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協議書范文集錦九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用工協議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用工協議書 篇1
用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維護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甲方電力線路維護用工需求,確保電力網絡安全穩定運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安排電力線路維護工人承擔甲方部分電力線路維護工作,現將電力線路維護相關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基本條件
1、男性,年齡在18—45周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能熟練操作電力線路維護各項工作,并經甲方考核合格;
3、取得國家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并依法年檢合格;
4、身體健康,經縣級醫院體檢無妨礙工作的病癥;
二、協議的期限
1、本協議期限暫定為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度根據可變因素調整電力線路維護費用標準。
2、乙方安排的線路維護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
三、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乙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電力線路維護人員,人員一經確定,由甲乙雙方擬訂《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乙方與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電力線路維護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3、甲方需要辭退電力維護人員,應提前30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更換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并辦理其終止與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
四、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電力線路維護費用包括:
(1)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勞務報酬;
(2)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
(3)電力線路維護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標準
(1)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勞務報酬按甲乙雙方共同的標準執行;電力線路維護人員試用期勞務報酬按基本工資和浮動工資的80%進行考核兌現,試用期滿合格后基本工資及浮動工資按標準的100%進行考核兌現。
(2)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按 省上年度平均工資標準的60%執行。
(3)電力線路維護服務管理費用按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勞務報酬總額的20%收取。
(4)各項費用的標準和明細詳見附件。
3、費用支付方式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按下列要求,按各供電所使用的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數量,將電力線路維護費用(不含甲方直接支付費用)分解至各供電所,并具電力線路維護費用發票,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核后支付。
(1)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基本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服務管理費(經甲方核實后,按參保后人數支付費用),甲方應于每月最后五個工作日支付給乙方;
(2)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浮動工資,甲方應于季度對電力線路維護人員進行考核后,按考核結果于每季度次月前20個工作日支付給乙方。
(3)甲方為電力線路維護人員購臵保險費為 元/份〃人的意外保險。
(4)按國家每年新公布的社會保險繳費標準執行,若繳費標準有所增長,應按本年度固定公布的最新標準將差額部分進行補充。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安排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具體崗位和工作地點,監督、檢查、考核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不能繼續從事電力線路維護工作的;
(6)勞動者患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工作的。
4、有權要求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提供國家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和電力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否則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5、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時,應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按被退回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實際工作日結清本協議第四條第一項1、2、3、4款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與被退回電力線路維護人員辦理有關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和經濟補償手續。
6、因甲方原因造成電力線路維護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給電力維護人員的經濟補償;或者甲、乙雙方五年合同期滿不再簽訂合同,導致乙方不能再與電力維護人員續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給電力維護人員的經濟補償,都由甲方承擔,乙方積極配合。
7、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8、對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要求、工作要求、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督查的義務。
9、為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在工作點提供必需的工作生活條件和勞動器具,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10、甲方有權查看乙方發放電力線路維護人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如果乙方出現違規現象,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提出改正意見,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甲方賠償。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本協議條款規定,安排不少于 名符合條件的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到甲方從事線路維護等工作,并服從甲方統一安排。(如少于規定數量應在1個月內補齊,反之按少一人扣減一人的0.5%管理費),只針對未補齊一人的0.5%管理費。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電力線路維護工作并返回乙方的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應方應予以接收并負責處理與電力線路維護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因此而發生勞動爭議和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2、與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提供給甲方備案。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訂電力線路維護協議的事實告知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并作乙方和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一項條款。
