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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控煙工作制度和策略
篇一:學校控煙工作制度和措施
為進一步夯實“為每一位學生的生命成長奠基”的辦學理念,促進《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深入落實,根據《區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學校特制定如下控煙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學校控煙領導小組
組 長:王曉龍
副組長:李學寶 馬曉嵐 蘇玉貴
成 員:暴懷勇 馬煥龍 張嘉煒 王冬華
學校控煙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校辦,由王冬華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
二、控煙工作有關規定
1、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吸煙的危害,教育引導全體師生珍愛健康、拒絕煙草。
2、學校的教室、辦公樓、會議室、教師辦公室、學生教室等一切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做到不敬煙、不勸煙,客人遞煙應婉言謝絕。
3、各科室和教研組負責人負責本辦公室的禁煙工作,做到室內無抽煙者、地面無煙蒂和煙灰。
4、對于本校師生及來訪人員吸煙現象,每位師生都有義務和責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為,并及時向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反映。
5、學校大門口設立“創建無煙學校”標志,教學樓、辦公室、會議室、圖書室、教師辦公室等公共場所張貼禁煙標志,并禁止擺放煙具。
6、學校相關科室控煙職責分工如下:
綜合室負責我校學生的具體控煙工作、學生控煙的宣傳教育工作。總務處負責教學樓內的控煙工作及禁煙標志牌的安裝。學校辦公室負責辦公樓和門衛室的控煙工作,并適時組織進行控煙知識講座。
三、控煙工作獎懲辦法
1、在學校公共場所吸煙者一旦被發現,將進行勸阻和教育。發現第一次吸煙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進行通報批評,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經常在學校公共場所吸煙教育無效者,取消本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嚴重違反學校控煙規定的,在年終考核時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對徹底戒煙或控煙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科室,學校將適時表彰獎勵。
四、控煙工作的巡視、檢查和監督
1、學校控煙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不定期對校園控煙工作進行巡視。
2、各黨支部書記組織本支部黨員,定期或不定期對行政樓等公共場所進行控煙檢查(教學支部負責單月檢查,學生支部負責雙月檢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學校黨總支辦公室設立控煙監督員,對行政樓等公共場所吸煙現象進行監督。
五、其它事項
1、本制度從即日起實施;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在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
紅寺堡區第三中學
篇二:學校控煙工作措施
一、違反學校控煙規章制度的教職工,不能獲得校級以上的表彰。
二、教職工在校內吸煙,第一次罰款10元,并在教師大會上通報,第二次罰款15元,并在教師大會上做書面檢查。
三、吸煙的學生,對于違反的學生,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20元。同時該班在月班級評比中扣除相應分數,并與班主任考核及獎金掛鉤。
四、“三好學生”等評優將嚴格遵守控煙規章制度,實行一票否決制。
五、學校各處室、年級組、辦公室內嚴禁擺放煙灰缸等煙具,若有人員違反規定吸煙者,應接受教育與處理。五、開展無煙辦公室評選活動,對于授予無煙實稱號的,年終給予一定的獎勵。
六、 對來訪人員,每一位教職工都有責任和義務,勸阻其在學校吸煙,制止不文明行為。對來訪人員,聽之任之,不加勸阻,致使其在禁煙區吸煙,相關人員將受到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受到處罰。
七、學校控煙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處室主任和年級組長負責監督所轄人員,若有違反,對當事人和直接領導予以大會點名批評,重復出現則按相關要求扣除當月獎金。
八、學校小賣部不得銷售香煙,若有違反,責令限期整改,屢教不改停業整頓。
“煙草致命如水火無情,控煙履約可挽救生命。”這是世界衛生組織2017年提出的“無煙日”口號,為響應世界衛生組織的號召,西轉苑學校積極創建無煙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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