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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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2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25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鞏固和提高我合同段的安全目標,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標

  在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交通部提出的“兩項達標”,做到“四項嚴禁”,建立和完善“五項制度”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為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推動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

  (四)《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范相結合,對建設項目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四、排查治理范圍和檢查類型

  1、排查治理范圍:整個工程項目。

  2、檢查類型: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通過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形式來對施工現場的檢查,有深度,能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周期根據我合同段實際情況,確定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大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每月采取個別的、日常的巡視方式來對現場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并及時消除,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項目部領導、安全員等不定期下工地檢查,并形成記錄。

  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根據季節變化,按事故發生的規律對易發的潛在危險,突出重點進行季節檢查,如冬季防凍保溫、防火、防煤氣中毒;夏季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等檢查。由于節假日前后,職工注意力在過節上,容易發生事故,因而在節假日前后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專項安全檢查:對某個專項問題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的單項定性或定量檢查。如對危險較大的在用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環境條件的管理性或監督性定量檢測和檢驗則屬專項安全檢查。專項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專業要求,用于檢查難度較大的項目。通過檢查發現潛在問題,研究整改對策,及時消除隱患,進行技術改造。我標每月應各做一次消防安全、用電安全專項檢查。

  五、排查治理內容

  1、制度措施制定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勞動保護用品的購買和使用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與落實情況。

  4、設計文件中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技術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

  5、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6、施工設備檢測檢驗情況,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7、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8、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9、施工企業“三類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是否達100%。

  10、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11、高邊坡工程、支擋工程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12、邊通車邊施工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13、施工臨時用電、生活用火使用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六、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二是與日常安全生產監管結合起來,完善應急體系,建立長效機制;三是與安全檢查結合起來,聯合各職能部門開展抽查,加強督促指導;四是與強化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七、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項目部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上報責任制。

  1、對部門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并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進行整改。

  2、項目部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清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

  3、項目部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并立即上報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負責協調解決;項目經理不能解決的應隨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議研究解決措施;公司無法解決的,應立即上報上級部門。

  4、項目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將群眾舉報、檢查發現、上報等各類事故隱患的發現、隱患具體情況、采取的措施、監管責任人、整改結果、復查時間等逐條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所在單位、具體位置、危險程度、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監管措施、管理責任人、監管責任人、檢查時間等詳細登記。

  5、辦公室對事故隱患進行定期匯總向項目領導匯報,并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6、對事故隱患未履行職責,不認真監管或未按規定上報各類隱患,發生問題,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項目部領導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責任到人,凡是由于隱患排查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結合項目建設工程情況,建立監督激勵機制,公布隱患舉報電話,強化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加強節假日、重大活動其間及極端天氣多發季節的值班和檢查,及時溝通和掌握安全隱患治理活動進展和動態趨勢,推動個階段任務的開展實施。

  八、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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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建立安全建立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建立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視治理,預防和削減安全建立事故,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經理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建立本礦安全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和報送制度等。

  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檢科,辦公室主任由安檢科科長擔當,負責隱患的收集、分析、匯總、整改銷號、上報等工作。

  三、把隱患排查工作貫穿到建立過程中,明確排查地點、工程、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帶著下,以科室為單位堅持日常安全隱患排查,準時發覺并排解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設備、設施及建立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對每一天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嚴格根據隱患排查治理流程進展分類登記、分類整改,驗收上報,全過程建檔。

  五、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組長定期組織一次本礦范圍內安全大檢查對所查隱患登記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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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全體管理、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樹立安全生產的思想,掌握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知識,增強保護自己及不傷害他人的技能,實現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的安全生產目標,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及公司要求,結合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

  (一)各參建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的責任主體。各參建單位應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制。

  (二)項目法人應組織有關參建單位制訂項目事故隱患排查制度,主要內容包括隱患排查目的、內容、方法、頻次和要求等;施工單位應根據項目法人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制訂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各參建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均有權向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報告。

  (三)各參建單位應根據事故隱患排查制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和方法。各參建單位應采用定期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和日常檢查精選資料

  等方式,開展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組織單位應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單位,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建立事故隱患信息臺賬。

  (四)項目法人應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綜合檢查,施工單位應至少每兩月自行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綜合檢查。

  (五)項目法人、施工單位應分別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

  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六)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等。

  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

  (一)各參建單位應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隱患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二)各參建單位對于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一般事故隱患,應立即組織整改。

  (三)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由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訂,經監理單位審核,報項目法人同意后實施,項目法人應將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報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四)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1、重大事故隱患描述;

  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等。

  (五)責任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六)事故隱患治理完成后,項目法人應組織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并簽署意見,報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隱患排查組織單位應負責對一般安全隱患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并在隱患整改通知單上簽署明確意見。