3、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4、全面負責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勞動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勞務糾紛處理和各項社會保險的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負責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檔案管理;負責建立、轉接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檔案。
5、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基本工資收入,并提供給甲方備案,不得無故托欠,如未能按期辦理,造成與電力維護人員的勞動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如甲方未按月將工資轉入乙方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6、應按國家和 省有關規定為電力線路維護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并將依法保險費等憑證復印件定期送達甲方備案,如因未能按期辦理造成與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勞動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7、對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根據情況向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索賠后支付給甲方,且乙方應承擔擔保責任。
8、乙方違背勞動法規定給電力線路維護人員造成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9、負責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教育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嚴格遵守甲方工作制度,始終保持有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在崗,不得因電力線路維護人員離崗而中斷甲方正常工作的連續性;并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了解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勞動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10、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在甲方工作期間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電力線路維護工作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七、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考核由甲方負責,甲方按月對電力線路維護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合格、基本合格、較差三個等級,考核結果作為工資發放依據。考核結果為合格,全額支付浮動工資;基本合格,浮動工資支付50%;較差,浮動工資全額扣除。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
3、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甲乙雙方協調配合處理好相關事宜,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承擔各自的責任的義務。
4、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工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則視為本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爭議解決
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請 勞動仲裁部門或法院解決。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一致的,甲乙雙方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修訂本協議。
2、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電力線路維護人員費用明細表
2、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清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協議書 篇2
甲方:山丹縣鑫馬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窯街煤電集團山丹縣長山子煤礦
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供電營業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議一致,簽訂本協議書,雙方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乙方委托馬營35KV變電站至窯街煤電集團長山子煤礦35kV馬煤3516線路及馬營110KV變電站至窯街煤電集團長山子煤礦35kV線路,線路長度43公里。二場六隊至窯街煤電集團長山子煤礦水源井10KV線路,線路長度6公里。(屬專用線路,產權屬乙方所有)給山丹縣鑫馬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對該線路進行日常維護運行管理。
二、維護管理項目:
1、對線路進行日常巡視、維護、定期消缺檢修。
2、對線路走廊進行定期清理,對線路保護區內影響線路運行的樹木進行定期砍伐和修剪。
3、定期常規線路巡視,每月一次。
4、故障巡線,應急搶修。
5、線路通道清理,每年一次。
6、煤礦35KV變電站內設備的預試,每年一次。
三、維護管理費
(含人工費、交通費、預試費、應急費等),共計每年伍拾陸萬元(560000.00元)。
支付方式:協議雙方簽字后,甲方出具全額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七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90%的維護管理費(504000.00元),協議到期后七個工作日內支付10%的維護管理費(56000.00元),逾期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責任:
1、甲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按35kV及10KV線路檢修規程進行日常巡視、維護、定期消缺,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線路正常運行。
2、甲方發現線路有緊急缺陷故障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并配合進行搶修處理。
3、發生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線路倒桿斷線事故,甲方可以協助乙方進行搶修,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責任:
1、消缺檢修需停電時,乙方應當給予配合,并負責對內、外協調,辦理相關手續,準備應急自備電源。
2、線路進行停電消缺檢修時,停電檢修方案報乙方,具體停電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3、因第三方責任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維護費,乙方可向第三方責任人進行索賠。
4、在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產權所
有者乙方承擔發生事故引發的法律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書之原則協商解決、協議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其他:
1、簽訂本協議時,甲乙雙方應將線路有關技術資料交接清楚后,方可簽訂本協議。
2、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供電營業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調整時,按規定修改補充本協議有關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人: 簽約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用工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的門衛管理室擔任臨時門衛崗位。合同期限為12個月,自 年月 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及職責:
