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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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匯編10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分包合同(匯編10篇)

分包合同 篇1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 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 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 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 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 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語言文字: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 適用工程建設標準: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圖紙

  4.1 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 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 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 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 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 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 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 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 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 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30.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 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章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分包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分包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現有 工程委托乙方勞務包干,為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甲、乙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4.1承包方式:勞務包干(含人工、輔材、機械、吊裝、二次搬運、裝卸車等)

  4.2工程造價: 人民幣 元(人民幣 整);

  3.1合同工期: 個歷天。

  第二條 甲方責任

  工程開工前,甲方向乙方進行相關的質量、安全、技術、工期、材料節約、消防、治安、現場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勞動紀律等教育和交底,并為乙方提供住房;甲方保證材料及時供應,不得因材料供應不及時而影響施工,及時對已完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評和檢查,并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乙方責任

  乙方嚴格按甲方的各項要求,做好進入施工現場前的準備工作,遵守甲方工地各項合理的管理制度,配合工地管理;在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及安全繩,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費用和責任由乙方自負;乙方需按有關質量要求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即付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整)作為進場及相關輔料的費用;完成第二層鋼樓梯及電梯井即付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整)作為進度款;完工后,甲方2天內組織驗收,如有問題需當場提出整改,否則當驗收合格,需即支付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整)

  第五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履行完畢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除保修條款外即告終止。若工程施工中因各種原因出現停工現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工期相應順延及作出適當的補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3

  承包人:(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工程施工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分包內容

  1、工程地點:

  2、分包范圍:模板制作、安裝、及倒運歸庫。

  3、分包勞務內容:本工程中的模板制作、安裝、拆除、倒運及模板歸庫。

  二、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工作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______天。

  三、勞務報酬

  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金額約為_________元;

  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均為一次包死,不再進行調整。

  四、工程結算

  工程開工后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暫付分項工程的______%;工程竣工,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甲方根據實際發生的工程量核算單及時支付乙方剩余勞務報酬。中途退場不結算尾款,并承攬因中途退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質量標準

  1、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合格等級。

  2、標準規范除本工程總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模板支撐須牢固,無跑、漏、脹等現象出現。

  (2)合理使用周轉材料,杜絕浪費。

  (3)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

  (4)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

  (5)拆下的模板應及時清潔并運送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扎腳。

  (6)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質量事故,經查明為人為造成時,由該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7)甲方如發現乙方的施工未達到約定質量標準時,將按實際情況扣除合同約定勞務報酬的。

  六、施工驗收及工程量的確認

  1、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2、在施工完畢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雙方對工程量進行確認。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七、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責任和義務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

  2、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

  4、及時交付應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保證施工需要。

  5、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乙方責任和義務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及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3、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在向甲方提報所需材料時,須按施工圖紙及甲方要求計量。

  5、乙方必須加強所屬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施工過程中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6、嚴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時間(施工中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工作時間),有事須向甲方提前請假。

  7、工作期間必須佩帶安全帽且嚴禁飲酒、打架,如違者出現任何事故,當事人自行負責。

  8、認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如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價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9、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0、工程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八、施工變更

  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應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并提供變更的相應說明,乙方按照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施工,期間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減量,工程完工決算時,以乙方遞交的結算資料為依據。

  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九、違約責任

  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并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問題,盡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自己無法解決的,可向當地所屬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數

  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2、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承包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分包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4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簽訂此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臨時設施:現場不提供工人生活、居住用房及所需場地 。

  第二條 工程承包內容分包單價及計量方法

  基礎機械成孔樁部分工程,工程總價暫定價定 元。

  1、分包內容:單包人工、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等綜合單價。

  2、綜合單價包含內容:機械成孔、協助下鋼筋籠、混凝土灌柱、機械進出場費、稅金。樁直徑(m) 單位 綜合單價(元)