  (七)有關參建單位應按月、季、年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形成書面報告,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項目法人。項目法人應于每月5日前,每季第一個月的15日前和次年1月31日前,將上月、季、年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情況報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產監督機構。

  (八)各參建單位應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的事故隱患,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各參建單位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可能危及參建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報告。

  (九)地方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止施工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責任單位應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項目法人應向有關部門提出恢復施工的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施工。申請報告應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效果和評估意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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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鏟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學校安全隱患搏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需有高度的警覺性和劇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依據學校實際狀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治理責任人。排查時要仔細認真,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行抗緣由外,消失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準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準時消退隱患,不能應急的應準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校爭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準時向上級報告。

  7、準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闊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急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急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8、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展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

  要準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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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我公司頂板治理工作,防治頂板事故,依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每班在開工前,現場工作負責人務必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對工作面安全狀況進展一次全面檢查,確認消退頂板隱患危急后,方可進入工作面。

  2、嚴禁空頂作業現象。

  3、工作面消失倒架、歪架、壓架以及更換支架和拆修頂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時,是否有安全技術措施。

  4、是否堅持支護質量頂板動態監測,是否把握老頂活動規律。是否把握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步距,是否監測支柱工作阻力、頂板下沉量及下沉速度、支柱下縮量、下縮速度及其變化狀況等。

  5、嚴禁在空頂區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是否馬上恢復或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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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和規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班組長作為企業、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分別組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成員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第四條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等企業領導帶隊,質安科、生產科有關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除此之外,質安科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質安科負責復查。

  第五條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第六條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第七條本制度所指的項目負責人是指與公司簽訂項目承包合同的'實際承包人,項目經理是指根據招投標文件所確定的專業管理人員,項目執行經理是指受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經理委托協同管理的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不得隨意變更。

  第二章職責

  第八條企業負責人職責:

  1、企業負責人應按照《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質安科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九條公司質安科職責:

  1、協助企業負責人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并督促實施。

  2、檢查各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對措施,并實施考核。

  第十條公司生產科職責

  1、及時對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督管理,要求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協助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第十一條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項目執行經理職責:

  1、項目部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2、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并及時報送上級部門。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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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我公司煤塵治理,防治煤塵事故,依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礦井主要巷道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2、防塵管路安設平直,吊掛堅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設彎頭不拐死彎,接頭嚴密不漏水(滴水成線即為漏水)。

  3、井下務必有完善的噴霧裝置,并實現自動化,霧化好,靈敏牢靠,使用正常。

  4、凈化通風實現自動化,采區進、回風道、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井都務必安裝凈化水幕,并實現自動化,水幕應封閉全巷道斷面,靈敏牢靠,霧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沖刷積塵,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沖刷一次積塵,大巷刷白、沖刷粉塵都要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長度超過5米的`煤塵積累。

  6、隔爆設施標準化,隔爆設施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安裝質量務必貼合規定要求。

  7、放炮前、后務必沖洗煤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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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和規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負責人、項目經理和班組長作為企業、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分別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成員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第四條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公司領導帶隊或分支機構領導帶隊,安全生產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有關技術人員或分支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

  除此之外,安全生產管理部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復查(或委托分支機構負責復查)。

  第五條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

  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后的安全

  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第六條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第二章職責

  第七條企業負責人(法人)職責:

  1、企業負責人(法人)應按照《公司領導帶班制度》和《公司抽查時間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經理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職責:

  1、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并督促實施。

  2、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狀況,對達不到規范和公司要求的下發整改通知單,并進行獎罰。

  3、對現場安全生產疑難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并督促項目部實施。

  第九條分支機構職責:

  1、及時對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督管理,要求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協助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第十條項目經理職責:

  1、項目部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2、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并及時報送上級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5、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規定的其它職責。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一條參照《抽查(檢查)計劃》,項目經理部應結合公司實際和項目的進度、周邊環境、重點時段以及存在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況,分別從安全行為、現場實體、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等三方面確定隱患排查的內容和重點。同時,針對現場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預控,一旦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并將相關情況進行登記存檔和報告。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崗位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定期檢查次數分支機構每月不應少于一次,項目部每周不應少于一次,并應分別由公司負責人(或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和項目經理帶班檢查;專項檢查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在重點施工環節及時段、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企業或項目部內部機構人員調整后等事故易發時段適時組織開展;崗位檢查應由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每天進行巡查,施工人員在上崗前也應對作業環境、自身勞動防護狀況等進行自查。

