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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通用17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1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二十五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后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于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費用申請及報銷
1.凡經銷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四、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
五、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
1.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六、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
1.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領取現金或支票。
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2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 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 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 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 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 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 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 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 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 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 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18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19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20條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21條 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財務報表。
第22條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23條 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24條 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25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26條 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27條 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28條 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第29條 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30條 公司以單價XX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控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31條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32條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33條 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34條 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35條 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 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 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 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 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 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 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 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 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 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4
一、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紀律,按《會計法》辦事,遵章守法,做好財務會計工作。
2、財務部負責全公司的經濟總核算,并要綜合公司資金運作的情況、管理費收入和費用開支的資料定期向總經理報告。
3、負責組織各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草案,根據總經理的指令,結合公司的情況進行綜合平衡。編制公司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作出書面報告送總經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門編制收支計劃,平衡工作,嚴格檢查備用金的使用,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負責全公司資金運作的組織和調動,定期把資金變化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5、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及時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財務記載,正確核算,按時準確編報會計報表。
6、每月按時向各商鋪收取租金及管理費,做好收支結算表、欠繳管理費情況表,編制月、季、年度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
7、負責公司的各項財產登記、核對工作,保證資產更新的資金來源,保障資產的更新換代。
8、對公司的各項開支力求做到嚴格審核、合理開支,對違反規定,未經審批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貸記帳法,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
2、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如辦公費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如固定資產的購置)。
3、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記錄的文字均使用中文;會計憑證使用復式記帳憑證。
5、會計科目的設置,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編制,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并應及時向董事會和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6、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要填寫"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總經理審閱,報董事會和財政部門批準后銷毀。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業務的需要,庫存現金限額為人民幣壹仟元正,超出限額部分,應在當天存入銀行,現金必須在規定的`范圍、限額內支出,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在現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現金的使用范圍:
2、1 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補助費、差旅費等款項;
2、2 支付給不能轉帳的集體單位或城鄉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或購買物資的款項;
2、3 結算起點(¥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項。
3、不準單位之間和個人因私借用備用金。
4、不準利用管理公司銀行帳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和存入現金。
5、不準用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購工作需要,可申請配備備用金,限額¥1,000元,用于零星采購,并于每年末辦理清算手續,次年初重新申請配備。
四、支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支付結算辦法》中有關支票使用的規定,不得發出空白支票,為方便工作,經總經理審批后可發出最高限額為人民幣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須填寫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額、收款人名稱欄,但必須注明限額,凡領用支票者必須在開出支票五天內報帳。
2、支票金額起點為人民幣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0天內。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帳,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帳,不得支取現金。
3、簽發支票應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寫,票面必須有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確定的金額、用途以及出票人預留的銀行印章。預留的銀行印章必須為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鑒應蓋在出票人簽章處,不得蓋在空白的磁碼區域上或多蓋預留銀行印章,否則銀行將予以退票。
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財務管理,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保護企業及其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備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適用本通則。金融企業除外。
其他企業參照執行。
第三條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應當確定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控制財務風險。
企業財務管理應當按照制定的財務戰略,合理籌集資金,有效營運資產,控制成本費用,規范收益分配及重組清算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監督和財務信息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負責制定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各級財政部門(以下通稱主管財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企業財務的指導、管理、監督,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監督執行企業財務規章制度,按照財務關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制度。
(二)制定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制度,檢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質量。
(四)實施企業財務評價,監測企業財務運行狀況。
(五)研究、擬訂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分配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
(六)參與審核屬于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據企業財務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幫助、服務。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等企業投資者(以下通稱投資者),企業經理、廠長或者實際負責經營管理的其他領導成員(以下通稱經營者),依照法律、法規、本通則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履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職責。
第六條企業應當依法納稅。企業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其財務關系隸屬同級財政機關。
第二章企業財務管理體制
第八條企業實行資本權屬清晰、財務關系明確、符合法人治理結構要求的財務管理體制。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有效的內部財務管理級次。企業集團公司自行決定集團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第九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決策制度,明確決策規則、程序、權限和責任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或者聽取職工、相關組織意見的財務事項,依照其規定執行。
企業應當建立財務決策回避制度。對投資者、經營者個人與企業利益有沖突的財務決策事項,相關投資者、經營者應當回避。
