、 扎實工作、吃苦耐勞、團結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或得到職位提升。
7、 見義勇為,保護集體和賓客財產生命安全。除表揚外,可獎勵30元以上。
8、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除表揚外可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10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閑逛,干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煙,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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