  第十三條公司和項目部均應各自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記錄,其中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記錄還應分別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和項目存檔備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均應報項目經理,應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規定的程序、要求,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五到位”,整改完畢后應組織復查。對一時難以整改并對鄰近作業面的'施工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暫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時將該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按照重大事故隱患的要求落實整改,并填寫相關《檢查表》及時上報。崗位檢查中發現的需報項目經理落實專人、材料、設備方能整改的隱患,也應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管理部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每半年末月的15日前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協助公司負責人上報南方集團公司。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十五條安全生產管理部于每半年底對各級帶班情況進行考核,并結合考核情況進行獎懲。

  第十六條獎勵細則:

  1、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及辦法,并使本單位長期保持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結合年度考核對其進行獎勵。

  2、對檢查過程中能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2000元。

  3、對檢查過程中能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2000元

  第十七條處罰細則:

  1、公司負責人、項目經理和班組長不按要求組織檢查、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者,應承擔安全責任,并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2、公司領導(或分支機構負責人)帶隊檢查時間不符合規定的,每少一天處罰2000元;年度累計3個月未按要求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的,處罰5000元以上,并取消個人評獎資格。

  3、項目經理未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給予5000元以上處罰。

  4、項目經理因其他事務離開施工現場,但未向項目建設單位或公司請假擅自離開者,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

  5、因安全生產事故問題引發相關方投訴、上級(或政府相關部門)警告、處罰及不良行為公示的,責任單位除承擔損失外,將被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同時,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偽造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情況記錄者,每發現一起,對責任單位處以每人每天1000元以上罰款。不及時上報事故隱患情況及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相關信息的,視情況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無檢查的給予2000元以上處罰。

  7、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未執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法從重追究其的責任。

  8、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經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處罰并繼續整改。視情節嚴重予以相關行政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發行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9

  第一條為規范和指導煤礦企業(含煤炭為非主營業務的企業)和煤礦(包括生產、新建、改擴建、資源整合煤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加強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構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防范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煤礦企業和煤礦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

  (二)事故隱患分級管控標準和機制;

  (三)風險預控和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記錄報告、安全監控、督辦驗收等工作機制;

  (四)信息管理體系;

  (五)資金保障、通報監督、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保障制度。

  第三條煤礦企業和煤礦應當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下同)到每位作業人員,覆蓋各部門、各單位、各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明確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統一組織領導和協調指揮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確本單位負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上報和督辦、驗收等工作的責任部門。

  將所屬煤礦整體對外承包或托管的`煤礦企業,應當在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承包(托管)合同中約定本企業和承包(承托)單位在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責任,督促承包(承托)單位按規定定期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0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標準化、制度化,提高源頭預防潛力,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定義和分級標準。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治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急狀態、人的擔心全行為和治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覺后能夠馬上整改排解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需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解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專人專管,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組織領導。

  水利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指導、監視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

  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組織安全治理人員,對事故隱患進展隨時排查,并適時組織集中排查治理,對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建立檔案和臺帳。

  排查資料包括:

  1、水利工程建立。以重點在建工程為重點,防范坍塌、起重機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工程落實“三同時”原則狀況;工程建立中工程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職責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治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職責制、度汛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重點水利設施如高邊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機、塔帶機、模板支護、腳手架安拆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農田水利根本建立、在建工程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安全監視治理,負責在建工程水庫、水電站及大壩的安全監視治理。

  2、水利工程運行。以病險水庫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庫為重點,嚴防垮壩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庫大壩安全職責制和水庫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水庫大壩安全治理應急預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練;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職責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立治理、資金使用、竣工驗收、蓄水運行、巡察檢查和調度運用方案;小型水庫的治理機構、看護人員、養護經費和日常巡查。

  3、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建立和運行。以農村水電站、電網、在建工程和用電戶為重點,對水電開發、工程審查和驗收投產等環節嚴格把關,標準農村水電工程建立市場。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電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無規劃、無審查、無監管、無驗收的“四無”水電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電站分類年檢安全治理和“兩票三制”執行狀況;鄉辦和小型股份制水電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和制度建立;農村水電企業設備檢修、試驗和農村水電供電區的安全供電。

  4、河道采砂。以違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較大河段為重點,主要包括:河道采砂治理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河道采砂治理制度、溝通協調機制和職責追究制;河道采砂規劃編制,禁采區和可采區的劃定,禁采期的規定,違法違規亂采濫挖的治理;采砂治理宣傳教育和社會監視;河道防洪、橋梁和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察、測量作業為重點,主要包括: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立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局部)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狀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協作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

  五、隱患登記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安全生產專管人員每月要對本股室、本單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和治理狀況分別進展登記,逐級匯總。

  六、隱患報告制度。

  對一般隱患要準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治理部門報告,要區分事故隱患的性質和程度,區分輕重緩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資金,強化整改職責,加強監視檢查,徹底進展治理。對較大隱患應向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七、隱患督查檢查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對本股室(單位)職能范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綜合監管,每季度應對基層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自查、抽查和督查檢查,重點督查檢查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和落實狀況;施工、生產作業場所安全防護狀況;重大危急源安全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狀況;事故應急預案制訂和救援演練狀況;職工和農夫工安全教育、培訓和遵章守紀狀況;特種作業和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狀況;隱患排查治理登記、銷號的臺帳標準狀況;信息報送狀況等。