第十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投資者及其他相關人員的管理權限和責任,按照風險與收益均衡、不相容職務分離等原則,控制財務風險。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以現金流為核心,按照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等財務目標的要求,對資金籌集、資產營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組清算等財務活動,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第十二條投資者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審議批準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企業財務戰略、財務規劃和財務預算。
(二)決定企業的籌資、投資、擔保、捐贈、重組、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三)決定企業聘請或者解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事項。
(四)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
(五)按照規定向全資或者控股企業委派或者推薦財務總監。
投資者應當通過股東(大)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內部機構履行財務管理職責,可以通過企業章程、內部制度、合同約定等方式將部分財務管理職責授予經營者。
第十三條經營者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擬訂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戰略、財務規劃,編制財務預算。
(二)組織實施企業籌資、投資、擔保、捐贈、重組和利潤分配等財務方案,誠信履行企業償債義務。
(三)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四)組織財務預測和財務分析,實施財務控制。
(五)編制并提供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如實反映財務信息和有關情況。
(六)配合有關機構依法進行審計、評估、財務監督等工作。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四條企業可以接受投資者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股權、特定債權等形式的出資。其中,特定債權是指企業依法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符合有關規定轉作股權的債權等。
企業接受投資者非貨幣資產出資時,法律、行政法規對出資形式、程序和評估作價等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企業接受投資者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出資的,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比例。
第十五條企業依法以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份等方式籌集權益資金的,應當擬訂籌資方案,確定籌資規模,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和必要的報批手續,控制籌資成本。
企業籌集的實收資本,應當依法委托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資本管理制度,在獲準工商登記后30日內,依據驗資報告等向投資者出具出資證明書,確定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企業籌集的實收資本,在持續經營期間可以由投資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轉讓或者減少,投資者不得抽逃或者變相抽回出資。
除《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回購本企業發行的股份。企業依法回購股份,應當符合有關條件和財務處理辦法,并經投資者決議。
第十七條對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超出注冊資本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企業應當作為資本公積管理。
經投資者審議決定后,資本公積用于轉增資本。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企業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包括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可以用于彌補企業虧損或者轉增資本。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后留存企業的部分,以不少于轉增前注冊資本的25%為限。
第十九條企業增加實收資本或者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轉增實收資本,由投資者履行財務決策程序后,辦理相關財務事項和工商變更登記。
第二十條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資金,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一)屬于國家直接投資、資本注入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增加國家資本或者國有資本公積。
(二)屬于投資補助的,增加資本公積或者實收資本。國家撥款時對權屬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全體投資者共同享有。
(三)屬于貸款貼息、專項經費補助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四)屬于政府轉貸、償還性資助的,作為企業負債管理。
(五)屬于彌補虧損、救助損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第二十一條企業依法以借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方式籌集債務資金的,應當明確籌資目的,根據資金成本、債務風險和合理的資金需求,進行必要的資本結構決策,并簽訂書面合同。
企業籌集資金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應當遵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規劃、自有資本比例及其他規定。
企業籌集資金,應當按規定核算和使用,并誠信履行合同,依法接受監督。
第四章資產營運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根據風險與收益均衡等原則和經營需要,確定合理的資產結構,并實施資產結構動態管理。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建立內部資金調度控制制度,明確資金調度的條件、權限和程序,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資金。企業支付、調度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依據有效合同、合法憑證,辦理相關手續。
企業向境外支付、調度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
企業集團可以實行內部資金集中統一管理,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不得損害成員企業的利益。
第二十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合同的財務審核制度,明確業務流程和審批權限,實行財務監控。
企業應當加強應收款項的管理,評估客戶信用風險,跟蹤客戶履約情況,落實收賬責任,減少壞賬損失。
第二十五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存貨管理制度,規范存貨采購審批、執行程序,根據合同的約定以及內部審批制度支付貨款。
企業選擇供貨商以及實施大宗采購,可以采取招標等方式進行。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固定資產購建、使用、處置制度。
企業自行選擇、確定固定資產折舊辦法,可以征詢中介機構、有關專家的意見,并由投資者審議批準。固定資產折舊辦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說明理由,經投資者審議批準。
企業購建重要的固定資產、進行重大技術改造,應當經過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審批制度履行財務決策程序,落實決策和執行責任。
企業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后,應當在一個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
第二十七條企業對外投資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符合企業發展戰略的要求,進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審批制度履行批準程序,落實決策和執行的責任。
企業對外投資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企業投資權益,實施財務監管。依據合同支付投資款項,應當按照企業內部審批制度執行。
企業向境外投資的,還應當經投資者審議批準,并遵守國家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外匯管理等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企業通過自創、購買、接受投資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應當依法明確權屬,落實有關經營、管理的財務責任。
無形資產出現轉讓、租賃、質押、授權經營、連鎖經營、對外投資等情形時,企業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合理確定交易價格。
第二十九條企業對外擔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根據被擔保單位的資信及償債能力,按照內部審批制度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并設立備查賬簿登記,實行跟蹤監督。
企業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財務規定,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捐贈的范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三十條企業從事期貨、期權、證券、外匯交易等業務或者委托其他機構理財,不得影響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并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建立交易報告制度,定期對賬,控制風險。
第三十一條企業從事代理業務,應當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代理業務與自營業務分賬管理,不得挪用客戶資金、互相轉嫁經營風險。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建立各項資產損失或者減值準備管理制度。各項資產損失或者減值準備的計提標準,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企業在制訂計提標準時可以征詢中介機構、有關專家的意見。
對計提損失或者減值準備后的資產,企業應當落實監管責任。能夠收回或者繼續使用以及沒有證據證明實際損失的資產,不得核銷。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予以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按照規定程序處理。
企業重組中清查出的資產損失,經批準后依次沖減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
第三十四條企業以出售、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理資產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其中,處理主要固定資產涉及企業經營業務調整或者資產重組的,應當根據投資者審議通過的業務調整或者資產重組方案實施。
第三十五條企業發生關聯交易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交易計價結算。投資者或者經營者不得利用關聯交易非法轉移企業經濟利益或者操縱關聯企業的利潤。
第五章成本控制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成本控制系統,強化成本預算約束,推行質量成本控制辦法,實行成本定額管理、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第三十七條企業實行費用歸口、分級管理和預算控制,應當建立必要的費用開支范圍、標準和報銷審批制度。
第三十八條企業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所需經費,可以通過建立研發準備金籌措,據實列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費用。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企業集團,可以集中使用研發費用,用于企業主導產品和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
第三十九條企業依法實施安全生產、清潔生產、污染治理、地質災害防治、生態恢復和環境保護等所需經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費用。
第四十條企業發生銷售折扣、折讓以及支付必要的傭金、回扣、手續費、勞務費、提成、返利、進場費、業務獎勵等支出的,應當簽訂相關合同,履行內部審批手續。
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收取或者支付的`傭金、保險費、運費,按照合同規定的價格條件處理。
企業向個人以及非經營單位支付費用的,應當嚴格履行內部審批及支付的手續。
第四十一條企業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經營者和核心技術人員實行與其他職工不同的薪酬辦法,屬于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應當將薪酬辦法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及國家有關規定支付職工報酬,并為從事高危作業的職工繳納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
經營者可以在工資計劃中安排一定數額,對企業技術研發、降低能源消耗、治理“三廢”、促進安全生產、開拓市場等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獎勵。
第四十三條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支付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
