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安全用水應急預案(精選9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安全用水應急預案(精選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安全用水應急預案1
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作體制,加快形成科學管理,高效穩定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服務監管體系,為保障農村飲水安全,讓廣大群眾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水是萬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實現農村飲水安全為目標。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加強對農村飲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領導、確保順利推進各項工作成立了太和鎮農村飲水抗旱保障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
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四、季節性缺水應急處理措施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二)因水質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正常供水。
1.尋找新的水源;
2.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
3.采取應急定點、定時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縣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二)尋找新水源點
采取增設水源點與原蓄水池并網方式解決;無新水源點,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既無新水源點,又不具備打井條件,采取送水方式解決。
六、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鎮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安全用水應急預案2
一、組織機構和工作原則
(一)市政府成立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由市城管、水利、財政、公安、衛生、建設、環保、消防、供電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負責對供水應急事件處理的統一指揮。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城管局,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二)供水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為主,統一調度、保障重點、計劃供應、節約用水,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原則。
(三)應急期供水優先順序
1、居民生活和黨政機關用水;
2、學校、醫院用水;
3、重點工程用水;
4、賓館酒店用水;
5、重要園林、綠地用水;
6、一般工業、建筑業用水;
7、其它用水。
(四)供水重點保障區域
1、城區主要居民生活區;
2、市委、市政府辦公區;
3、學校和醫院;
(五)在供水應急期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搶險的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有權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在應急搶險結束后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xxx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為保證城市供水,調用農業等其它用水造成損失的,給予適當補償。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積極參加供水應急搶險救災的義務。對在應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二、預防和應急準備
(一)水利、城管、財政、公安、衛生、建設、環保、消防、供電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工作職能,制訂本單位供水應急預案,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供水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供水應急領導組織機構及聯系方式;
2、供水應急工作方案;
3、供水應急搶險救災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儲備和調度;
4、供水應急信息收集、上報制度;供水應急搶險隊伍建設、培訓和演練。
(三)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職責
1、協調和督促供水安全隱患的處理,核定重點單位供水調度方案;
2、根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命令,發布供水應急公報;
3、編制全市供水應急搶險經費、物資年度計劃,并監督管理供水搶險經費、物資的使用;
4、監測、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收集、報告險情、災情及搶險救災情況;
5、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授權,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
6、完成市供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供水企業供水應急期間的工作職責
1、建立內部完善的安全供水保障體系,并制定科學有效的供水應急方案報市政府批準;
2、設立企業內部供水應急指揮系統并定期演練應急措施方案。
農村安全用水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分級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各有關部門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綠園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主管副區長擔任,區農業農村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有關部門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其負責同志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由區農業農村局局長兼任。各鎮要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
(二)飲水安全組織機構的職責
1.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農業、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相關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發改局:負責重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物資儲備計劃下達。
區財政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恢復重建費用及時安排和下撥;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區民政局:負責統計核實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災情;負責協助區政府做好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區衛健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村、鎮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水質監測和衛生保障。負責水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護好飲用水源,制止對飲用水源的污染,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負責綠園區農村飲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負責水源地保護區或保護范圍的劃定;水源地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的處理工作。
4.專家組職責
指揮部專家組由農業、水利、環保、衛生防疫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指揮部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指揮部的指派,對各鎮給予技術支持。
5.各鎮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鎮成立相應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轄區飲水安全事件相關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轄區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區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應急預案,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預防及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和收集
監測單位及報告制度:各行政村負責本地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要設立并公開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區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2.信息報告
各鎮、村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
3.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發布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并報告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同時上報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Ⅰ級預警、Ⅱ級預警,由各鎮報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Ⅲ級預警由各鎮研判,經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批準,以鎮名義發布預警公告。Ⅳ級預警由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指揮機構研判,受災地所在鎮發布預警公告。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報告,并先進行處理;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向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區政府報告。
對應全區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綠園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應急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Ⅱ級響應
當發生特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1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當發生重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5萬~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Ⅰ級、Ⅱ級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管副區長)召集,區政府辦、區發改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部門參加。Ⅰ級邀請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進行工作會商,宣布進入特大飲水安全事件緊急狀態后應實施的臨時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區有關職能部門啟用備用水源應急送水;Ⅱ級由上述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專家會商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地區應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應措施。