  八、隱患公示和整改制度。

  對事故隱患進展登記報告后,應當準時以書面形式下發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職責人、整改資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能夠馬上整改的,要馬上整改。對一般事故隱患要做到馬上整改,時間不超過7天;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要進展公示并確定專人監控治理,確保萬無一失。對一時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隱患,要派專人24小時值守,同時制定出整改時間表,嚴格根據隱患治理工程、措施、資金、時間、職責“五落實”制度,限期整改。

  對隱患整改措施長時間得不到落實、超過整改期限的,要實行掛牌督辦的方式進展重點跟蹤、重點督辦。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懲罰。切實做到“四不放過”,即:職責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消退不放過,沒有隱患整改報告不放過。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1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生產經營活動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治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避免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xx〕第16號令),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有可能產生的各類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管理。范圍包括客運管理、貨運物流管理、汽車維修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設管理、防火防爆、職業健康、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等。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

  3.2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

  3.3公司安全管理科和相關部門按照安全生產職責,對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實施排查治理和綜合監督管理。

  3.4安全管理科負責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和重大隱患治理計劃的收集、整理、送批、上報,并對各部門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3.5各職能部門負責涉及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隱患治理。

  3.6財務科負責對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的經費使用進行監督。

  3.7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和有關領導報告。

  4.工作程序

  4.1隱患治理的范圍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隱患可能涉及:

  a)可能導致客貨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安全隱患。

  b)可能造成員工傷亡、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安全隱患。

  c)可能導致事故的設施、設備隱患。

  d)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隱患。

  e)其他危及安全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

  4.2隱患分級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a)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不危及人員傷害,僅對設備、設施和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b)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危及設備設施、道路安全和人員傷害。

  4.3隱患評估

  4.3.1公司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范圍,進行隱患排查,對各種安全檢查所查出的隱患進行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由安全隱患部門編寫評估報告和管理方案。對危及人身安全、導致設備、設施事故的本部門無力整改的重大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編寫《隱患評估報告》報送公司安全管理科,提交安委會審定,落實整改措施。

  4.3.2隱患評估的內容:

  a)評估報告。

  b)評審意見。

  c)技術結論。

  d)隱患治理方案。

  e)整改進度和責任人。

  f)資金概預算情況。

  4.4隱患治理

  4.4.1一般隱患整改

  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般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負責實施限期整改,整改結果報安全管理科。

  4.4.2重大隱患的治理

  4.4.2.1安全管理科負責編制公司隱患項目治理方案,在征得相關職能部門意見,經經理批準對重大隱患治理的立項。

  4.4.2.2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立項后,由隱患治理負責人按照隱患治理方案組織實施。

  a)重大隱患治理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b)對不能按期完成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加強監護。

  4.4.2.3重大隱患的治理由安全管理科負責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a)竣工后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由安全管理科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實施驗證,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運營。

  b)報上一級主管部門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必須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審批,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運營。

  4.5隱患治理資金管理

  隱患治理項目,其治理費用列入生產成本。

  4.6隱患治理項目的驗收和考核

  4.6.1隱患治理驗收

  a)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管理科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已完成的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實際效果的驗證。

  b)一般安全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對已完成的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實際效果的驗證。

  5.工作要求

  5.1對于重大安全隱患,各部門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在排查出重大安全隱患后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

  5.1.1隱患的現狀及產生原因;

  5.1.3隱患的治理方案。

  5.2對于重大安全隱患,由安全管理科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5.2.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5.2.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5.2.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5.2.4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5.2.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5.2.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5.3安全管理科應當定期組織,確定專人負責,有效利用每月的安全綜合檢查,路檢路查,車輛和駕駛人資質排查和生產活動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機制,針對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4安全管理科的監督檢查人員,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各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5.5各部門應當于每月20日前將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每季末月25日前和每年末月25日前向集團公司安全管理處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

  5.6各部門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登記,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定人、定資金、定時間"的三定原則在各自職責分工的范圍內實施監控治理。

  5.7各部門在事故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的,安全管理科應當向當地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

  6.監督管理

  6.1公司安全管理科應當指導,監督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6.2安全管理科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通知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安全行業管理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6.3安全管理科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安全管理科發現屬于其他有關行業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6.4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落實相應責任。

  6.5安全管理科應當將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按規定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

  7.罰則

  7.1各部門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給予處理。

  7.2各部門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公司責任追究制度給予處罰。

  7.2.1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7.2.2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7.2.3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7.2.4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7.2.5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7.2.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7.3各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依法給予處罰。