已參加基本醫療、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所需費用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從成本(費用)中提取。超出規定比例的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
第四十四條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及職工住房貨幣化分配的財務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專項用于企業職工后續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
工會經費按照國家規定比例提取并撥繳工會。
第四十五條企業應當依法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國有資源的費用等。
企業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者超過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和標準的各種攤派、收費、集資,有權拒絕。
第四十六條企業不得承擔屬于個人的下列支出:
(一)娛樂、健身、旅游、招待、購物、饋贈等支出。
(二)購買商業保險、證券、股權、收藏品等支出。
(三)個人行為導致的罰款、賠償等支出。
(四)購買住房、支付物業管理費等支出。
(五)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支出。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七條投資者、經營者及其他職工履行本企業職務或者以企業名義開展業務所得的收入,包括銷售收入以及對方給予的銷售折扣、折讓、傭金、回扣、手續費、勞務費、提成、返利、進場費、業務獎勵等收入,全部屬于企業。
企業應當建立銷售價格管理制度,明確產品或者勞務的定價和銷售價格調整的權限、程序與方法,根據預期收益、資金周轉、市場競爭、法律規范約束等要求,采取相應的價格策略,防范銷售風險。
第四十八條企業出售股權投資,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進行。股權投資出售底價,參照資產評估結果確定,并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所得價款。在履行交割時,對尚未收款部分的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結算,取得受讓方提供的有效擔保。
上市公司國有股減持所得收益,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企業發生的年度經營虧損,依照稅法的規定彌補。稅法規定年限內的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用以后年度的稅后利潤彌補,或者經投資者審議后用盈余公積彌補。
第五十條企業年度凈利潤,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按照以下順序分配:
(一)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二)提取10%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注冊資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提取比例由投資者決議。
(四)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并入本年度利潤,在充分考慮現金流量狀況后,向投資者分配。屬于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應當將應付國有利潤上繳財政。
國有企業可以將任意公積金與法定公積金合并提取。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回購后暫未轉讓或者注銷的股份,不得參與利潤分配;以回購股份對經營者及其他職工實施股權激勵的,在擬訂利潤分配方案時,應當預留回購股份所需利潤。
第五十一條企業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和提取盈余公積后,當年沒有可供分配的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二條企業經營者和其他職工以管理、技術等要素參與企業收益分配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企業章程或者有關合同中對分配辦法作出規定,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取得企業股權的,與其他投資者一同進行企業利潤分配。
(二)沒有取得企業股權的,在相關業務實現的利潤限額和分配標準內,從當期費用中列支。
第七章重組清算
第五十三條企業通過改制、產權轉讓、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實施重組,對涉及資本權益的事項,應當由投資者或者授權機構進行可行性研究,履行內部財務決策程序,并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清查財產,核實債務,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二)制訂職工安置方案,聽取重組企業的職工、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或者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三)與債權人協商,制訂債務處置或者承繼方案。
(四)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以評估價值作為凈資產作價或者折股的參考依據。
(五)擬訂股權設置方案和資本重組實施方案,經過審議后履行報批手續。
第五十四條企業采取分立方式進行重組,應當明晰分立后的企業產權關系。
企業劃分各項資產、債務以及經營業務,應當按照業務相關性或者資產相關性原則制訂分割方案。對不能分割的整體資產,在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的基礎上,經分立各方協商,由擁有整體資產的一方給予他方適當經濟補償。
第五十五條企業可以采取新設或者吸收方式進行合并重組。企業合并前的各項資產、債務以及經營業務,由合并后的企業承繼,并應當明確合并后企業的產權關系以及各投資者的出資比例。
企業合并的資產稅收處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稅法的規定,合并后凈資產超出注冊資本的部分,作為資本公積;少于注冊資本的部分,應當變更注冊資本或者由投資者補足出資。
對資不抵債的企業以承擔債務方式合并的,合并方應當制定企業重整措施,按照合并方案履行償還債務責任,整合財務資源。
第五十六條企業實行托管經營,應當由投資者決定,并簽訂托管協議,明確托管經營的資產負債狀況、托管經營目標、托管資產處置權限以及收益分配辦法等,并落實財務監管措施。
受托企業應當根據托管協議制訂相關方案,重組托管企業的資產與債務。未經托管企業投資者同意,不得改組、改制托管企業,不得轉讓托管企業及轉移托管資產、經營業務,不得以托管企業名義或者以托管資產對外擔保。
第五十七條企業進行重組時,對已占用的國有劃撥土地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估,履行相關手續,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繼續采取劃撥方式的,可以不納入企業資產管理,但企業應當明確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并按規定用途使用,設立備查賬簿登記。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采取作價入股方式的,將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轉作國家資本,形成的國有股權由企業重組前的國有資本持有單位或者主管財政機關確認的單位持有。
(三)采取出讓方式的,由企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支付出讓費用。
(四)采取租賃方式的,由企業租賃使用,租金水平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確定,并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企業進行重組時,對已占用的水域、探礦權、采礦權、特許經營權等國有資源,依法可以轉讓的,比照前款處理。
第五十八條企業重組過程中,對拖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以及欠繳的基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應當以企業現有資產優先清償。
第五十九條企業被責令關閉、依法破產、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經營的,或者經投資者決議解散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實施清算。清算財產變賣底價,參照資產評估結果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投資者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后,向相關部門、債權人以及其他的利益相關人通告。其中,屬于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其清算報告應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六十條企業解除職工勞動關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者安置費,除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列入當期費用以外,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企業重組中發生的,依次從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中支付。
(二)企業清算時發生的,以企業扣除清算費用后的清算財產優先清償。
第八章信息管理
第六十一條企業可以結合經營特點,優化業務流程,建立財務和業務一體化的信息處理系統,逐步實現財務、業務相關信息一次性處理和實時共享。
第六十二條企業應當逐步創造條件,實行統籌企業資源計劃,全面整合和規范財務、業務流程,對企業物流、資金流、信息流進行一體化管理和集成運作。
第六十三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警機制,自行確定財務危機警戒標準,重點監測經營性凈現金流量與到期債務、企業資產與負債的適配性,及時溝通企業有關財務危機預警的信息,提出解決財務危機的措施和方案。
第六十四條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按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經營者或者投資者不得拖延、阻撓。
第六十五條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向主管財政機關報送月份、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不得在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主管財政機關應當根據企業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技術支持。
企業對外提供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法經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十六條企業應當在年度內定期向職工公開以下信息:
(一)職工勞動報酬、養老、醫療、工傷、住房、培訓、休假等信息。
(二)經營者報酬實施方案。
(三)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情況。
(四)企業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及處置情況。
(五)其他依法應當公開的信息。
第六十七條主管財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財務評價體系,主要評估企業內部財務控制的有效性,評價企業的償債能力、盈利能力、資產營運能力、發展能力和社會貢獻。評估和評價的結果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發布。
第六十八條主管財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恰當使用所掌握的企業財務信息,并依法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利用企業的財務信息謀取私利或者損害企業利益。
第九章財務監督
第六十九條企業應當依法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財務監督和國家審計機關的財務審計。
第七十條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本通則有關規定的,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經營者的責任。
第七十一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監督制度。
企業設立監事會或者監事人員的,監事會或者監事人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本通則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履行企業內部財務監督職責。
經營者應當實施內部財務控制,配合投資者或者企業監事會以及中介機構的檢查、審計工作。
第七十二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通則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二條第一款、四十三條、四十六條規定列支成本費用的。
(二)違反本通則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截留、隱瞞、侵占企業收入的。
(三)違反本通則第五十條、五十一條、五十二條規定進行利潤分配的。但依照《公司法》設立的企業不按本通則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違反本通則第五十七條規定處理國有資源的。
(五)不按本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清償職工債務的。
第七十三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一)未按本通則規定建立健全各項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
(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顯與法律、行政法規和通用的企業財務規章制度相抵觸,且不按主管財政機關要求修正的。
第七十四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不按本通則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編制、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依照《公司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七十五條企業在財務活動中違反財政、稅收等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處罰。
