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范本
近年來隨著土地流轉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想在這里分一杯羹。在實際的流轉過程中,農村土地流轉合同怎么寫是很多人關心的。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了關于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范本,歡迎大家瀏覽。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范本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京山縣永隆鎮政府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經營權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在永隆鎮嚴家墩村、張常臺村、聶畈村、同益村四個村分三年為乙方流轉不少于1000畝的土地(每塊連片不少于200畝);其中:20xx年200畝、20xx年300畝、20xx年500畝。
面積確定方法:以甲乙雙方實際丈量的面積,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確定當年的流轉面積。
二、轉讓期限
期限為合同簽定時間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和結算時間
1、轉讓價格
轉讓價格以實物折價計算,轉讓費以現金支付。第一個三年內,每畝每年價格為700元人民幣;后期考慮到物價因素,以實物為基準,按每年每畝540斤稻谷折價。價格漲幅超過20%開始調價。
2、支付方式和結算時間
土地流轉費用以年度為單位進行結算,到期前三個月將下一年度流轉費打到甲方指定的財政專戶。
四、交付土地時間
乙方根據自己的用地情況每年于陽歷3月31日和7月31日前將所需用地面積告知甲方;甲方應于每年陽歷6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將流轉的土地經營權交付給乙方,以此時間作為乙方向甲方計算轉讓費的時間。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并在鎮土地流轉中心備案。
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雇用甲方轉讓土地的農戶的勞動力。
3、甲方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如乙方需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爭取國家農業相關政策。
4、乙方在受讓地塊上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具有土地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生產處置權。
5、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
6、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保護好生產設施和基礎設施,防止水土流失。
7、乙方受讓的土地若被征用時,其土地征用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征地時的征地政策執行,歸甲方村民所有;青苗補償款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若乙方已支付了甲方轉讓費,應扣減其相應的租金和土地面積。
8、為提高土地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和方便耕作,提高效率,乙方可以進行必要的水利建設、道路建設、電力系統建設,甲方要積極配合,協助辦理相關手續,不得阻礙和干擾。
9、流轉土地上的墳墓、樹木,由甲方負責遷移和砍伐,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合同期滿后,乙方若需要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權。
11、在合同期內,在生產經營中若發生糾紛,甲方要積極協調處理。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七、解決爭議條款
因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的辦法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愿意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后由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一份,用于辦理相關手續一份。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范本2
甲方:廈門x公司
乙方:廈門y公司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經依法取得廈門 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于經營國家法律準許的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本著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 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轉讓價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 萬元人民幣,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于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征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雇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雇傭發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發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廈門x公司
(蓋章)
乙方:廈門y公司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范本3
[ ]土租(包)字第 號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出租)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轉包(出租)土地應符合下列標準 。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
轉包(出租)的土地總價格為每年人民幣 元(其中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出租)費:
1、乙方采用現金支付轉包(出租)費的方式,支付時間為年 月 日。
2、乙方采用實物支付轉包(出租)費的方式,實物名稱 ,數量 公斤,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五、交付時間
甲方于 年 月 日將轉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轉包(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義務。
6、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
7、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大亂水系、不影響第三人生產經營和流轉期滿后保證復墾的前提下,對轉包(租用)的土地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8、乙方必須管好用好轉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