  7.4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8.附則

  8.1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行。

  8.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8.3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托安全管理科負責解釋。

  9.附錄

  附錄

  1、安全檢查記錄表ccj/jl/13

  附錄

  2、安全隱患整改目錄ccj/jl14

  附錄

  3、安全隱患整改記錄表ccj/jl/14-1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2

  一、煤礦企業是安全建立的職責主體,也是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務必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二、對日常檢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隱患經信息治理員匯總統計,按一般隱患、重大隱患進展分類匯總編號報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經每日安全碰頭會討論,制定隱患整改目標、整改人員、整改范圍、整改時限,責成一相關負責人員領號催促落實,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狀況,準時把握重大隱患整改善度,催促整改科室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展治理,徹底消退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畢后,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工申請,驗收合格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恢復建立經營和使用。整改完成公示后,報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予以驗收銷號,全過程登記建檔,同時,嚴格根據有關規定以書面形式報縣局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三、信息治理員要對隱患排查跟蹤治理、逐項整改銷號整個過程建立檔案,明確登記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所檢查出的問題、隱患編號、整改時間、整改要求、整改督辦人和整改完成銷號狀況。

  四、隱患排查跟蹤治理、逐項整改銷號工作要求全礦各科室嚴格根據程序要求進展,堅持誰整改、誰督辦、誰負責。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3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職工及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安全(保衛)科負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科(保衛)報告。安全(保衛)科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處置。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及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

  第七條

  各施工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第八條

  公司財務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九條

  安全(保衛)科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十條

  公司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視情況給予50-200元物質獎勵,并予表彰。

  第十一條

  安全(保衛)科和安全管理人員及生產技術人員有權對事故隱患進行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及各科室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二條

  安全(保衛)科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公司領導班子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送安監部門及有關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三條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各科室或施工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各科室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五條

  公司安全科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科室和施工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公司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報告。

  第十六條

  安全(保衛)科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區域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

  第十七條

  各施工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安全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4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指對生產經營單位各類人員,在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安全文化、安全技術、管理、技能等方面,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教育培訓,以全面提高各類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行為規范化、制度化即形成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我們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的內容包括:

  一、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資格培訓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商場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接受的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

  二、從業人員的“三級”教育培訓

  即對新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教育,并經考試合格才允許進入工作崗位。在實行“三級教育”時,只要符合“三新”條件都必須進行教育培訓。“三新”的條件是:

  1、新入場的從業人員;

  2、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

  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情況。對新入場的從業人員上崗前要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對新調動工種的員工的培訓不少于4學時;商場內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不少于4學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三、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其作業的場所、操作的設備、操作的內容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容易發生傷亡事故,或者容易對操作者本人,以及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由于特種作業的危險性大,對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知識的教育和訓練,經過國家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每年要按照相關規定到指定機構進行年審。商場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四、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能一勞永逸,必須經常不斷地進行。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已經掌握了的知識、技能,如果不經常使用,可能會逐漸淡忘;隨著生產技術進步,生產狀況變化,有新的安全知識,技能需要掌握;已經建立起來的對事故預防工作的濃厚興趣,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淡漠;在生產任務緊急情勢下,已經樹立起來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發生動搖,安全態度會發生變化。因此,必須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五、出租柜臺,聯營柜臺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由商場負責。

  六、臨時施工維修作業或組織大型促銷活動,應制訂安全施工(活動)方案及應急預案,由組織者對全體參加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預防突發事故能力。

  七、商場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情況進行記錄,并按照規定期限保存。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5

  每月舉行一至二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舉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出書面檢查材料。

  安全檢查由企業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組織實施。企業安全員和各相關管理部門人員參與。

  根據各項規則制度,仔細抓落實,安全管理部門做到上下加強交流,互相協調,形成抓安全生產的合力,保障生產信息渠道暢通,發生責任事故按規定準時上報、不遲報、不漏報,否則從嚴追究安全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監督與檢查的內容為車輛設施的安全性能,駕駛員、押運員的安全操作執行狀況及各部門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狀況,危急貨物運送車輛的設施是否齊全有效,并監督配齊。

  監督檢查分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刻通知相關責任人實行措施,能現場整改的現場整改,不能現場整改的限期改正。

  通過月安全工作會議、安全例會、黑板報等形勢準時通報安全行車事故、從中應吸取的閱歷教訓。

  嚴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和獎懲,堅定采取安全生產一票拒絕制度。公司所屬各部門不根據規定履行安全職責,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發覺本部門存在有安全隱患不準時排解,又不準時上報給與相應處罰。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6

  一、生產廠區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工作;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起用;

  11、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

  13、未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

  二、操作工的六嚴格: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3、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4、嚴格執行操作法;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6、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三、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四、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離;