  1. 1.5米以下元/米

  2 .2.0米元/米

  3 . 人工已挖孔樁含未挖砂卵石和2米以內密實花崗巖部分按元/米,人工已挖樁中2米以上不含2米密實花崗巖部分 元/米。

  3、工程量計算方法:根據設計及現場實際機械成孔長度計量。如出現二次沖孔時或地質情況異常時,按現場辦理簽證計算,綜專業施工分包合同

  第三條 工期

  1、本工程工期按結束時間不得次于日。

  2、因不可抗拒原因(指中雨、持續五天以上大雪、洪災對建筑物造成損害的地震)、地質情況異常或甲方、業主原因造成的工期順延以及供電部門一天累計停電8小時以上,引起工期延誤書面報告辦理工期順延確認手續,但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3、乙方應保證進場設備滿足連續施工的需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進行處理所需工期不予順延,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責任

  1、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樁基施工圖紙

  2、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三通一平”,用水用電接入點位置50M以內(費用由甲方承擔);

  3、向乙方提供大型號挖掘機就位,挖泥漿池,并協助施工中一切作業(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負責現場泥漿及渣土外運處理及清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5、提供成孔需的毛石及紅粘土(費用由甲方承擔);

  6、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及時對乙方報送的施工記錄、隱蔽驗收記錄等資料進行確認、簽證。

  乙方責任

  1、按有關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和驗收、并對操作工人進行技術交專業施工分包合同底;

  2、終孔后按施工規范要求進行報驗、協助安裝鋼筋籠、安裝導管進行水下砼灌注、灌注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防斷樁事故發生;

  3、嚴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接收甲方和工程監理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對甲方和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應及時糾正;

  5、進場費、退場費及自身的材料機具保管、材料丟失等費用及因施工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包含在綜合單價中);

  6、嚴格按照合同工期施工,若拖延工期,每日承擔元/天的違約金,工期提前不獎勵;

  7、乙方全部工程完工后,應當無條件及時退場,從施工現場清除并運出乙方的設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建設施,保持工程現場的清潔,不得影響甲方進行下一步施工;否則,甲方有權委托第三人清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施工機具、施工用電設施設施必須滿足國家相關規定及甲方主管部門的要求,如未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購買配置完善與乙方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9、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

  第五條 付款方法

  甲方按乙方每個月的工程量付 %,剩余 %按樁全部完工且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已內一次性付清,款項支付時乙專業施工分包合同方提供等額有效發票。

  第六條 安全與文明

  1、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對自有進場人員進行“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真正落實到每個人,建立、健全各種管理制度;

  2、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3、乙方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4、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全部承擔發生的費用,單次事故賠償費用在 元之內,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單次事故賠償費用超過 元以上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乙方負責承擔 %;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訂的安全管理體系和本項目各階段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設施方案,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應急預案等措施,按所在市級相關部門的規定,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名,報甲方審批,以確保完善該安全體系。若由乙方安全意識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及時等安全隱患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或工程財產損失,該事故不論是乙方自有管理人員和工人,還是甲方的人員或第三方人員,該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所在市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管理必須遵守所在地區有關消防、交通安全、社會治安等規

  專業施工分包合同

  定,凡因違反政府有關規定造成的所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雙方若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8、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檢查,對提出的.安全隱患要認真整改,待甲方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如不整改擅自施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第七條 其它

  1、工期延遲超過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若此種情況發生,乙方必須在 天內完成清場工作,逾期清場,乙方必須承擔 元/天違約金,同時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各種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若乙方拒不退場,甲方有權委托第三人清場,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自任何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中扣除或依法向乙方追償;

  2、工程質量達不到規范要求,樁芯檢測聲測等未通過質監站評定驗收,由乙方全部承擔補救處理的全部費用;

  3、乙方因工程質量不合格、工期延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4、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工程,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順延,乙方必須按程序辦理順延確認手續。工期順延時間發生后 14 天內,乙方應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報告 ,逾期不提出,視為放棄權利。甲方在收到報告后 3 天內予以確認,預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分包合同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弱電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弱電工程概況

  分包弱電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弱電工程防水弱電工程

  分包弱電工程地點: 弱電工程承包范圍: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層處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 分包方式:包單價、包人工、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

  二、工期

  1.按甲方確定的進度計劃要求工期。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制訂的進度計劃,確保各節點計劃的完成。

