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循吉《況侯抑中官》原文及翻譯
原文:
蘇州,古大郡也,守牧非名公不授,載見前聞。自入我朝,乃得況公鐘焉。
公本江西人,實姓黃氏。初以小吏給役禮部,司僚每有事白堂上,必引公與俱,有所顧問,則回詢于公以答。尚書呂公震奇之,因薦為儀制主事。
仁宗賓天,宣宗在南京,當遣禮官一人迎駕。眾皆憚行。呂尚書以公就命,公挺然出曰:“是固非我不可!”鋪馬馳七晝夜至南京。駕發,公紗帽直領芒鞋,步扶版轎行千余里,不辭其勞。宣宗憐之,敕令就騎。每至頓次,則已先謁道左。宣宗由是知其忠勤可用。
時承平歲久,中使時出四方,絡繹不絕,采寶干辦之類名色甚多。如蘇州一處,恒有五六人居焉,曰來內官、羅太監尤久;蚩椩,或采促織,或買禽鳥花木,皆倚以剝?ぷ、縣正少忤,則加捶撻,雖太守亦時訶責不貸也。其他經過內宦尤橫,至縛同知[注]臥于驛邊水次,鞭笞他官,動至五六十以為常矣。
會知府缺,楊文貞薦公知蘇州。有內官難治,乃請賜敕書以行。下車之日,首謁一勢閹于驛,拜下,不答,斂揖起云:“老太監固不喜拜,且長揖。”既乃就坐,與之抗論。畢出,麾僚屬先上馬入城,而己御轎押其后。由是,內官至蘇皆不得撻郡縣之吏矣。
來內官以事杖吳縣主簿吳清。況聞之,徑往執其兩手,怒數曰:“汝何得打吾主簿?縣中不要辦事,只干汝一頭事乎?”來懼,謝為設食而止。于是終況公之時十余年間,未嘗罹內官之患也。
然況公為政,特尚嚴峻,故時有以輕罪而杖死者。御史某巡按在蘇,況適過交衢中,拱手而過,不下轎徑去。人乃銜之,競以為謗,故久抑遏不遷。至九年復為留守,卒官。然蘇州至今,風俗淳良,則皆其變之也。至于減三分糧,則其惠澤之在人者不小也。然其初非呂尚書之薦、宣廟之知,則安得如是?而九年之間,使不滿而他徙,則其政未必告成若此也。
(節選自《吳中故語》,有刪改)
【注】 同知:知府的副職。
譯文:
蘇州是自古以來的大郡,太守往往非名士不能擔任,這些在前人的記載中都有記錄。等到了我朝,就由況鐘擔任。
況公本是江西人,實際上姓黃。當初以小吏的身份在禮部當差,分管官員每當有事需到堂上匯報,必帶著他與自己一起前往,如上司有所詢問,就回身向況鐘詢問后再做回答。尚書呂震因此認為他才能出眾,于是推薦(他)做了儀制主事。
仁宗駕崩,宣宗在南京,應當派遣一個禮官前去迎駕。眾人都怕前行。呂尚書任用況鐘赴命,況鐘挺身而出說:“這本來就非我不可!”于是他騎著驛馬奔馳了七個晝夜到達南京;噬系能囻{出發后,況鐘戴紗帽穿直領踏芒鞋,手扶版轎步行上千里地,不辭勞苦。宣宗憐惜他,下令讓他騎馬。每當到駐扎地,他總是提前到道路邊恭迎皇上,宣宗因此了解到他的忠勤可用。
當時社會太平已久,太監時常到全國各地,絡繹不絕,采集寶物、辦理公事等名目很多。像蘇州這一個地方,就總有五六人在那里,其中來內官、羅太監待的時間尤其長,他們有時負責督管絲織染業,有時負責給主上征收蟋蟀,有時也負責買禽鳥花木,都借機來盤剝百姓。郡佐、縣正稍微違背他們的心意,他們就加以杖擊、鞭打,即使太守也時常會遭受斥責而不被寬恕。其他經過的內宦更加蠻橫,甚至將知府的副職捆縛后扔在驛站的水邊,鞭打其他官員,動輒五六十下習以為常。
恰逢當地知府缺值,楊文貞就推薦況鐘去擔任蘇州知府。因為當地有太監而難以治理,于是況鐘就請皇上賜予敕書然后上任。到任之時,他先在驛站拜訪了一個有權勢的太監,況鐘對其行下拜禮,而太監竟然不予搭理,于是況鐘起身對其作了個揖說:“老太監本來就不喜歡被拜,那姑且做個長揖!比缓缶妥谧簧,和太監相對而論。說完后出來,指揮自己的手下在前騎馬入城,而自己坐轎在后面壓陣。從此后,到蘇州的`內官都不敢再責打當地的官吏。
來內官因某事杖打了吳縣主簿吳清。況鐘聽說后,徑直前往抓住他的兩只手,憤怒地指責他說:“你怎么能打我的主簿?縣中不要辦其他的事了,只干你這一邊的事嗎?”來內官很害怕,為此設席道歉事情才算完。因為這件事在況鐘執政十余年的時間里,再也沒有遭受內官的禍患。
然而況鐘為政,過于崇尚嚴苛冷峻,所以時常有人因為小罪過而被杖刑打死的。御史某在蘇州巡視,況鐘碰巧經過大道與他相遇,況鐘對他只是拱拱手而已,沒有下轎徑直走了。很多人于是對他心懷不滿,競相借此說他的壞話,他因此長期被壓制不能得到升遷。以至九年中一直在蘇州做太守,最終死在這個官職上。然而蘇州至今,風俗淳樸,都是在他治理下形成的。至于減少三分糧賦,那他對當地百姓的惠澤確實不小。然而他當初如果沒有呂尚書的推薦、宣宗的賞識,怎能像這樣?而九年之間,假如任期不滿就遷往他處,那么他對蘇州的治理未必會像現在這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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