  3、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監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7

  一、負責落實平安生產保證方案中有關木工作業施工現場平安控制的規定。

  二、上工前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舉行平安檢查,發覺問題立刻實行整改措施,準時消退事故隱患。

  三、組織班組平安活動,開好班前平安生產會,并按照作業環境和職工的.思想、體質、技術情況合理分配生產任務。

  四、木工間內備有些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狀態。嚴禁在工作場所吸煙和明火作業,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五、工作場所的木料應分類堆放整齊,保持道路暢通。

  六、嚴格遵守木工機械平安操作規程。

  七、高空作業對材料堆放應妥帖牢靠,工具用后隨時裝入袋內,嚴禁向下拋擲工具或物件等。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8

  1、堅持科學制度管理安全,由公司領導為執行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的第一責任人,每月組織、檢查本公司的安全運營狀況,認真聽取和積極采納工作人員關于安全運營的合理化建議和要求。

  2、分管安全的管理人員定期研究布置安全運營,對隱患及時研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

  3、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安全運營工作計劃,規章制度、職責,并實施監督檢查,發現緊急情況立即報告并予以處理。

  4、安全運營議事制度,定期對安全運營進行總結研究討論,對安全運營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通報,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執行告誡制度,確保隱患整改落到實處。

  5、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第一責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安全法律、法規,違反公司安全制度的,嚴格按照所制定的規章制度從嚴懲處,決不姑息遷就。

  6、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體系管理制度,每年至少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一次應急求援實戰演練,若遇緊急突發事件,有序進行應急處置。

  7、加強車載滅火器材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技能,加強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管理,確保消防設施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8、設施設備、機械性能安全管理制度,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檢測。維護、保養、檢測作好記錄,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維護、保養、檢測記錄應當包括安全設施、設備的名稱、時間、人員、問題等內容,并保存不少于3年。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9

  一、我省開展創安全生產合格試點活動的基本情況

  省政府安委會《關于開展創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的通知》(閩政辦[2003]17號)下發后,各設區市、縣(市、區)安委會都把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作為今年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大力宣傳開展這項活動的重要意義,認真選擇試點鄉鎮(街道),做到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實。福州、泉州、三明、南平等地都擴大了試點范圍。大部分試點鄉鎮(街道)都圍繞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這個目標,強化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落實主管領導、分管領導、掛鉤領導以及下片干部、村(居、社區)一級組織在“創安”工作中的具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機制、宣傳教育培訓機制和事故防范機制,把“創安”活動與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相結合,促進活動的有效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設區市和有關縣(市、區)安委會普遍加強對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的組織領導,確保這項工作順利地開展。泉州市在11個縣(市、區)各抓一個試點單位(其中省級試點單位3個),各試點單位都建立健全領導機構,成立“創安”活動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制,確保創安活動順利開展。惠安縣螺城鎮成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配備了專職安監員,并組建五個專項檢查組,由各分管領導任組長;全鎮各村(居)、各單位均成立了安全生產專項管理機構。晉江市安海鎮也成立了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一個協調機構、三個辦公室負責從事具體業務性的丁作,把工作內容細化分解,落實責任人。新羅區中城辦事處為了落實“創安”活動,今年用于安全生產經費有10多萬元,平時需要經費及時審批,年底還將撥出5萬多元經費用于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和集體,并配備了一輛安全監管專用車。連城縣北固鎮建立了安全生產基金,由三個持證煤礦各出資8000元,鎮政府出資8000元,用于獎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積極貢獻的管理人員。

  (二)認真安排部署

  各地圍繞創建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這個目標,認真選擇試點單位,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并對照《福建省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考核細則》(下稱細則),進一步量化分解,使之更具可操作性。泉州市豐澤區政府根據省、市關于創建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的要求,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多次過問試點情況,督促創建工作開展。區安監局抽出人員,全力以赴,指導、幫助泉秀街道辦事處對照創建標準,落實有關。新羅區中城街道為確保安全生產合格街道活動有效地開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按照宣傳發動、實施教育、檢查督促、總結提高四個步驟,認真抓好落實。連城縣北固鎮召開了鎮村干部、企業和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動員大會,深入思想發動,明確工作要求。

  (三)抓好基礎工作

  各地都按照《細則》,普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基礎檔案、臺帳和各種管理制度,促進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和企業安全生產丁作走上正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管理軌道。大部分試點鄉鎮(街道)配備了一定數量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和辦公條件。晉江安海鎮專職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由原來的2人增加至8人,每人掛鉤3-5個村(居)或一個工作點,負責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負責落實安全生產有關制度、要求。龍巖市新羅區中城辦事處建立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配備了7名工作人員。廈門市思明區梧村街道黨丁委、辦事處安全牛產工作做到年初有工作意見,月月有工作情況匯報,季度、半年有安全生產小結,年終有考核總結,保證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全面貫徹落實。二元區政府成立“創安”下作領導小組,要求每個鄉鎮(街道)都要配備專職安監干部,目前已到位17人。南平市有5個縣(市、區)政府發文要求各鄉鎮成立安辦,邵武市政府要求鄉鎮(街道)安辦至少配備2名工作人員。