  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續(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確認為準,其他人員確認無效),但乙方必須采取積極的趕工措施,確保規定竣工時間的實現。

  4. 其他工期延誤和順延約定:出現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的判別以當地電臺、電視臺報導為準。一天以上臺風,暴雨;由市政府規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項條件);工期經甲方簽字認可后可相應順延。

  四、弱電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弱電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一次性驗收合格。

  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弱電工程建設標準

  6.1本合同使用_漢語_語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本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是中國和吉林省,法規,及合同文件規定的部門法律、法規。

  7.圖紙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日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一周內。

  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套數; 1套。

  五、雙方一般職責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9.乙方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10.甲方職責

  10.1負責該弱電工程全過程管理和協調,并負責同施工總承包方、監理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的聯系,協調解決屬于甲方職責范圍。

  10.2根據施工圖紙及施工說明,在施工前向乙方進行施工技術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圖紙變更,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時整改或明顯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終止己完弱電工程剩余弱電工程款。

  10.3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

  10.4乙方不能及時整改或明顯不能履行合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進度不滿足要求或發生無故停工、不服從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集體上訪給甲方造成任何影響的行為。

  10.6乙方人員、材料、設備的進退場必須獲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員不能滿足現場要求,甲方有權在任意時間和地點責令離開工地,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10.7甲方有權對分包工作范圍和內容進行調整。

  11.乙方職責

  11.1乙方人員在施工中應愛護甲方財物,并做好成品保護。對因施工不當或施工質量未達到國家弱電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造成的設備、材料、工具及其他損失,應負責賠償。

  11.2乙方必須保證足夠的款項支付弱電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機械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為拒絕支付該款項的條件,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間接費用。

  11.3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有效的上崗操作證并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統一要求進行文明施工的義務,及時清理由自身施工所產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場地的清潔。施工完畢應嚴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場清,材料機具堆(停)放整齊。做好施工期間車輛進出場的保潔。施工人員按甲方要求統一著裝,費用自理。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11.5乙方人員的交通、吃飯由乙方自行解決,安全保衛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11.6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若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人員的勞動綜合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11.7乙方不得將承攬的弱電工程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必須獲得甲方同意。

  11. 8如施工現場情況發生變化或設計變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員、機械的停工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1. 9施工現場乙方供應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樣送檢的,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樣送檢工作,檢測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

  11. 10施工期間乙方委派的.現場負責人必須24小時在現場。

  六、質量與安全

  12.雙方關于分包弱電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__一次性驗收合格__

  以國家和吉林省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設計圖紙為準,同時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監理及業主審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安全法規施工,如出現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及經濟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因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的工期、質量、安全及配合其他專業施工的現象時,甲方可另行選擇其他單位,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并承擔相應損失。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包干綜合單價 :

  14.合同總價暫定 157830 元(人民幣),最后結算按照實際完成量結算。

  14.1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單價方式確定。單價內應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費、材料費(含材料損耗)機械費、現場安全、環保及文明施工費用、管理費、成品保護費、措施費、弱電工程所在地其它規定費用、保險費、以及為完成本弱電工程所需的輔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單價中。一切工作所產生的費用攤銷到合同包干單價中,且每項單價在整個工期中固定不變(包括施工期間政策性調整及報價中自購材料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報價及合同價中,結算時不作調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裝發票;單價內含稅金。

  機械設備保險及人員綜合保險由分包單位單價內綜合考慮,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費用。

  本價款在本合同簽訂后不會因國家、行業及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政策性文件進行費用調整,一切價格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14.2合同價款包括的范圍:合同工作范圍內的防水弱電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機械使用等施工現場內所有涉及防水弱電工程的一切工作內容。

  費用的計算方法:弱電工程量按實計算,防水材料損耗及搭接等均計入單價。

  15.合同價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弱電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應支付乙方可完成弱電工程量總價款的60%弱電工程款;弱電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扣除質保金,甲方應一次性將所有剩余弱電工程款7日內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況下無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時,乙方同時向甲方開具由龍井市稅務部門提供的建筑安裝統一發票。

  16.上述分包結算包干單價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紙所規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內容,還應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費, 規費、利潤,應由乙方繳納的稅金等費用。