(1)負責公司門衛工作,嚴格執行公司管理的有關規定;
(2)負責公司廠區內周邊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門衛室內外干凈、整潔;
(3)負責公司安全保衛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準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脫崗、換崗。確保公司每天24小時有人值守。(含雙休日)
(4)負責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嚴格按要求開鎖大門。做到門開人在,暫時離開公司時必須鎖門。
(5)負責外來人員及車輛出入登記工作。凡外來人員須問清情況,及時通報確認后方可放行。閑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不得進公司。做到不徇私情。
(6)員工進出大門必須認真核實員工名冊,遇不熟悉或陌生面孔要禮貌詢問,非公司員工不準進出,如遇特殊事由,與相應部門領導或管理部上級領導確認,認真做好進廠離廠時間登記。
(7)嚴格執行公司財產進出制度,定時巡視公司財產、安全施,沒有公司領導批準不準放行。
(8)指導好公司內外車輛的停放工作。負責公司內員工車輛的保衛工作。
(9)發現有可能危及公司安全穩定的緊急情況,應立即鎖上大門,并向緊急聯絡人員或管理部領導報告。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和臨時工作安排。
(二)負責支付乙方上班月工資,不享受帶薪休假。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公司門崗管理規定職責。
3、門崗實行聘任制,合同期每12個月簽訂一次,根據甲方需要可以優先續簽。
4、門崗為臨時用工,不定時工作制,工資按月計算,包括公司相關補貼,每月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元。
5、遇節假日期間,因特殊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加班的,給予計算加班工資。同時發生誤餐補貼按公司指定標準在當月工資中給予補助。
6、其他福利:
采暖補貼每年一次性于當年年末支付元。
年度性獎金根據公司效益情況按獎金系數70%發放。
公司統一為門崗人員參加團體商業保險(意外險與住院醫療險)
7、乙方在受聘期間的日常事務及操作中,應高度重視和避免事故發生。若因執行公務發生意外事故,甲方應全權負責相關事務的協調處理。
五、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協議,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門崗員工對公司管理如不能遵守,或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應在前一月內提出申請,如突然自行終止協議;公司不結算當月的工資。如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協議所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公司有權及時終止協議。
2.乙方因病不能按時上崗。
3.訂立協議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4、如遇特殊情況或工作需要,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協議,乙方保證無條件服從。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協議: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4、曠工時間超過一天的;
5、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協議 因工負傷,在公司規定的醫療期內。
(四)、協議期內,乙方違約要求解除協議的,應提前3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協議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1、甲方未按協
商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行終止:
1.協議期限屆滿;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協議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協議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協議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協議條件單方解除協議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協議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關申訴。
七、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 方(蓋章)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工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根據甲方需要,與乙方達成了勞務協議。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勞務用工制度,規范施工現場外用管理,根據重慶億澤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勞動管理辦法》,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乙方個人情況:
(一)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二)身份證號碼:
(三)家庭住址:
二、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工作內容:模板分項工程(木工所有相關的工作及材料的分類清理、堆碼)
(四)工 期:根據項目部的要求
(五)質量等級:優質結構(垂直度8mm內,平整度8mm內,否則接受現場罰款或影像資料作為證據進行處罰。
三、嚴禁使用一下人員:
(一)高血壓;心臟病;癲癇;貧血病;癡呆癥等疾病者。
(二)年齡達到五十五者。
(三)無上崗證也未到勞務分公司報名參加培訓者。
(四)嚴禁使用未滿16周歲以下的童工。
四、工資計價及發放時間:
(一)工資計價方式:按模板接觸面積平方米 元/㎡(含釘子、鐵絲),計價方式分別如下:1、車庫模板 元/㎡;2、裙樓模板 元/㎡(含釘子、鐵絲);3、標樓含屋面、構架 元/㎡;(注:甲方要求更改圖紙情況一律按照標樓平方計算)
(二)發放時間及方式:從進場時根據實際情況按每月不超過1500元不等的借支,春節回家付清脫模工資,節后每月按完成脫模工程面積的90%支付,余款在將材料清理完畢、工程驗收合格,經現場結算扣罰款后一個月內付清。
五、雙方履行的權利的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及規定的勞動衛生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2、甲方必須遵守國家的勞動法進行用工,不得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或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手段強迫工人的勞動。
3、甲方必須按時發放工人工資,若確有困難,要向乙方解釋清楚,并做出發放工資的時間承諾。同時,乙方應理解甲方的實際困難,給予甲方工作上的支持。在甲方做出的承諾時間范圍內,乙方不得到處游說滋事,更不得有阻擾現場施工、擾亂社會治安、影響公司形象等情況發生。
4、發放工資時,由甲方制度工資表,乙方簽字領取,以此為證。
(二)乙方的責任
1、服從甲方上級各部門的管理,乙方班組主要責任人應管好自己的工作和進度質量,主動配合現場管理進度、質量、安全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服從甲方的日常工作管理,保證質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正常情況下,乙方不得無故拒絕工作。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規定的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進行施工,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按照公司及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條理進行作業,若自行違章作業,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自行負責,不得與甲方及上級管理部門發生糾紛。