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鎮和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當地政府要把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主要負責同志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群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下派工作隊,督促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工作隊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務,回來有匯報。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召集有關單位領導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
發生Ⅰ級事件時,有關鎮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協調配合區工作隊和村組干部一道做好搶險救援工作。發生Ⅱ級事件時,有關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區工作隊抵達事件發生地后配合作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時,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地飲用水供應。
出現突發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所屬鎮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區發改局負責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區民政局牽頭深入受災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并向省、市申請救災資金。
區衛健局等醫療部門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區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區農業農村局向市申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資金。
宣傳部門除一般的農村飲水安全宣傳外,及時準確報道事件處置工作。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動員區直有關部門和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級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0.5萬人以下~0.3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由區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區農業農村局局長)組織區發改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部門,對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會議,組織有關鎮及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導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鎮、村的工程恢復工作。
有關鎮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進行處置,并在區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所屬地各鎮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事件發生地人畜飲水供應。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各鎮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區農業農村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區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及恢復重建工程費用。
宣傳部門適時報道事件有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宣傳部門應適時報道事件處置有關情況。由區應急指揮部動員有關部門和有關鎮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四)Ⅳ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3萬人以下~0.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應急指揮部一般不組織正式的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決策會商,必要時由區農村飲水安全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召集有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研究。各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各鎮應急指揮部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各鎮應急指揮部負責備用水源調度工作,必要時啟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農村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立即向所屬鎮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應急指揮部報區應急指揮部備案。
3.部門聯動
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各鎮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團結協作,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方案啟動
各鎮應急指揮部研判后報區應急指揮部,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由鎮應急指揮部動員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五、保障措施
各鎮要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資金保障
區財政要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鎮財政也要根據實際拿出相應的配套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區消防、環保、公安交通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三)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各鎮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從距離最近的水源調水。
(四)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環保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和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區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區應急指揮部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區農業農村局和事發地鎮政府負責。需要援助的,由事發地鎮政府提出請求,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逐級上報。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區政府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警級別暫時規定
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
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0.5至1萬人飲水不安全;
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萬人以下至0.3萬人飲水不安全;
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3萬人以下至0.1萬人飲水不安全。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農村安全用水應急預案4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各村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村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鄉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各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或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三、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機構
鄉政府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由鄉長擔任,綜治辦、社會事務辦、碧江水務水投公司、安監站、衛生院、派出所、食藥監站、瓦屋中學小學、瓦屋中學、各村委會等單位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到鄉水務站,辦公室主任由滕帆同志擔任,吳德二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二)分工及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貫徹落實省、市、區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區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審定全鄉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社會事務辦:負責統計核實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災情;儲備應急物資,負責協助區民政局做好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負責優先安排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及修復計劃立項,提供、通報農村飲水安全事件信息,牽頭協調處置相關突發事件。
碧江水務水投公司:負責集鎮飲水問題的應急整改工作,迅速查明水質污染原因,提出應急方案,并化解問題。
綜治辦:負責飲水安全應急群眾的社會治安及案件查處;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衛生院:負責對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村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對農村飲用水源的水質實行監測和衛生保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各村(居)委會,負責本村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村(居)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村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鄉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一)預防
發揮好各村組農村水管員的作用,讓水管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同時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1、重點預防對象:供水水源、供水池、水管、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施:蓄水池、輸水管網、閘閥等。
3、預防的職責: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技術指導,落實責任追究制。供水管理員要堅持全年值班制,密切觀測設施的運行情況,把可能發生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嚴格按規程操作、按規范管理,確保供水穩定有效。
4、信息監測、收集和報告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鄉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掌握水源地狀況、供水范圍、水管閘閥狀況、水池蓄水情況、水源儲備情況,加強信息監測,按照規定如實上報情況,如遇險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設立并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鄉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各村水管員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要第一時間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任何單位和社會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報告突發性事件。