第七十六條主管財政機關以及政府其他部門、機構有關工作人員,在企業財務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機密、企業商業秘密的,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章附則
第七十七條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比照適用本通則。
第七十八條本通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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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單位類型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會計人員的基本條件
1.配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2.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3.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4.遵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5.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
第三章會計核算要求
1.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帳、費用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帳等。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不得設置帳外賬,不得報送虛假會計報表。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建檔要求、保管期限、銷毀辦法等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
4.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結帳,定期編制財務。財務負責人對財務報告的合法性、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第四章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監督。
2.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
3.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審批程序進行監督。
4.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
5.會計人員應當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如實提供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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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費發放時間定為每周五下午。各項目勞務費自發放之日起限三個月內取走,超過三個月不取者視為自動放棄,數額歸公司所有。
4、各部門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后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于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項目費用(帶項目號的)申請及報銷
1、凡項目費用需在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的“立項通知書”“項目預算表”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費用。
2、購買項目用品、支付項目費用需由部門指定人員根據項目預算計劃,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項目號、由經手人、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后,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給外地協作單位辦理電匯、匯票等匯款的,應先取得協作單位開據的正式發票,然后填寫“匯款通知”并付與協作單位簽訂的付款協議一并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在發票背后及“匯款通知”上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于一個月內辦理匯款。
5、支付項目勞務費,由相關督導填寫“勞務費發放表”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需要由銀行代發的于每月10日之前報財務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統一辦理、需要本人領取現金的于每周周三前報財務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于每周五下午1:00—5:00發放。
6、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附件:差旅費報銷規定
1、公司員工出差一般選擇乘坐火車,如遇特殊情況,需填寫購買機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飛機。
2、差旅費借款,應在立項通知書送達財務后方可支取,出差回來后五日內報銷。
3、住宿標準及差旅補助標準:
單位:xx元
人員住宿標準食雜補助
正式員工20xx0
臨時人員20xx0
出差當日12:00前離京,補助按一天計算;12:00后離京,補助按半天計算。出差返京之日8:00前到京,無差旅補助;8:00----12:00到京,補助按半天計算;12:00后到京,補助按一天計算。
4、往返機場一律乘坐民航大巴。如果班機過早(過晚)或攜帶物品較多可申請公司派車接送。
5、賓館住宿費中一律不得包含餐費(包括早餐)。
6、返程車票或機票在22:00之前的,應在12:00之前退房。返程車票或機票在22:00之后的應在18:00前退房。
7、出差人員的住宿費超支自理,交通費、電話費實報實銷,差旅補助按實際出差天數計算。
8、兩人(同性)同時在同一地點出差,住宿費標準按一人報銷。
9、出差乘坐火車的可領取乘車補助(短途除外),按每小時8元計算。(乘車時間以鐵路列車時刻表為準。
四、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交公司開出的空調大巴士、小公共、專線車、地鐵、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加班至晚上9:00以后或因特殊原因由主管經理批準后,可以乘出租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加班至晚上7:30以后的可由前臺預定10元/人標準以下盒飯,并登記項目號。
五、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
1、各研究、支持部門所需發生的費用(除與項目有關的費用),根據部門預算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后,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六、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
1、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行政
部門指定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領取現金或支票。
2、辦公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粘貼在支出憑單后,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七、發票的'開具及管理
1、項目負責人應根據項目要求,按時從項目管理系統中打印出開具正式發票的申請單(地稅發票、形式發票),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報財務開具正式發票。
2、為了確保公司開出的每一張發票都能迅速、安全地到達客戶手中,減少因發票丟失給公司帶來的損失,請項目負責人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發票的送達
正式發票同城:速遞或在方便的情況下親自送達
異地:郵政快遞
形式發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電子郵件、傳真、平信、掛號、航空及快遞等方式。
為避免發票遺失,請將發票用信封裝好或訂在一同寄出的合同上。
②發票的確認
在發票送出前要通知收件人送達時間,并要求收件人收到后及時反饋,作好確認工作。如使用同城速遞,請要求速遞員在送達郵件時,請收件人當場打開郵件,回電寄件人確認發票已經收到(請在發出前與收件人打好招呼,并通知公司前臺,由前臺向速遞公司提出要求)。
③處罰措施
由于未按照規定送達發票,造成發票遺失,公司將根據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八、報銷時間及報銷憑證的規定
1、所有當月發生的費用應于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10日,否則需由經手人直接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財務予以報銷。
2、所有填制的報銷單據,應字跡清楚、不能涂改,否則財務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報銷憑證,必須是稅務部門或財政局統一規定使用的正式單據,(印稅務局章、財政局章并蓋有收款單位財務章)一切非正式單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抬頭一定要寫上單位名稱。
4、凡購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項目費用、銷售費用及辦公費用需在發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單位名稱、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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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客觀要求,建立新型公司財務制度,更好地貫徹《公司財務通則》、《公司會計準則》和《工業公司會計制度》,以確保國家財經法規的有效實施,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公司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認真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結構體系,財務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檢查、分析,具體制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經濟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算繳納稅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及決策,統籌并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司財務活動有序進行。
第三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政策和會計制度,執行新的公司會計準則,規范公司成本管理,強化公司財務制度和經濟核算,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為公司更好地發展,奠定堅實的管理基礎。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職能、任務
第四條 財務管理的職能
財務管理的職能概括起來講是指資金的籌集、運用和分配三個方面。具體細分為:
1、資產及負債管理:資產負債管理是財務管理的核心問題,具體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其他資產、長期投資的管理以及負債的計價、負債的比例和負債的`形式管理。
2、收入費用管理:包括收入的確定、核算的方法以及直接、間接、期間費用的核算和管理。
3、利潤的管理:包括利潤核算和分配等方面內容。
4、維護所有者權益:就是對公司的資本金、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加強管理,做好公司的資本運營,使公司的資產不斷增值,經濟效益顯著提高。
第五條 財務管理的任務:
1、選擇籌資渠道,降低資金成本
正確、及時地籌集資金,保證公司經營活動持續發展,提高資金利用率,建立科學合理的資金結構。
2、用好各項資產,提高資產的利用效果。
從不斷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入手,正確地選擇公司經營策略和資產投向,使各項資產得以科學運行。
3、降低成本費用,增加公司盈利
根據公司的任務、消耗定額和其他條件,合理控制各種經營耗費,分析研究經營耗費水平和公司盈利水平,及時揭示經營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促進公司改善經營管理。
4、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不斷完善及健全本公司財務制度,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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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
為少交稅收入記在賬外或是將不確認收入,將收入掛在往來科目中,此時也不會開增值稅發票,錢貨早已經交易。
2、成本:
①、情況1往往產生問題是賬面庫存商品成本結轉不及時,貨物已經發出但未記錄成本;或者是材料、人工等耗費已經計入成本,而與收入不配比。
②、部分生產類企業因車間零部件較多,材料入庫、出庫記錄不及時、不準確而產生賬面成本不準確,甚至有企業平時的成本按估計的.方法來核算成本。
③、平時不對庫存進行盤點,使賬務和實際情況脫節,財務記錄不準確。
3、資金:
①、一般缺少資金,向銀行借款較多,一般與其他企業互相擔保;向個人借款用于暫時的資金往來或是生產經營,利息高于銀行貸款;有的還會存在職工集資問題。
②、現金、銀行存款:賬面現金較多,實際現金一般遠少于賬面,存在較多白條;現金使用不合規。
③、往往有較多的業務費(給客戶采購人員的回扣),在白條中列支,到最后沒有相應的發票或是費用單。
④、出資、增資不實,往往是先出資再抽逃,以后通過費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員工資問題:
①、往往繳納不足,與部分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
5、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①、固定資產入賬時間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導致折舊、攤銷在不同年度差異,也使損益表差異,甚至影響不同年度的盈虧情況。
②、賬面記錄與實際往往有差異;攤銷問題。有些可能已經報廢或減值,但仍掛賬。