4、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部門的治安管理條理,不得與現場管理人員發生爭執,更不得打罵、侮辱管理人員,否則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5、乙方必須準確提供自己的身體狀況、年齡等基本情況,若因乙方隱瞞自己的真實情況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其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7、未完成量,未拆模樓每8元/㎡計算扣除。
8、如乙方中途不做,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需到甲方找到人為止才能離開。沒找到人之前,按工期保質保量繼續完成。
六、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坐好安全防范工作,坐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嚴格遵守和執行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在施工現場內發生的傷及他人、他物或自身原因造成的傷、并殘、亡等安全事故,每系300 元內,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超額部分根據責任分擔。
七、本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補充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執一份,交勞務公司備案一份。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違約責任:若乙方未根據甲方現場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只按工程量的60%結算并有權要求乙方出場,其余補償下一個勞務笑班組。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二零 年 月 日
用工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一、合作方式:
甲方(榮成裝飾公司)所簽定裝飾工程由乙方進行施工。甲方應保證乙方的工程量,乙方應如期保持保量的完成。
二:甲方要求:
1、要求乙方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遵守公司領導安排,如不遵守按工程部處罰條款進行處罰,所有施工安全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在規定的工期內按質按量的完成甲方的工程,如超期,每超一天按工程款的2%賠償甲方。
3、施工期內乙方應注意安全,甲方一律不承擔安全方面的責任。
4、乙方必須保守公司商業秘密。
5、乙方在現場施工期間必須聽從甲方施工監理安排工作時間和其他事宜。服從公司派單。
三、乙方義務:
1、乙方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遵守公司領導安排,如不遵守按工程部處罰條款進行處罰,所有施工安全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施工完成合格的情況下保證資金的支付,工程上有難度的問題公司應配合工程部及時解決。
五、所有詳盡的標準、制度,請參照公司(質量驗收標準、員工處罰例、財務制度),違者自行負責。
六、乙方出現一切事故與本公司無關(買保險除外)。
七、每一位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穿規定的工作服,工地上禁止地上有煙斗,工地上嚴禁大聲喧嘩,嚴禁講粗話,凡發現一次;罰款20---100元。
八、任何施工人員嚴禁與客戶發生爭吵,嚴禁向客戶借錢,嚴禁向客戶索要任何東西,此種情況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情節嚴重的直接開除不用。
九、工地上特殊情況通知下一小時內必須無條件趕到,否則罰款200---500元。
十、必須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工協議書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自XX年 2 月 15 日起至XX年8月14日止。期限為6個月。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 木工工作,負責甲方 維修
的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五條 乙方每日工作4小時,每小時工資6.8元。
第六條 甲方每月 14 日和30日 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七條 因乙方個人工作效率低導致延長工作時間屬個人行為。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九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
第十條 若甲方情況出現變化,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XX年2月15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工協議書 篇7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乙方(勞動者)性 別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合同履行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至 年月日止。
(二)試用期
試用期為一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試用期間如乙方不符合甲方的錄用標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如乙方需解除本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和要求
(一)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暫時安排的從事 工作。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鑒于甲方生產經營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甲方可以適時、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區域,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正常人事管理和工作調動安排。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服從甲方對其工作成果的監督、考核等處理,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依據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二)因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為綜合計算工時制。
(三)在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將根據考勤記錄安排乙方補休同等時間或計發加班工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政府有關薪資管理規定和乙方所擔任的職務確定其相應的勞動報酬。具體的薪資標準為:
(1)乙方在試用期內工資為元/月。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按照甲方考核轉正后,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月,加班工資元,工資總額為元/月。
(3)乙方同意遵照甲方《員工手冊》和《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乙方如果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權對其做出再培訓或調崗安排。如經培訓或調崗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則甲方有權
對乙方做出降薪、降職和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做任何經濟補償和賠償。
(二)甲方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工資并按月發放,發薪日期定為每月20日,逢節假日時將順延。