  16.2本身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場外道路保潔的人工費。

  16.3趕工措施費,農忙、夜間和一年中所有節假日的人員加班加點費。

  16.4施工機械的停置及人員窩工費用。

  16.5夜間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機械進出場的費用。

  16.6乙方已經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在實際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現場條件、價格等各種理由增加費用的要求,如發生此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由此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場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實際完成合格弱電工程量和相應結算單價的_70_%給乙方辦理弱電工程結算。

  八、質量保證期為 5 年。

  質量保證期間發生屬于保修范圍的項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維修費用從乙方質量保證金中扣抵。

  九、違約責任

  22.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節點完成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每天1000的進度違約金,且不得影響下一節點的完工時間。

  22.2、由乙方負責的部分分項質量不合格者除無條件返工外,同時應向甲方支付_10000__元的違約金。

  22.3、乙方人員未持有相關上崗證件導致甲方被行政機關處罰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人_1000元的違約金。

  22.4、乙方人員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現場管理人員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違約金。

  22.5、乙方違反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應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違約金。

  十一、爭議

  2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可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時,雙方約定向龍井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4.發生爭議后,無論爭議是否已解決,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雙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25.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責任:

  25.1、乙方施工期間不遵守現行法律法規或國家強制性標準,如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甲方標準要求(出現嚴重質量事故或存在嚴重隱患且整改不力時)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進度嚴重滯后,雖經努力仍無法改變現狀時。

  25.4、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經甲方二次書面通知整改仍無改進時。

  25.5、內部組織管理混亂,已無能力組織正常施工時。

  25.6、未嚴格遵守協議或協商約定,不履行或惡意拖欠、拒發工人工資或挪用弱電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鬧事、圍攻甲方場所或群體上訪、媒體曝光的。

  25.8、將弱電工程再分包、轉包的。

  25.9、乙方人員在現場發生群毆,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二、其他

  26、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業證件(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經營手冊、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的復印件,并且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紅章。擔保單位的企業證件一同提供。

  27、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6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

  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

  二、 工程概況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三、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照消防施工規范達到驗收要求。

  四、 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

  五、 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圖紙;

  3、 工程量清單;

  4、 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

  雙方若有關工程的洽談、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除質量保證書外,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驗收達到約定標準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七、 圖紙

  提供方及份數:

  八、 甲方工作:

  1、 提供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批的設計資料,如在施工中發生變化應及時協調乙方及設計單位予以解決。

  2、 對乙方施工現場的設備、配線、管路等予以保護。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預留、預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應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單位協商解決。

  4、 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5、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并接至施工場地

  6、 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九、 乙方工作

  1、 必須按消防部門審批合格的設計圖紙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2、 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技術要求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合《國家消防驗收規范》時應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設計單位與消防部門協商解決。

  3、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和提供服務。

  十、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 開工及延期開工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始施工。甲方應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時間,工期順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b) 工程量改變和設計變更;

  c) 因停水、停電、停氣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無法達成約定義務造成的工期延遲;

  f)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3、 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竣工日期或順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另議。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

  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價款等內容。

  十一、 工程質量

  a) 工程質量應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b)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c)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d) 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并相應順延工期。除此之外嚴重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e)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分包合同 篇7

  發包方(甲方):南通三建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范圍及方式:

  1、承包范圍:

  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小型機具(手提式工具)、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生產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

  3、工作內容:混凝土工程:混凝土的泵送、澆筑、振搗、后澆帶、水平運輸、泵管的移動、清理及整理;搭設臨時馬道、安放溜槽、補模板縫隙、澆水濕潤模板、檢查墊塊;砼的磨平、壓面、遮蓋、裝飾、保溫、養護;現場零星砼攪拌;模板拆除后的砼結構的修補及試件的制作、養護、保養、取樣、送樣、檢驗等全部由乙方負責,檢驗試驗費用由甲方負責。但因乙方原因導致重新送檢的試驗費用由乙方負責,并且乙方還要承擔因此而使甲方遭受的罰款以及其他經濟損失。