  (四)廣泛宣傳發動

  各試點單位都認真組織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月”活動時機,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并依照國家和省里的有關規定,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安全培訓。惠安螺城鎮今年以來先后組織了1600多人參加各類安全生產培訓班。平和縣板仔鎮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大會,對全鎮的干部職工、鎮直機關、企業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在每周的工作例會上,都由鎮長主持學習安全知識。晉江安海鎮利用每周;星期一晚上鎮子部例會前的半小時進行安全知識學習;村主要干部在每月10日工作例會上都安排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廈門市思明區梧村街道開展了以“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強化安全防范措施“為主題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有計劃地組織舉辦安全知識和消防知識培訓。

  (五)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絕大多數試點單位都建立了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制度、事故及險情應急處理制度,進一步明確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正職領導、分管領導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新羅區中城街道建立健全了各級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制度、事故及險情應急處理制度,并認真抓好各項制度的落實。平和縣板仔鎮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會議,分析、布置、督促和檢查全鎮安全生產工作,把事故隱患問題逐一建立檔案,并派專人進行跟蹤檢查,及時上報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福鼎市山前街道辦事處為推動試點活動的開展,建立了14項有關安全生產的制度和規定。

  (六)加強檢查監督

  各試點單位普遍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和監督檢查,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并根據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部署,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定期排查并認真治理事故隱患,對事故隱患實行定計劃、定措施、定責任人的整改制度,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整改到位。惠安縣螺城鎮今年來共組織檢查各類企業2800家(次),查出事故隱患172條,整改168條,整改率達98%,其余6條也正在整改中。晉江安海鎮今年來共組織鎮機關于部、公安分局、勞務站人員2000人次,開展了5次拉網式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小隱患600多條,發出整改通知210份,現場整改400多條。南靖縣山城鎮加大檢查監督力度,今年來取締了7家地下鞭炮作坊、2家小鐵廠(地條鋼廠)、2家舊鍋爐廠、2家游戲機無證照經營戶、1家液化氣無證照經營戶。連城縣北固鎮認真組織企管、公安、工商、電力、林業、土管等部門,對非法開采的個礦井進行封硐,從源頭上杜絕安全事故隱患。惠安縣螺城鎮注意加大安全投入,今年來投入資金120萬元對事故隱患進行整改,確保整改到位。

  全省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試點活動工作開展時間不長,進展順利。但試點工作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試點單位發展不平衡。從調查了解的情況看,有的試點單位抓得比較緊,各項工作措施比較有力。但也有一些試點單位工作不落實,創建工作沒有新的進展。個別鄉鎮甚至到現在為止,還不知道試點單位的具體要求是什么,考核標準是什么。二是組織領導不到位。有的設區市只把這項活動當成是一般的活動來號召,思想重視不夠;有的市、縣安監局在抓這項工作時,也只是一般地過問,沒有深入地檢查指導;有的鄉鎮(街道)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落實,鎮領導與分管領導沒有安全生產責任分工,鎮與村沒有簽訂安全責任書。三是檢查指導不夠有力。有的設區市、縣(市、區)對試點單位的工作沒有具體的落實措施,平時也很少進行督促檢查,對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地研究解決。在調研中。我們發現大部分鎮沒有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會議紀要和記錄,一些試點單位的各類檢查和隱患整治也沒有記錄。四是教育培訓達不到要求。根據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的要求,試點單位轄區內法人代表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率要達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率達100%,但從目前看,普遍達不到要求。

  二、充分認識開展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活動的重大意義,增強工作的緊追感和責任感

  近幾年來,全省各類事故大多數發生在鄉鎮(街道)以下的基層單位,尤其是鄉鎮的個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居高不下。在全省開展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活動,目的'就是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關口前移和重心下移,促進鄉鎮(街道)及其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實現全省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其重大意義:

  一是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落實到位的迫切要求。近年來,我省在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方面做了大量了作,也取得了較好成效,但在鄉鎮(街道)一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上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重形式、輕內容,重部署、輕落實的問題較為突出。鄉鎮(街道)一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與否,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響到全省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通過開展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活動,可以進一步明確和強化鄉鎮(街道)行政正職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可以有效克服目前鄉鎮(街道)安全生產丁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真正達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夠真正落實到位。