③、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一般金額較大,應與當地同等情況比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合同隱藏大額的非正常交易等。此處僅列指幾條,更多問題大家共同討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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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財務會計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內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1.公司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立會計部,并聘請專職的會計人員,會計部負責人由總經理任命,會計主管負責公司會計部日常工作。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2.公司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包括進行財產物資核算,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往來核算,總帳核算,稽核,檔案管理,并設置會計部負責人、會計主管、出納崗。以上各崗位根據管理及內部控制的需要,可與其它崗位相結合。
3.公司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4.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在辦清交接手續后方可調動或離職,并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A.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B.尚未登記入帳目的,應當登記完畢,在移交清冊上填寫余額,簽名或加蓋經辦人印章。
C.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報告。
D.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憑證,報表,印章,現金,發票和其它票據,空白支票,匯票,文件和其它資料物品;電子數據需在實際操作狀態下交接,儲存在電腦里的資料應向結交人列明文件名稱,密碼,并移交相關軟件備份數據,實物(磁盤)等。如果發現相關記錄不一致,須限期移交人員查清;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
E.辦理交接時應有監交人,監交人應由其上級擔任,特殊情況可由其上級指派人員擔任。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應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F.對確需臨時離職的,由其上級主管決定接交方法。
第三節: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
1.本公司會計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本公司采用權責發生制進行帳務處理。
3.本公司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公司人民幣和外幣收支分別記帳,按照當月第一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作為記帳匯率,月末核算匯率損益。
4.公司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求設置會計科目,在不影響對外統一報表和會計核算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5.本公司為獨立核算的經營單位,對以下事項,及時辦理會計核算:
A.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B.財務收發,增減和使用
C.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D.資本,基金的增減
E.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F.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G.其它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6.本公司會計核算以實際發生經濟業務為依據進行會計處理,會計指標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處理方法前后期一致。會計估計和會計差錯等依照現行會計法規辦理。本公司采用品種法進行成本核算。
7.公司會計憑證,帳薄,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的內容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并建立專門檔案,建檔要求和保管期限,銷毀辦法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
8.會計部辦理會計業務時須取得或者填制合法合規的原始憑證,并及時做好記帳憑證。本公司記帳憑證采用通用記賬憑證。對于憑證要有記帳人,審核人和會計主管人員印章或簽字。會計憑證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公司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它單位如特殊原因需使用原始憑證時,經公司會計部負責人或會計主管批準可以復制。各種重要經濟合同,收據,涉外文件等應單獨保管。
9.公司會計帳薄應定期打印,經審核無誤后裝訂成冊,由會計主管簽字或蓋章放置指定地點保存。對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原則上當天應該打印核對。
10.公司按照現行制度要求定期編制并向政府,財稅等部門和單位報送月報、季報、年報和其它報表,公司報表須經會計主管審核后方可報出。公司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包括主表,附表和會計報表附注。公司內部報表,其內容和和格式按公司管理者要求自行處理。
11.會計部在職責范疇內應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對相關原始憑證,帳薄,實物資產,財務收支以及公司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同時,公司應接受和配合國家財政,審計,稅務,海關等部門的監督,如實地向相關部門或單位提供所需資料。
12.公司委托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積極配合其工作,不示意或要求注冊會計師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第四節:其它事項
1.參見公司資產管理制度和付款報銷制度。
2.未盡事宜根據管理需要在具體執行中商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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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單位類型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會計人員的基本條件
1、配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2、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3、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4、遵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5、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
第三章會計核算要求
1、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帳、費用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帳等。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不得設置帳外賬,不得報送虛假會計報表。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建檔要求、保管期限、銷毀辦法等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
4、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結帳,定期編制財務。財務負責人對財務報告的合法性、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第四章會計核算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攤銷方法攤銷;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是平均年限法;
3、成本核算方法是移動加權平均法;
第五章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監督。
2、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
3、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審批程序進行監督。
4、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
5、會計人員應當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如實提供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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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小企業財務制度的實行有其必然性
中國小企業總數約在1000萬家左右,如果不以注冊與否作為標準的話,把城市個體工商戶、村及村以下的企業均作為個人、微型和中小型企業統計在內的話,實際的企業數應在4000萬家左右,小企業的發展在中國的發展起的舉足輕重的.作用。基于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及其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財政部以我國小企業自身特點、實際情況為出發點,參考國際上其它國家的做法,于20xx年4月24日頒布了《小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財務制度的制定實施對于我國的小企業及我國市場的經濟發展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
一、小企業財務制度制定的原因
首先,小企業自身有其重要性。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繁榮市場、充分就業、發展高新技術、推動專業化分工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顯著作用。
其次,政府重視小企業的發展。對于小企業的發展我國政府也給予了足夠的重視,首先,于20xx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并于20xx年1月1日已正式實施。
再次,各國都在關注小企業財務制度問題。20xx年9月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國際會計和報告標準政府間專家工作組(isar簡稱聯合國會計專家組)第十八次會議重點討論并研究了中小企業財務制度;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對小企業會計也給予了足夠的重視,目前正致力于小企業會計標準的制定旨在為世界各國小企業的會計模式提供相應的指南。
二、小企業財務制度的主要特點
1.簡化了會計科目,并給予小企業更多的增減帳戶的自主權。小企業財務制度規定了會計科目中存在著部分“合并科目”,如“應收股息”就是“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帳戶的合并;對于一般企業設制的“預收帳款”小企業將其劃入“應收帳款”核算等。
張宇先生,管理會計領域的金牌講師,國資委下屬企業cma集訓班特聘講師,國內多家培訓機構的特聘講師。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法國國立橋路大學mba、美國管理會計師協會(ima)會員。10年的職業講師經驗,前4年主要講授營銷以及質量和設備管理、最近6年主要講授管理會計的知識體系。成為職業講師之前有10年世界500強企業的管理經驗。目前致力于管理會計的教學和咨詢,推動管理會計在中國企業內的實踐,提高國內企業的決策和管理水平。具有扎實而全面的企業管理理論素養。現任北京天下伐謀咨詢財務領導力學院院長,高級合伙人,獨家講師。
2.簡化了財務報告體系。小企業財務制度中僅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兩張基本報表,至于現金流量表,小企業可以根據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選擇提供,在小企業會計報表附注中僅要求披露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當期的主要交易等事項。
3.減值準備的處理。小企業財務制度僅對短期投資,存貨及應收款項計提減值準備,不要求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4.原材料、庫存商品的核算。除按售價核算的從事商品流通的小企業以外,其它小企業的原材料、庫存商品等均按實際成本法核算。
5.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的投資,小企業財務制度僅要求按照簡化的權益法核算。
6.所得稅的核算。小企業均應按照應付稅款法計算確認所得費用。
7.借款費用的預算。要求小企業在固定資產開始建造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所發生的專門借款費用均可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成本,而不必與資本支出數相掛鉤。
三、適用的范圍
財政部頒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其執行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伙形式設立的小企業。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均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但按《暫行規定》的標準,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可能有一部分屬小規模企業。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各類金融企業都應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根據財政部《外國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以及20xx年5月20日發布的《外國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解答》,外商投資企業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其中外商投資金融企業可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但并為指明其中的小企業可另行執行。這樣《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實際上就限定在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小企業范圍內了。