  三、合同價款

  1、合同單價為:按建筑面積 元/㎡。此單價為綜合含稅包干價格,且本單價不受材料價格及國家政策影響,綜合單價不再做任何調整。

  2、承包范圍外的零星用工單價為 元/工日,以項目部開出工日數為準并附有詳細施工部位的簽證資料、派工單、項目經理、預算員、質檢員、工長簽字為準。

  四、工程結算與支付

  1、工程量計算規則 依據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按實際施工建筑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2、工程量驗收依據施工圖、設計變更和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驗收工程量。

  3、乙方承擔的施工項目按合同單價計算,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由總包方項目具體主管人員對質量、進度、完成情況進行驗評,有關人員逐一簽字后,根據甲方勞務結算程序按合同單價進行結算。

  4、甲方每月按乙方實際上班人數付生活費 元/人,飯票由財務會計領取。

  5、乙方應在結構驗收合格后20天內提交預算書,由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初步審核,交經營層審核,雙方辦理結算手續。同時扣除乙方所付生活費、甲方代繳的各種費用、保留5%工程質量保修金,結算工程款的70%,余款年底(農歷)一次付清。

  (總價款=實際完成工程量×綜合單價+零星用工單價×簽證工日數量)

  5、工程款支付條件

  1)所有施工人員每天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上班前分兩次簽到考勤。考勤表由甲方保存并報總包方一份。

  2)每名工人須與甲方簽訂勞動用工協議,由總包方監督執行。

  3)每次工程付款由分包方依據考勤表和勞務用工協議編制工人工資表,工資表上由總承包方、甲方項目經理簽字、分包方班組長簽字、工人本人簽字并按上指印方可對照身份證予以領取工資。

  以上三條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缺一不可。只有當完成工人工資發放,且無任何爭議下,才能結算支付給分包人的工程款(扣除已發放的工人工資與甲方代乙方交納的所有主管部應征收的或罰款等剩余部分支付給承包人)。

  6、若因業主資金不能及時到位而影響甲方付款時,乙方應予以理解。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

  1、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并按施工圖紙要求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材料限額用量的交底工作。

  2、甲方提供生活用水、電及住宿場所、現場臨時食堂,費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提供施工現場臨時用水用電。

  4、甲方提供安全帽和安全帶。

  (二)乙方

  1、乙方駐現場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管理人員駐現場時間每月不少于26天,以甲方考勤為準,缺勤1天罰款500元)。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名單、個人照片、驗身份證原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已婚人員提供結婚證、計劃生育證,并應確保進場人員思想素質、技術素質、身體素質能滿足所承擔工程的需要。

  3、乙方必須依據工程進度需要組織精干的技術工人、專業施工管理人員配套的隊伍,在保質、保量的前提下盡量提前完成甲方下達的施工任務,如達不到總包方的質量及施工進度要求,甲方有權更換隊伍。

  4、乙方必須按照現行的有關施工技術規范、規程和總包方的要求組織施工。遵守一切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監督、協調、調配、不得隨意退場,禁止使用童工。

  5、乙方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及總包方監督和指導,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范,不違章、違規操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工人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嚴防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并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費用和損失。

  6、乙方應遵守和執行項目部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項目部材料科一起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總包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的材料應在總包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下使用,應節約使用材料不得浪費。

  總包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的機具,乙方負責包干使用,不得帶離施工現場,由于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無法修復的由乙方按原價賠償。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的手提式工具由乙方自備以滿足施工需要,總包方不再提供。若施工所需,臨時向總包方借用時從倉庫中領取使用,完工后如數歸還,對借用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護與保養,如有丟失或損壞的,按購買原價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7、乙方全體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健康、職業崗位培訓,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達100%。進場前必須遞交特殊工種上崗證。

  8、甲方管理人員安排乙方施工人員加班,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安排。凡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安排者,第一次罰款5000元,第二次罰款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無條件退場。經項目辭退的隊伍已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結算。

  六、工期、質量、成品保護

  1、工期:乙方按照總包方現場合理編制的工期組織計劃施工,屬乙方責任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總包方有權組織人員趕工期,趕工期的費用按趕工人員實際完成工程量乘以包干單價的2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者,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擔總包方因此造成損失外,甲方將視具體情況,有權要求乙方按20xx-5000元/天支付違約金。