信息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二)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嚴重)、Ⅲ(較重)、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紅色預警Ⅰ級(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紅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村500人以上(500人,下同)或分散農戶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含3人)人以上死亡或50(含50人)人以上出現集體中毒事件;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5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2、橙色預警Ⅱ級(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橙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下,影響范圍為村300人以上(含300人,下同)5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800人以上1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黃色預警Ⅲ級(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黃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人(含100人,下同)以上3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500人以上8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含10人)人以上3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2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4、藍色預警Ⅳ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藍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村50人(含50人,下同)以上1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300人以上5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5人以上1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預警發布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水務局同意后發布。鄉農村飲水安全主管部門要積極利用微信、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發布預警信息。各級有關部門要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能及時采取有效防御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預警信息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手機短信、宣傳海報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五、應急響應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各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30分鐘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進行先期處理。
對應全鄉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鄉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員負責本村或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Ⅰ、Ⅱ級響應
紅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Ⅰ級響應;橙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Ⅱ級響應。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Ⅰ級、Ⅱ級由鄉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鄉長)召集相關部門和專業人員進行會商。會商主要內容是分析飲水不安全原因,明確成員單位各自職責,制定應急措施,落實應急預案。啟動Ⅰ級響應時,邀請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宣布特大飲水安全事件應實施的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鄉有關職能部門啟用備用水源應急。
1、工作部署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村和鄉直有關部門開展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
發生Ⅱ級以上事件時,鄉應急領導小組必須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村級干群進行先期處置,并配合區工作隊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2、部門聯動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少損失。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地飲水供應,并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要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出現突發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與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時恢復供水。并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污染水源等事件的發生。
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要按照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鄉社會事務辦應牽頭深入災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并向區、市請救災資金。
鄉衛生院及事故發生地醫療部門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方案啟動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并且要動員有關部門和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有關村委會要大力做好宣傳工作,組織事發發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和恢復建設。
(二)Ⅲ級響應
黃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Ⅲ級響應。
1、工作部署
由鄉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總指揮組織相關部門,對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布農村飲水安全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會議,組織有關村、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導發生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復工作。
有關村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并在鄉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部門聯動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應及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同時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村應急領導小組要按照鄉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布置,做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的計劃編制。
衛生部門要做好飲水安全動態監測,妥善處理。
鄉財政所要及時申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及恢復重建工程費用。
3、方案啟動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建設。有關村委會要大力做好宣傳工作,組織事發發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和恢復建設。
(三)Ⅳ級響應
藍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Ⅳ級響應。
1、工作部署
鄉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區應急領導小組。鄉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備用水源調度工作,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農村供水工程管理村應立即向鄉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啟動本村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在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鄉應急領導小組報區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2、部門聯動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相關村或單位應及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或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各相關單位應團結協作,發動群眾積極參與飲水工程的搶險、恢復工作,確保及時恢復供水。
3、方案啟動
鄉應急領導小組研判后報區應急領導小組、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六、保障措施
各村、鄉直單位要成立相關機構,安排負責人員,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人員,明確任務,根據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供水規模在4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一般從附近水源調水。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組織衛生部門和事發地或村派出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處置,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做好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各類救援物資儲備調配方案,發生事件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度,確保物資及時供應。同時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七、后期處置
1、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工程負責人員和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經驗教訓等。鄉應急領導小組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鄉政府負責規劃設計,需要上級政府援助的,由鄉政府提出請求報區政府、鄉水務局。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信息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安全用水應急預案5
一、水源水質事故的分級和應急處理措施
1、一般水質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源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懸浮物質,造成原水渾濁度增高時。可通過合理調整凈水劑投放量的方法來達到滿意的效果。高藻期原水藻類含量高時處理難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廠水難以達標時,水廠應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氯,并適當提高加氯量,提高預氯化效果。
源水水質出現異常,污染物質超過有關標準,但經過水廠正常處理,水廠源水水質可以達標時,水廠化驗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加強水質檢測的頻率。
2、較大水質事件
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惡化,污染物嚴重超標及水源性疾病爆發時,接到報告或發現源水水質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加強對水源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并協同有關部門盡快查明原因。同時水廠要提高氯投加量,增加殺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出廠水的水質達標,如果水質不達標,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報經供水主管部門批準,并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用戶,直到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重大水質事件