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13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職責者的職責。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務必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
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務必隨時理解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務必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務必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2、公司務必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狀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務必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職責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務必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構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構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構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14
一、會計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財務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進行計賬、算賬、報賬,規定,嚴格財經紀律,做到手續完備、資料真實、數據準確、賬目清晰。
2、負責編制公司年度財務計劃;
編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有關說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領導及時、真實、準確地報送會計報表,完整地反映財務狀況,并按季度進行財務分析。
3、責會計核算,個性對應收、應付等往來賬要及時清算和催收;
定期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等財產物品進行盤點,做到賬帳相符,賬實相符,發現不符,務必查明狀況及時報。
4、負責公司的資產管理和各項財產的登記、核對、抽查與調撥,按規定計算折舊費用,確保資產的資金來源。
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出納崗位職責
1、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2、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坐支營業款。
3、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審核批準制度辦理收付。
4、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貼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銀行存款、現金出納日記賬,保證賬款相符。
6、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7、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審核和發放。
8、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狀況,每月匯總收付款憑證并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9、每月10日前,將上月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10、每月底將銀行存款余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險柜鑰匙,密碼不得泄露及外傳。
12、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
1、公司的固定資產,包括機器設備、車輛、家具、電器、其他設備等,其財務管 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2、每年年終務必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職責,做出適當處理。
3、購置固定資產,務必有經批準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準,可借用限額支 票在計劃范圍內使用。
4、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序進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2、保管人員務必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持續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使用務必做到用章登記。
五、公司員工差旅費的規定
1、職工因公出差,按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一律乘座火車,可購硬臥車票。如因特殊狀況需乘飛機者,務必報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座,否則不予報銷。若需乘船可購四等艙船票。
2、在途補助。乘座火車和輪船每人每一天按20元補貼,乘座長酒6小時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標準補貼20元。
3、員工每人每一天按80元標準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數計算;
副總經理以上實報實銷,所住賓館不得超過三星級。
4、住勤伙食補貼,每人每一天20元標準。
5、市內交通補貼,每人每一天10元標準。
6、公差人員報銷差旅費,務必在回公司五天內辦理報銷手續、繳還預借差旅費,否則作為挪用公款處理。
六、物資采購規定
1、各部門根據每年物資的消耗率、損耗率進行預測,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編制采購計劃和預算,報財務室審核。
2、計劃外采購或臨時增加的項目,也要制定計劃或報財務室審核。
3、財務室對各部門采購計劃和預算進行審核,經審核的計劃交行政部門監督實施。
4、采購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辦理;
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務必向3家以上供應商摸底詢價,并簽定供貨協議。
5、計劃外和臨時少量急需品,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采購。
6、采購人員采購物資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轉賬支票或委托銀行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下的,能夠支付現金。
7、轉賬支票結賬一般由出納根據采購人帶給的準確數字或單據填制轉賬支票。若由采購人領空白轉賬支票與對方結賬的,轉賬支票務必限額。
8、物資采購價值超過500元,賣方要求付現金的,務必由財務室審查,經批準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規定
1、以公司名義向外發送的正式文件需經部門經理審閱,總經理簽發。
2、以公司名義對內、對外簽定的合同,統一由財務室負責辦理,并在辦理完畢后將原件分類存檔,以便隨時備查。
八、財務審批、報銷規定
1、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事先擬訂支出計劃,報總經理同意后,再由經辦人按規定辦理借支或報銷手續。
2、公司員工報銷,需下列審批程序:經辦人―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付款。
3、上述開支的務必支出,如果總經理不在,需經電話請示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總經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補簽。
4、員工個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準。
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15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我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控制和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一、財務人員管理
1、財務負責人,主持企業財務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企業的經營成果,按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
3、監督、檢查資金使用,特別是糧食收購資金,應保證“封閉運行”原則,嚴禁挪作它用,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4、負責處理好財政、銀行、稅務、審計等部門關系,為公司創造良好的財務環境。
5、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
二、資金管理
1、庫存現金限額不得超過農發行核定的庫存限額。
2、財會人員辦理匯款、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 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3、職工因公出差借款,必須經企業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借支,出差回公司后在一周之內結清往來。并且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4、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嚴禁私設小金庫。
5、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接賠償責任。
三、票證、印章管理
1、公司領回的稅務發票、銀行空白支票、收款收據等必須由專人保管,嚴禁代開、虛開發票。
2、留存銀行的印鑒應由專人保管,且不能與票證管理者同為一人。
四、費用管理
1、公司所有的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的簽字,經企業負責人審批后方能報銷付款。
2、公司的日常費用開支由企業負責人審批后報銷;超過3000元(含3000元)的支出必須經企業班子討論通過后方可報銷;超過20000元的支出項目,必須書面向糧食局提出請示,經糧食局批復同意后,方可開支。
3、接待工作必須堅持既熱情周到又不鋪張浪費的`原則。接待費用全年控制在3萬元以內,具體招待項目為:業務招待、會議招待以及接待各項檢查。內部不允許產生招待費。原則上不準簽單,每項(次)
接待完成后,一律現金結帳。接待標準視具體情況而定,原則上不超過市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
4、差旅費的管理。因公出差到省外的,伙食費每人每天100元,出差到省城及地級城市的,伙食費每人每天80元,出差到市內的,伙食費每人每天20元。車船費憑發票據實報銷,出差住宿在三星級以內,住宿費按正式發票結算。
5、郵電(上網)通訊費管理。嚴禁用辦公電話打私人長途,嚴禁上班時間玩游戲或瀏覽與工作業務無關的信息。個人通訊費用補貼按照職務和公司班子集體討論確定的標準,每月發給個人包干使用。
6、小車出租管理。外出聯系業務需要小車出租的,由辦公室核實用車情況后據實報銷。公司全年小車出租費用控制在2萬元以內。
7、借款利息管理。單位借款及職工崗位金的利息按年利率1%計算,特殊情況另做處理。
8、運輸費管理。運輸費用3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每噸1元以內的標準結算。30公里以內按雙方協商價結算。
9、裝卸及雜費的管理。統包上車費按每噸30元、下車費按每噸10元、上堆按每噸10元、打圍按每噸20元、雜工按每天80元結算。
10、包裝費管理。包裝費由收貨人簽收,副經理審核,經理審批入賬。包裝的領用由收貨人開票,領用人簽字,經理審批后報銷。
11、保管費管理。保管費用控制在保管糧食每萬公斤每年50元內。包括藥品熏蒸、電費、平整糧面、密閉及雜工等方面,超出標準的由保管員全額承擔。
五、工資及福利管理
職工工資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基本工資包括基礎工資、職務津貼、電話費補助等方面。基礎工資按每人每月1000元;職務津貼按經理每月300元,副經理每人每月200元;電話費補助經理每月300元,副經理每月200元,科長每月80元,由副經理核準每月考勤,財務科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后交財務科發放。 績效工資包括節假日補助、延時加班補助及工作餐補助等方面,節假日補助按國家法定假日每天補助90元;延時加班按每小時10元補助;工作餐補助按每天15元發放。
由單位依照勞動法為職工買五險一金。
六、收購、銷售的管理
收購糧食時由驗質員、過磅員開檢斤單,收貨員簽字,開票員制單后付款員方能付款。
銷售糧食時由業務經理根據購銷合同開銷售通知單,出納人員收款簽章后交保管員發貨。做到先款后貨,杜絕賒銷。
小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遵循“明確、嚴謹、細致、公開”的原則,在處理我班財務問題時,做到合理運用、合理花費,杜絕資產流失、賬目不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土木三班所屬班費由班社區委員負責管理,所有財務活動接受全班成員的監督。
第三條社區委員須備有財務管理登記本(加電子版),以記載有關事項。社區委員每次支出需在班群發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土木三班的財務來源于大家的攤兌和可回收資源的變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條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員負責采購。采購人員策在采購前應通過微信或qq向申請報帳,班長將申請信息截屏發至社區委員。經班長批準后,先自行墊付購買,報帳時登記。
第六條物品的每次采購應至少有兩人同行,如需采購專業用品(如特殊的宣傳用品等)須一位專業成員同行。
第七條采購結束后,社區委員應在兩天之內制作出財務報表,將經費用處標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總額、共計金額,并將相應正規發票(背面必須有采購者的簽字)夾在其中,以此記錄。