  2、質量: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把質量關,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施工,達到驗收標準。無條件接受甲方及總包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和管理,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及時返修、整改,返工修補所發生的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3、成品保護:乙方應協助總包方進行成品保護,如發現乙方人員人為損壞成品者,總包方將視損壞程度作2~5倍罰款。非有意而損壞按損壞程度大小作相應賠償和處罰。

  七、安全生產

  1、進入公司上班前,必須做好三級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盡量減少一般工傷。在施工過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須遵章守紀,安全施工,不得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乙方不服從甲方及總包方管理人員指揮,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并且乙方負責對傷亡者的全部賠償和事故處理費用,以及承擔由此發生的罰款;乙方負次要責任的,乙方先行對傷亡者賠償及其善后工作,事后根據責任大小由甲方及總包方向乙方給與補償。

  2、總包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

  3、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用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八、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

  1、文明施工:乙方要協助總包方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未做到工完場清,甲方將視具體情況作200~2000元的罰款。在施工現場大小便者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環境保護:甲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人員進行職業安全健康以及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培訓。負責按照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及公司環境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對乙方職業安全健康及環境保護等工作進行管理、監督和檢查。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屢教不改,并且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還須承擔全部損失;

  5、嚴重違反施工圖紙、變更洽商、國家、地方和行業規范、標準,造成重大質量問題或者質量安全隱患的,除解除勞務合同外,還須承擔全部工料損失;

  6、施工、技術力量不足,工程進度嚴重滯后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分包合同 篇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層處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 分包方式:包單價、包人工、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

  二、工期

  1.按甲方確定的進度計劃要求工期。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制訂的進度計劃,確保各節點計劃的完成.

  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續(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確認為準,其他人員確認無效),但乙方必須采取積極的趕工措施,確保規定竣工時間的實現。

  4. 其他工期延誤和順延約定:出現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的判別以當地電臺、電視臺報導為準。一天以上臺風,暴雨;由市政府規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項條件);工期經甲方簽字認可后可相應順延。

  、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一次性驗收合格。

  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6.1本合同使用_漢語_語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本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是中國和吉林省,法規,及合同文件規定的部門法律、法規。

  7.圖紙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日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一周內。

  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套數; 1套。

  四、雙方一般職責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9.乙方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10.甲方職責

  10.1負責該工程全過程管理和協調,并負責同施工總承包方、監理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的聯系,協調解決屬于甲方職責范圍。

  10.2根據施工圖紙及施工說明,在施工前向乙方進行施工技術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圖紙變更,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時整改或明顯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終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10.3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

  10.4乙方不能及時整改或明顯不能履行合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進度不滿足要求或發生無故停工、不服從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集體上訪給甲方造成任何影響的行為。

  10.6乙方人員、材料、設備的進退場必須獲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員不能滿足現場要求,甲方有權在任意時間和地點責令離開工地,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10.7甲方有權對分包工作范圍和內容進行調整。

  11.乙方職責

  11.1乙方人員在施工中應愛護甲方財物,并做好成品保護。對因施工不當或施工質量未達到國家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造成的設備、材料、工具及其他損失,應負責賠償。

  11.2乙方必須保證足夠的款項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機械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為拒絕支付該款項的條件,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間接費用。

  11.3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有效的上崗操作證并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統一要求進行文明施工的義務,及時清理由自身施工所產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場地的清潔。施工完畢應嚴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場清,材料機具堆(停)放整齊。做好施工期間車輛進出場的保潔。施工人員按甲方要求統一著裝,費用自理。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11.5乙方人員的交通、吃飯由乙方自行解決,安全保衛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11.6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若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人員的勞動綜合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11.7乙方不得將承攬的工程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必須獲得甲方同意。

  11. 8如施工現場情況發生變化或設計變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員、機械的停工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1. 9施工現場乙方供應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樣送檢的,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樣送檢工作,檢測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