(三)甲方有權按照公司的薪資標準和考核制度合理調整乙方工資。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動時,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適時、合理地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根據我國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閱知并理解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乙方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的約束。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按時優質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如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離職時應按照甲方的規定辦理相關離職交接手續,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足額賠償。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終止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女員工在試用期內懷孕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簽新的勞動合同。協商未成的,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
(五)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提出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補償或者經濟賠償責任。
第九條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勞動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法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期間,甲方不得有惡意處分、懲罰乙方的行為,乙方不得有故意損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行為。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負責人或代理人:
簽章日期:簽章日期:
用工協議書 篇8
一、 工作內容
1. 在校外的展示現場接受咨詢,并介紹英特國際英語學校的簡單情況。
2. 現場贈送課程服務項目,并得到回饋信息卡
目標客戶是學生家長,并以贈送課程服務項目得到家長回饋信息卡
回饋信息卡有關個人信息部分應填寫完整(尤以姓名和電話為重,必須填寫清晰)
在回饋信息卡下方必須注明推廣員姓名、推廣地點和時間,因未注明清楚而導致的業績統計錯誤后果自負。
推廣員應按照組長要求移交調查表,并與組長進行書面交接,填寫《交接明細表》,出現錯誤后果自負。
3. 兼職人員需對自己每日的回饋信息卡進行記錄(日期、地點、被調查姓名和電話),以便核對計薪。
4. 兼職人員必須當日交回自己得到的回饋信息卡,否則扣除該天工資。
二、 規章制度
1. 不允許偽造回饋信息卡(簽寫朋友、家人等信息)及讓學生填寫回饋信息卡(在家長陪同并經過家長允許及確認回饋信息卡信息正確情況除外),若有發現,扣除當月工資
2. 按照主管或排班要求的提前十分鐘到達工作地點,有異議的需要提前三天提出,可作調整。已經確認后不得擅自調班和更改工作時間,若有急事,需急事通知你的主管。
3. 上班時間保持良好形象,精神飽滿,穿戴整齊。
4. 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不得無止境聊天、發短信、打電話,若有發現罰款50元/次。
5. 維護學校的宣傳品,并做好交接記錄,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6. 對待咨詢者要有耐心,態度和善,若有投訴要重罰。
7. 提出辭職需要提前一周,否則扣除一周工資。
8. 提出請假申請一般情況需提前三天通知主管,特殊情況可提前一天通知主管,否則扣除一周工資
三、 勞務明細
英特英語兼職薪資由基本工資+獎金提成組成
1.基本工資:10元/小時(不多于4小時)
要求:每月活動次數不少于3次
個人平均有效率≥30%
每小時10張填單
2.工作時間:由兼職自由安排時間,學校排班
3.獎金提成標準
(1).單次活動有效率獎金分配標準
單次任務完成的概念:
假如兼職工作四小時,完成4h*10張=40個電話信息以上算為完成。
單次任務完成的前提下:
有效問卷≤50%:0元/張
有效問卷51%-60%:1元
有效問卷61%-70%:2元
有效問卷71%-80%:3元
有效問卷81%-90%:4元
有效問卷91%以上:5元
例子1:一個兼職在四小時內完成了60個電話信息,其中有31個是有效的(有3~12歲孩子、接受過拜訪、手機號碼正確)那么這個兼職當天的工資為40元底薪+31元獎金提成=71元
(2).月獎金:300元
要求:月任務80%完成
個人平均月有效率高于50%有效率
月活動次數不少于10次
(3) .工薪結算日期:每周一結算底薪,每月5號結算前一個月獎金。
我已仔細閱讀過以上內容,并愿嚴格遵守以上各項工作制度。
簽字: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月__日
用工協議書 篇9
甲方(用工單位):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務輸出單位):乙方(勞務輸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勞務工人,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農民工的基本條件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歲以上,有一定技術的人員。
2、身體健康,無慢性疾病。
3、有吃苦耐勞精神,能勝任本職工作,保證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二、生產條件、任務和工種生產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職工的安全生產(工作)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農民工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以保證生產(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2、乙方輸出的安排其它工作。
三、協議期限及組織管理
1、提供用工協議期限為壹年。協議期內如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甲方可以退回乙方。
2、甲方要做好農民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進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章守紀教育和技術培訓。
3、協議經雙方簽字即具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造成了經濟損失,由違反協議方負責賠償責任。
4、雙方對履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的違約或爭議問題,可向企業或企業主管單位的勞動爭議協調組織、當地勞動仲裁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5、甲方做好農民工的更換、疾病、傷、殘、亡等事故的處理。
6、農民工期滿或辭退離開甲方,乙方應督促其完清手續。
四、勞動紀律
1、農民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調配。等名同志(名單附后)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承擔生產(工作)任務。甲方也可以根據生產(工作)任務需要,
3、農民工有違紀行為,甲方按照有關規定,視其錯誤性質、情節輕重、損失大小、本人態度嚴肅處理。違法者由司法機關查處。
五、勞動報酬實行計件工資制,按多勞多得的原則辦理。
六、保險福利
1、農民工因工負傷,由甲方給予免費治療。醫療終結時,由縣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證明書”,經企業所在地勞務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退回原藉。企業按規定發給因工致殘撫恤費。
2、因工負傷待遇按照《XX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
七、協議的解除和變更
1、企業因外部條件或任務不足,生產經營狀況發展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經雙方同意后可解除本協議。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書完全無法履行的可解除本協議。
3、本協議書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后致使原協議無法執行的可變更本協議。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協議。
八、雙方認為需要商定的其它事項
九、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本協議涂改、代簽無效。本協議涂改、代簽無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協議簽訂時間:年月日
【用工協議書范文集錦九篇】相關文章:
用工協議書范文集錦8篇04-24
勞務用工協議書(集錦15篇)04-24
用工協議書范文匯總五篇04-24
用工協議書范文集合8篇04-24
用工協議書范文集合6篇04-24
用工協議書范文集合10篇04-24
用工協議書范文匯編5篇04-24
臨時用工熱門協議書04-24
臨時勞務用工協議書09-14
勞務用工合同協議書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