第八條如有特殊情況個別部門需臨時采購物品,開銷在20元之內的可先告知班長,自行購買并開據正規發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須征得班長的同意后方可采購。采購過后,補全原有手續(注:本條款只適用于特殊情況)。
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xx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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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1、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特規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的管理
1、公司設立計劃財務部作為會計機構。計劃財務部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財務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工作,協助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做好與倉庫部的對賬工作。指導倉庫保管建帳、對賬。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信息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
2、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持證上崗。
3、原材料庫、產成品庫的核算工作,由工作負責人負責業務管理倉庫保管員、統計員的調換工作,由計劃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4、財務會計人員、倉庫保管員;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制度。
第三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賬款及預付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一)現金管理
1、現金出納要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現金管理規定》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對外付款等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批準制度。要有經辦人員簽字和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注明用途。總經理外出或因工作經營急需等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授權的人也可簽批,但是總經理回來后補辦有關手續。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有關債權、收入、費用的賬務登記工作和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
3、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報銷的憑證必須是國家印制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范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審核后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
4、日記賬要逐日結出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賬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
5、有關人員因公外出差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計劃財務部預借差旅費。出差回來后的三天內及時到計劃財務部結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許跨月結算和幾個地方混合結算,對于前帳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計收利息并扣發工資。
6、企業可根據業務量大小核定合理的庫存現金額2000元(一天零用量),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安全。
7、企業職工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占用企業資金。要做到上一張借條不清下一張借條不借,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賬,以便及時處理賬務。
(二) 銀行存款管理
1、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暫行規定》,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鑒由兩人分開保管。
2、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手續齊備。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確保攜帶空白支票外出者,經領導批準。辦理領用登記手續,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薄。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并在預計金額位畫人民幣符號,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公司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攜帶空白支票辦理結算后,要在當天將存根和有關憑證帶回,并到計劃財務部及時結算,不準將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單位,凡前帳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
3、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余額,定期與銀行對賬單相核對,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調整未達賬項。出現長期未達賬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
(三) 應收賬款及預付款的管理
1、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置應收賬款明細分類。即按債務人的具體名稱設置登記明細分類帳,不準一籠統的地名來代替、應收賬款的發生和確認必須有索取價款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經辦人員的保證書等)。
2、計劃財務部門要會同供應商、銷售部門建立健全的銷售商、供應商的戶口檔案。
3、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一次發函或派人核對,每季度末要編制賬齡分析表,并上報總經理。對發生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辦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采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定無法收回的壞賬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后及時處理賬務。
4、收回的貨款要及時上交財務,如發生貨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5、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業務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的審批制度,職工調離時計劃財務部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
6、支付預付賬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文件,根據合同需預付賬款時必須經辦人簽字,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付款(若總經理出差可電話告知,得到允許后方可辦理預付款手續,等總經理回來后補齊手續),并同時向計劃財務部提供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
(四)存貨管理
1、存貨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為企業工作經營服務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原材料如:板材、鋼材、鋼管風機等;輔助材料如:螺栓、螺帽等;備品、備件、等等;福利勞保類如:掃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類。
2、存貨的計價,按實際成本計價;
3、原材料的購入價格包括:買價、裝卸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損耗、入庫前的挑選費,市外運輸費、保險費及繳納的稅費等。
4、原材料的出庫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出庫材料的成本。
(五) 原材料的購入
原材料的購入必須持有工作或倉庫、供應部門的購物申請單,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到計劃財務部借款。嚴禁無計劃采購,超定額庫存。
1、物資管理部按采購申請單所購材料送達部門后,須持總經理簽字或總經理委托授權人簽字后得以采購。購回商品后持購貨發票、購銷合同(協議)、合格證書等同工作使用部門負責人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后簽發一式兩聯檢驗報告單隨發票到倉庫部門辦理入庫手續。
2、倉庫部門在將材料驗收入庫前,應詳細核對發票所載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同時對照檢驗單驗收確認,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驗收入庫,填制材料驗收入庫單,并對無品牌的'配件用口取紙載明名稱、規格、型號。
3、材料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做為倉庫部門記賬憑證;一聯隨發票及采購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計劃財務部處理賬務;一聯供貨方證明。
4、對于貨以到發票未到的材料,倉庫部門可以根據檢驗單辦理臨時入庫,做好入庫材料臺賬登記工作,填制好一式三聯的估價入庫單。倉庫留存一聯據以入賬,一聯交財務處理賬務,月初用紅字入庫單沖回估價入庫,待發票到達時填制正式入庫單。
(六) 材料出庫管理
1、工作部門根據工作計劃和工程預算用料,開具領料單,由負責人填制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領料單用途要根據工作計劃填清產品批號,作為歸集成本費用的依據,領料單一式三聯,成本會計一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超出預算或計劃的用料由工作部負責人簽批,月底報總經理審批。
2、月末成本會計根據材料領料單編制材料消耗匯總表,倉庫部門編制材料出庫匯總表,車間、倉庫與計劃財務部都要對賬,并核對相符。
3、產品入庫管理,車間產成品工作完畢要會同倉庫、質監部門填制檢驗合格單,倉庫據以填制產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一式三聯(注明工作批號)一聯倉庫記賬;一聯送交財務;一聯送交成本會計據以核算工資等各項考核指標。
4、產品出庫管理,倉庫部門根據蓋有財務成本會計專用章的發貨單或提貨聯據以發貨同時在出門聯簽字,保衛人員只有見到蓋有成本會計專用章并且有倉庫人員簽字的出門聯方方可對車輛與運輸貨車檢查放行。月末時由保衛人員將提貨聯、出門聯匯總,于每月30日前到計劃財務部核對相符后據以存檔。
5、倉庫部門要做到見單付貨,及時登記有關賬簿,設立材料、產品收發、存貨明細賬、暫收貨臺賬,嚴禁白條頂庫現象。
6、月末在產品的管理,月末工作部和成本會計要搞好在產品或自制半成本品的盤點登記工作,及時編制報送盤點登記表,確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7、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簽訂購銷合同,使用票據結算,各種材料采購驗收入庫后,不論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庫時填制入庫單,將發票或入庫單交財務處理賬務,以便真實反映各項債務以免出現帳外資產。
(七)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各部門領用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對于能多次周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桌、椅、檔案櫥等)、各種工具等,必須在領用時由部門負責人負責簽批,綜管部按部門人員進行登記,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做到誰使用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原則。
2、企業應加強對已銷產成品退貨、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貨、返修審批制度。實行退貨返修產品責任倒查制度,屬于工作部門、銷售部門或安裝、運輸部門、倉儲部門的責任查證屬實,落實賠償份額(原則上責任全額賠償)。已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貨物退回的,必須有購貨方當地稅務機關開具的退貨證明,否則不予辦理退貨手續。
3、企業存貨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最少在年中、年末進行兩次財產全面清查,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存貨,要分類填制盤盈、盤虧表,對于出現盤盈、盤虧的材料要及時查明原因,報總經理批準后及時調整賬務,以保證賬實相符;對于盤虧的貨物能查明原因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八)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1、公司設置“委托加工材料”會計科目核算外協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費、運費、裝卸費等實際成本費用。
2、企業需要外加工材料時,必須辦理有關出入庫手續,由業務經辦人員到財務成本會計開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據以發貨,受托單位一聯。財務、倉庫、應設立專帳,月底核對。
3、業務人員到受托單位后,應將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單交由受托單位簽收后帶回交給計劃財務部成本會計。
4、外出材料加工完畢后,由業務經辦人員持發票到使用部門檢驗后由倉庫部門辦理委托加工材料驗收入庫手續,然后持有關單據到計劃財務部辦理報賬及核銷事宜。