源水水質發生突發性化學污染事故時,接到報告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協同有關部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種類、包裝、數量及出事地點等有關情況。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水源水質的監測應沿著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斷面采集水樣檢測或在取水口上游斷面采水檢測,同時可采取生物監測措施,若生物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化學檢測超標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通過媒體告知市民停止用水,直至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4、應急響應
進入應急狀態時,各部門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一般水質事件,水廠化驗室要向水廠廠長和中心化驗室報告,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保證正常供水。發生較大水質事件,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聽從總經理指揮,水廠和化驗室全力以赴,并會同有關部門盡快查明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并將事故的發生和處理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重大水質事件,水廠廠長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了解情況,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將水體受污染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
二、水廠供水故障應急預案
1、一般突發故障停水
a、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臨時停水,能在短時間內恢復供電的。
b、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短時恢復的。
c、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EU,能在短時內修復的。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水廠廠長并通知機電維修人員。
3、搶修措施
機電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處理,工作完成后,撤離安全防護設施,恢復供水。恢復供水后將維修信息反饋至水廠廠長。
搶修責任人:技術部經理
4、嚴重突發故障停水
a、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12小時內修復的。
b、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12小時內修復的。
5、信息通知
故障發生后,運行人員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發生故障的情況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
6、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現場組織指揮,協調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設施,恢復供水。恢復供水后將維修信息反饋至公司總經理。
農村安全用水應急預案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鄉各村(社區)季節性缺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鄉季節性缺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柳池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各村(社區)
因發生季節性缺水或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大坪鄉季節性缺水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鄉相關村季節性缺水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長:劉海軍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鄉安辦,由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相關季節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職責分工
1、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各村季節性缺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鄉各村季節性缺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大坪自來水廠、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應急加固、恢復重建或準備蓄水設備工作。
三、季節性缺水供水事件分類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應急預案體系
季節性缺水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二級
(一)全鄉應急預案:鄉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和湖泊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鄉政府備案。
五、預防和預警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1)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鄉政府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缺水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鄉級應急預案啟動,各村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季節性缺水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鄉直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
(三)應急處理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應急處置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東沖水庫、橫嶺水庫);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方便用戶有序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鄉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季節性缺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各村(社區)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大坪自來水廠和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派出所要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九、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安全用水應急預案7
為了確保我鄉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鄉鎮、街道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理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鄉水利工作站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鄉長羅富松任組長,分管領導鄒仙華任副組長,水利站負責人、各村書記(主任)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沙蕪鄉水利站站長李霖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各村應在各供水站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鄉水利工作站及各村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值班人員及電話詳見附表)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噸萬人水廠、重點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春節期間每天通過微信、短信實行“零報告”制度。
2、春節期間鄉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鄉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鄉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鄉水利工作站將在鄉內主要媒體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地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地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鄉水利工作站和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
3、鄉水利工作站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鄉應急管理站接警后,根據險情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搶險預案,報縣政府值班室備案。
農村安全用水應急預案8
為了確保我鎮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村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護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假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鎮長邱生洪任組長,分管領導王曉華任副組長,水利站干部、各村書記(主任)、管水人員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各村應在公告欄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
2、春節期間鎮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鎮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鎮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鎮水利工作站將在鎮相關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村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村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鎮水利工作站和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3、鎮值班人員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農村安全用水應急預案9
為了保障全園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我校飲用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學校飲用水事故處理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應急預案。
(一)飲用水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幼兒園領導,教育局、保健醫生,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幼兒園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幼兒園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保健醫生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飲用水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倉庫存水處。通知供水單位到校接受調查。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幼兒園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幼兒園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二)飲用水供應中斷
如幼兒園飲用水短期(臨時)中斷供應:
幼兒園可安排食堂人員及時在幼兒園的主要通道處設置溫開水供應點,保證幼兒飲水的正常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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