  11. 10施工期間乙方委派的現場負責人必須24小時在現場。

  五、質量與安全

  12.雙方關于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__一次性驗收合格__

  以國家和吉林省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設計圖紙為準,同時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監理及業主審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安全法規施工,如出現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及經濟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因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的工期、質量、安全及配合其他專業施工的現象時,甲方可另行選擇其他單位,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并承擔相應損失。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包干綜合單價 :

  序號 項目名稱 單位

  單價(元)

  施工面積(㎡)

  材料品牌

  14.合同總價暫定 157830 元(人民幣),最后結算按照實際完成量結算。

  14.1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單價方式確定。單價內應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費、材料費(含材料損耗)、機械費、現場安全、環保及文明施工費用、管理費、成品保護費、措施費、工程所在地其它規定費用、保險費、以及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輔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單價中。一切工作所產生的費用攤銷到合同包干單價中,且每項單價在整個工期中固定不變(包括施工期間政策性調整及報價中自購材料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報價及合同價中,結算時不作調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裝發票;單價內含稅金。

  機械設備保險及人員綜合保險由分包單位單價內綜合考慮,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費用。

  本價款在本合同簽訂后不會因國家、行業及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政策性文件進行費用調整,一切價格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14.2合同價款包括的范圍:合同工作范圍內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機械使用等施工現場內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內容。

  費用的計算方法:工程量按實計算,防水材料損耗及搭接等均計入單價。

  15.合同價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應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總價款的60%工程款;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扣除質保金,甲方應一次性將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內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況下無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時,乙方同時向甲方開具由龍井市稅務部門提供的'建筑安裝統一發票。

  16.上述分包結算包干單價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紙所規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內容,還應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費, 規費、利潤,應由乙方繳納的稅金等費用。

  16.2本身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場外道路保潔的人工費。

  16.3趕工措施費,農忙、夜間和一年中所有節假日的人員加班加點費。

  16.4施工機械的停置及人員窩工費用。

  16.5夜間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機械進出場的費用。

  16.6乙方已經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在實際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現場條件、價格等各種理由增加費用的要求,如發生此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由此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場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應結算單價的_70_%給乙方辦理工程結算。

  七、質量保證期為 5 年。

  質量保證期間發生屬于保修范圍的項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維修費用從乙方質量保證金中扣抵。

  八、違約責任

  22.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節點完成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每天1000的進度違約金,且不得影響下一節點的完工時間。

  22.2、由乙方負責的部分分項質量不合格者除無條件返工外,同時應向甲方支付_10000__元的違約金。

  22.3、乙方人員未持有相關上崗證件導致甲方被行政機關處罰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人_1000元的違約金。

  22.4、乙方人員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現場管理人員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違約金。

  22.5、乙方違反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應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違約金。

  九、爭議

  2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可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時,雙方約定向龍井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4.發生爭議后,無論爭議是否已解決,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雙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合同解除

  25.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責任:

  25.1、乙方施工期間不遵守現行法律法規或國家強制性標準,如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甲方標準要求(出現嚴重質量事故或存在嚴重隱患且整改不力時)。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進度嚴重滯后,雖經努力仍無法改變現狀時。

  25.4、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經甲方二次書面通知整改仍無改進時。

  25.5、內部組織管理混亂,已無能力組織正常施工時。

  25.6、未嚴格遵守協議或協商約定,不履行或惡意拖欠、拒發工人工資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鬧事、圍攻甲方場所或群體上訪、媒體曝光的。

  25.8、將工程再分包、轉包的。

  25.9、乙方人員在現場發生群毆,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一、其他

  26、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業證件(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經營手冊、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的復印件,并且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紅章。擔保單位的企業證件一同提供。

  27、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工程的水電安裝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職責,在經過友好協商,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建筑面積結構形式

  工程工期開工日期

  質量目標竣工日期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輔助材料)、包設備、包工具用具、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風險、包技術資料整理、包交工驗收、包綜合治理等。

  三工程承包范圍

  1.承包范圍:水、電、暖氣安裝工程設計圖紙與設計變更單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

  2.具體工作內容:

  ①材料場內運輸、裝卸。

  ②施工圖紙中安裝內容:

  依據設計圖紙和甲方與業主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相關條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暖氣、消防、強電、弱電預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設計變更等工作內容。