5、委托加工材料的買價加工費、運費以及有關稅金等計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實際收回數量,重新計算入庫單價。
6、委托加工材料原則上要與受托單位簽訂委托加工合同(協議)以明確價格、質量、交期等責任。
7、氧氣、乙炔等出入庫手續,按原材料的有關出入庫手續辦理。
8、因特殊原因臨時借用工具或材料,屬工作用,由工作負責人簽批。不得帶出大門以外,需帶出時需注明用途、經辦人、地址、及歸還日期。因業務需要或其他非工作需要材料出庫實行總經理簽批制。
第四條 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
(一) 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產品成本;
(二) 本公司產品按工程訂單工作,以工作部下發的工作通知單為核算依據。
(三) 核算方法結合分步法進行成本核算;
(四) 工作部要與計劃財務部積極配合,產品工作通知單應按購貨單位、產品規格、型號下發工作批號。車間負責人以工作批號填制領料單來領用原材料,月末以工作批號為基本單匯總原材料和人工的消耗,制定有效措施將工資與產量、質量聯系起來提高勞動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的消耗,逐步實行目標成本管理,加強對成本的比較與分析,為創造一個高效、低耗的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五) 成本與費用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計提,要正確劃分和核銷各項成本費用,嚴格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和要求跨期使用攤銷賬戶(待攤費用、預提費用)
(六) 企業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額費用和報銷制度,本企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并進入當期損益。
(七) 有關費用報銷程序按照財務報銷制度執行;
(八)已銷售產品的降價,必須由總經理等有關領導簽批后方可到計劃財務部辦理出、沖賬手續。
第五條 財務報表、會計科目和發票的管理
(一) 根據會計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本公司結賬時間為每月30日下午4:30分為結賬時間,資產負債和損益表及有關附注報表應于次月8號前上報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二)企業內部各分公司,應分別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企業之間要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嚴禁混報亂報費用現象。企業之間往來帳可設“內部往來”科目核算有關經濟業務企業的資金、物資往來要辦理有關轉賬手續
(三) 公司所有購進貨物,原則上200元以上都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水電費、運輸費用和維修費盡量取得專用發票結算,不得白條頂替。
(四) 企業收入庫單、收據等有關憑據采取領用登記制度,用完的有關單據存根及時交回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要認真檢查,憑就本領用新本不得亂領用有關單據。
(五) 銷貨發票(含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要專人到稅務機關領取,開票、制單、保管、登記實行專人負責制。計劃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有關票據的登記制度,嚴禁向非購貨單位開具發票。
第六條 會計檔案管理
(一) 計劃財務部要搞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財務應于每月月末將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檔案裝訂成冊,做好封面整理入檔。
(二) 計劃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目錄,嚴格檔案調閱手續。
(三) 企業財務人員、保管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移交清單分清前后責任,確保會計檔案的連續完整。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1、會計憑證類 15年
2、現金、銀行存款賬簿 20年
3、輔助賬簿 15年
4、固定資產 5年
5、季度財務報告 3年
6、年度財務報表(決算) 永久
7、會計移交清冊 15年
8、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永久
第七條 附則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節 費用報銷制度
第一條 為了公司日常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公司各部門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部門職責
1、計劃財務部:根據留存的各部門管理費用的范圍、額度,對費用申請單、報銷憑證進行審核,辦理現金預借、報銷或付款。
2、銷售部:應對本部門管理費、差旅費的申請及報銷進行初審,其中涉及到的辦公費用、員工費用、車輛費用,由行政后勤部復審后交計劃財務部審核報銷,其余直接由計劃財務部審核報銷。
3、行政后勤部:負責辦公費用、員工費用及車輛費用的復審及制定相關管理辦法。辦公費用包括通訊費、辦公用品費、房屋租金、水電雜費、保險費等;員工費用包括培訓費、招聘費、工作餐費、加班補貼、異地工作補貼等;車輛費用包括車輛修理費、油費、養路費、車輛保險費、驗車費等。
第三條 審批權限
費用審批分為申請審批和報銷審批。
1、技術部門申請審批
1)人民幣300元以內(含300元),須由部門長簽字、總監最終審批。
2)人民幣300-3000元(含3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總監最終審批。
3)人民幣3000-5000元(含5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助理最終審批。
4)人民幣5000元以上,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最終審批。
2、后勤部門申請審批
1)人民幣300元以內(含300元),須由部門長簽字、總監最終審批。
2)人民幣300-2000元(含2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總監最終審批。
3)人民幣2000-5000元(含5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助理最終審批。
4)人民幣5000元以上,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最終審批。
3、技術部門報銷審批
1)人民幣300元以內(含300元),須由部門長簽字、總監最終審批。
2)人民幣300-3000元(含3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總監最終審批。
3)人民幣3000-5000元(含5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助理最終審批。
4)人民幣5000元以上,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最終審批。
4、2、后勤部門報銷審批
1)人民幣300元以內(含300元),須由部門長簽字、總監最終審批。
2)人民幣300-2000元(含2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總監最終審批。
3)人民幣2000-5000元(含5000元),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助理最終審批。
4)人民幣5000元以上,須由部門長初審、分管總監審核、總經理最終審批。
第四條 費用報銷流程
1、費用發生均應事先申請,按各類費用具體管理辦法的要求填寫《費用申請單》,由費用發生部門或分管總監對所轄范圍先進行申請審批。
2、費用申請需辦理現金預借的及申請轉賬支票的,填寫《借款單》;連同《費用申請單》由計劃財務部審核,計劃財務部按上述審批權限授權審批后辦理借款。
3、差旅費:員工出差需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部門或分管總監進行申請審批, 并按費用審批程序授權審批后辦理預借現金。
4、應酬費:員工對外發生的交際應酬費,應事先填寫《招待客人申請單》,經部門或分管總監批準后方可進行。
5、培訓費:由申請培訓部門申報預算,并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總監進行申請審批,借款或報銷時憑批件辦理。
6、車輛費用:車輛修理費、油費、養路費、車輛保險費、車輛稅金、驗車費等車輛費用需要行政總監審批。
第五條 費用審核
1、費用經辦人原則上應在費用產生后的5個工作日內填制報銷憑證,履行報銷手續,當月費用在每月28日辦理報銷,特殊情況可另行處理。
2、現金報銷需填寫《費用報銷單》,并附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在背面注明人員、用途、原因和發生的時間),如有費用申請,應附經批準的《費用申請單》。
3、報銷憑證根據對應的金額,依照相應的審批權限,經相關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提交報銷。經本部門審核或經管理部門復審的報銷憑證,可提交計劃財務部門審核報銷。
4、費用審核原則上應在收到報銷憑證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完畢由審核人簽名。
5、審核內容包括:費用報銷是否經費用產生部門長審核、分管總監審批;需管理部門復審的費用是否已經審核;報銷內容是否符合公司規定,報銷憑證是否真實、合法、完整,內容是否真實、書寫規范、金額準確、印章齊全的要求;審批權限是否在合法授權范圍及額度內。
6、在審核中發現手續不完備,憑證缺失、填寫錯誤等不符處,審核部門應退回,由經辦人補辦后重新提交審核。
第六條 差旅費報銷
1、出差費用使用公司《差旅費報銷單》,按照費用項目:機車船費、住宿費、公交費、其他雜費等分類。
2、差旅費報銷單應正確填寫出差日期、路線、乘坐工具、各項補貼、金額及其他項目,報銷所附票據,必須保留有效日期即始發和終止時間。
3、員工出差回公司三天內必須報銷賬目。報銷單據填寫后先由部門部長審核簽字,再送財務審核無誤后經總經理簽批后到出納員報銷結算。
第七條 原材料采購報銷
1、原材料采購需先填寫采購計劃或借款單,報請總經理簽批后,財務方可辦理(予付貨款)付款。
2、原材料采購完畢后需倉庫保管員驗收入庫,經手人持原材料入庫單及發票到財務辦理結算或付款。
第八條 零星采購及維修費用報銷
1、工作經營過程中需零星采購物品時,應先填借款單,總經理簽批后財務付款,采購完畢交于倉庫管理員,經驗收核實后倉庫管理員簽字,經手人持驗收單及發票經總經理簽批后,財務審核無誤,出納辦理付款或結算。
2、維修費用報銷應由經手人持維修清單及發票,總經理簽批后到財務審核、報銷。
第九條 運費報銷
1、原材料運費報銷應填寫運費清單。內容包括運輸單位名稱、原材料名稱、數量、運費單價、里程、金額,經手人持運費清單及發票由倉庫管理員簽字、采購員簽字。經總經理簽批后,到財務審核無誤后由出納員付款結算。
2、按銷售合同應由公司承擔的運費,由業務員填制借款單及運費清單,運費清單要填寫具體:銷售單位名稱、地址、產品數量、運費單價、金額、運輸單位名稱、時間,經部門主管簽字后,總經理簽批后到財務審核、報銷結算。
第十條 招待費報銷
1、公司招待客人應由負責人填寫報銷單,經總經理簽批后到計劃財務部報銷。
2、銷售部門在銷售過程中發生招待費應由業務員簽字,主管經理簽字,總經理簽批后到財務審核后報銷。
第十一條 報銷管理
1、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復報銷,一律退回不予報銷。
2、所有報銷費用經逐級審批后,必須由經手人親自領取貨幣資金,杜絕代領代報,計劃財務部有權拒絕代領代報。
3、每人每次報銷費用只允許填寫一份費用報銷單,不允許填寫多張費用報銷單,以此杜絕辦公用品的浪費。
第三節 倉庫管理規定
第一條 驗收入庫程序
1、物資到公司后,由倉庫管理員依據清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經使用部門或申請采購人員及倉庫管理員對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
2、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后,采購人員及時填寫入庫單,經倉庫管理員簽字,再由計劃財務部部長審核后簽字;入庫單由倉庫管理員、計劃財務部各持一聯做賬,采購人員持一聯做清款報銷憑證。
3、技術部因工作需要,按照入庫程序辦理入庫登記,倉庫管理員將入庫單第三聯交于計劃財務部,作為核算費用依據。
4、倉庫管理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1)未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的采購;
(2)與采購審批表中不相符的采購物資;
(3)與使用要求不符合的采購物資;
(4)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物資;
(5)因工作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及時入庫的物資,倉庫管理員要到現場核對驗收,并及時補填《入庫單》。
第二條 物資保管
1、物資入庫后,需按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區存放,做到“二齊、三分”。
(1)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干凈整齊;
(2)三分:分類、分區、分庫。
2、倉庫管理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并上報計劃財務部部長。
3、庫存信息要及時呈報。呈報周期分為:月報表、季度報表、年度報表;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第三條 物資出庫程序
1、倉庫管理員憑領料人的出庫單如實發放,若出庫單上主管未簽字、字據不清或被涂改的,倉庫管理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
2、倉庫管理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原則。
3、倉庫管理員隨時掌握庫內物資情況,發現物資不足時,倉庫管理員應及時通知計劃財務部部長,并按要求填寫《采購審批表》,經批準后交由物資管理部采購;試劑庫內的化學試劑由試驗室人員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及時做好采購計劃。
4、任何人不辦理出庫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倉庫內拿走物資,倉庫管理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出庫時的不良行為。
5、以舊換新的物資一律交舊領新。
6、出庫時間規定如下:辦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出庫時間定為每周二、四的上午10:30—11:00,下午3:30—4:00;化學試劑可根據每周的工作提前領取,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 由于工作更改而引起領用的物資剩余時,應及時退庫并辦理退庫手續。
第五條 公司倉庫具體分為試劑庫、辦公用品庫、綜合庫、服裝庫。
第六條 安全衛生
1、倉庫通道出入口要保持暢通,倉庫內要及時清理,保持整潔。
2、認真配合各部門做好各項材料(試劑)管理和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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