  ③所需的結構預留洞口的留設、預埋件、管線槽口開鑿、補槽及施工后的現場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規范及常規要求。

  ⑤因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護、設備調試、竣工交驗。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場內整齊、清潔等工作。

  ⑧與其它工種的配合施工。

  ⑨預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澆灌(若甲方施工則扣除乙方該部分工作的相應費用)。

  四施工用具管理:

  ①甲方提供垂直運輸設備,提供現場及樓層固定電源箱。

  ②乙方自備安裝工程所需工具及勞保用品。

  五質量要求

  1.按照國家建筑安裝工程驗收標準,安裝工程施工規范和當地主管部門的其它有關規定,作為本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

  2.乙方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后方可繼續施工。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在各次質量驗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見,并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若拒絕或拖延整改,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對乙方作出處罰,乙方須無條件服從。

  六雙方職責與權限

  ㈠甲方:

  1.甲方對乙方施工全過程的施工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及清潔衛生進行檢查驗收和監督管理。

  2.切實解決好施工用水、用電、垂直運輸的矛盾,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3.提供住宿方便(住房及水電費由乙方自行解決)。

  4.制定施工計劃。

  5.進行技術交底、安全交底。

  6.提供水電暖完整完整圖紙2套(竣工圖一套)。

  ㈡乙方:

  1.乙方應按圖紙設計規定的要求自行組織購進、使用質量合格的材料進行施工。

  2.乙方組織有資質證的技術人員、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服從甲方、監理等有關人員的指揮,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3.乙方應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預防丟失,材料的保管與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決。

  七合同價款

  1.乙方承包棟樓的建筑面積約萬平方米,合同預算價暫定為:萬元,每平方米為 元,最終按實際工程量以實結算,工程造價最終以甲方與業主方結算價為準。

  2.工程量結算按20xx年河南省建筑安裝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及施工期內的有關的文件規定執行,以工程結算總造價下浮15%作為甲方的綜合管理費用(含稅,除此之外,乙方不在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八付款方式

  1.主體施工;一、乙方墊資施工至主體十層時,甲方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總價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價款。二;以后每施工一層甲方按該層乙方承包總價每平方米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價款。

  2.安裝階段:一、水;每施工完十層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總價的10%的80%,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二、電;每施工完五層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總價的30%的80%,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價款。三、暖;每施工完五層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總價30%的80%,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價款。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按河南省20xx年建筑安裝工程定額和有關的文件規定及所完成的工程量(工程總造價下浮15%)結算給乙方,結算造價按甲乙雙方和業主方最后審定的造價為準,甲方支付乙方總造價(下浮15%后)的95%,留5%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

  4.乙方保修期(以甲方和業主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為準)按國家有關規定保修,保修期滿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質量保修金(無利息)給乙方。

  5.乙方承包的本安裝工程在竣工驗收備案后負有保修義務,凡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質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補工作,均由乙方限時無償修復,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時間內進行修復,甲方可另派專業人員維修,所有費用從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6.訂立合同后乙方必須交萬元給甲方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乙方進場交萬元工程履約保證金,主體結構至10層后,甲方退還給乙方履約保證金的50%,主體結頂三日內甲方退還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約保證金。

  7.以上合同不包括現場變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甲方需要工期順延,變更造價按甲方與業主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的有關條款執行。

  8.如甲方不能及時撥付工程款造成的工程進度滯后,乙方概不負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附注:每平方米承包總價的分項比例為:1、主體 30% 2、水 10% 3、電 30% 4、暖 30%。

  九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如發生重大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甲方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工程竣工后此協議作廢。

  十一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分包合同 篇10

  甲方(全稱):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及內容:

  1.4 建筑面積:

  1.5 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系。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歷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

  3.3 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主,監理,質監站的'驗收和確認。

  3.4 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業主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5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如乙方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3.6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建設單位同意后,由乙方負責處理,處理結果由甲方報送政府有關部門;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必須按政府規定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3.7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說明罰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并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并達到"上海市標化工地"標準要求,并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和罰款所發生的費用。如達不到以上標準,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合同總價 %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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