  二是實現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廠作“關門前移、重心下移”的必然要求。中央領導多次指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最為突出的問題是“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關鍵是安全生產監管力度逐級衰減,國家和省里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在有些基層得不到很好的落實。為此,兄弟一些省(市)已在加強鄉鎮及其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丁作中作了探索和嘗試,開展了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活動,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也多次強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要立足防范,強化監管,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的重心放到縣鄉特別是鄉鎮(街道),切實解決基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十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是加強鄉鎮(街道)一級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健全安全生產監管網絡的客觀要求。隨著我省經濟發展步伐的加快和經濟總量的增大,鄉鎮特別是沿海經濟發達的鄉鎮(街道),非公有制企業數量迅猛增加,這些企業在推動我省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也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尤其是部分非公有制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低,技術落后,事故隱患較多,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已成為我們工作的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據國家有關方面統計,近年來我國發生的各類重、特大事故,有80%以上發生在鄉鎮及以下。目前,我省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只設到縣(市、區),鄉鎮(街道)沒有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造成許多鄉鎮(街道)轄區內大量的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處于無人管、不會管的狀況。因此,開展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活動,進一步促進鄉鎮(街道)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力量,強化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已成為當務之急,是一項十分必要、十分緊迫、十分重要的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推進全省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的深入開展

  從今年開展的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情況看,這項活動意義重大,效果明顯,許多人都反映,抓這項工作抓到點子上了。下一步,我們要按照活動開展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推進全省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的深入開展。

  (一)活動目標步驟

  開展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活動,要緊密聯系本地區實際,確保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現“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實解決“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的問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促進鄉鎮(街道)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實現全省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為此,全省開展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活動要穩步推進,分類指導,逐步到位。總的要求是要在今年全省27個鄉鎮(街道)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明年繼續擴大試點,每個設區市的試點面要達到鄉鎮(街道)總數的20%以上,有條件的設區市要加快步伐,擴大試點,穩步推進;爭取盡快推開。

  (二)活動主要內容

  根據《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要求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規定,以及鄉鎮(街道)在安全生產監管方面的職責,開展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建設、安全生產措施和保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事故隱患治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和“三同

  時”工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事故統計報告、事故控制目標等八項主要工作,這八項主要工作基本涵蓋了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內容。各級安監機構要幫助試點鄉鎮(街道),切實圍繞這些活動的主要內容,按照省政府安委會制訂的《實施方案》和《細則》,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計劃和各項制度、措施,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建立和完善組織機構建設

  試點鄉鎮(街道)必須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相應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本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建立與本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現狀相適應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或者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關于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問題,我們將提請省政府研究。但在目前情況下,各地要發揮主觀能動性,不等不靠,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加以解決。可以學習一些試點單位的做法,由設區市或縣(市、區)政府下發文件,明確鄉鎮(街道)安全監管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主要有二種形式:一是由政府下文設立專門的安監機構、配備專職人員,經費由財政列入行政預算;二是由政府下文設立專門的安監機構,人員從鄉鎮(街道)其它部門抽調,列為安全生產專職人員,經費由鄉鎮(街道)財政專項安排解決。

  (四)加強安全生產措施和保障

  試點鄉鎮(街道)應當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轄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有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總結。要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目標管理責任制要層層分解落實,并嚴格進行考核。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要求,每季度召開一次防范特、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會議,分析、布置、督促和檢查本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確定的各項防范措施必須嚴格執行。對本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對鄉鎮(街道)各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建立檔案,并實施動態管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基本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基本制度,形成鄉鎮(街道)按制度建設的良好氛圍,是推進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落實基層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力保證。試點鄉鎮(街道)要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等七項基本的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生產會議臺帳、安全生產檢查臺帳、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臺帳、特種作業人員臺帳、特種設備臺帳、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管理臺帳、事故管理臺帳等安全生產的基本工作臺帳,確保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六)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事故隱患治理

  試點鄉鎮(街道)要對所屬村(居、社區)及安全生產重點單位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事故隱患和問題。要根據上級的部署,結合實際情況,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定期排查并認真治理事故隱患,對事故隱患整改,要實行定計劃、定措施、定責任人,并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整改到位。鄉鎮(街道)要逐年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社會公共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治,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范、施救設施;對歷史遺留的重大隱患要加快整改,彌補安全欠帳。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要落實監控措施和責任,防止因隱患失管失控而導致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七)認真落實獎懲措施

  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每年組織一次考核,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檔次,凡考核不合格的要責令整改,取消年度各類評比資格。各縣(市、區)安監局在實施考核中,要嚴格按照《福建省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管理達標考核細則》的標準進行考核,對在達標考核中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各設區市安監局要對達標考核工作進行驗收,省局將對達標考核工作進行督查。對考核合格的鄉鎮(街道)第一責任人和相關人員要給予獎勵;對不合格的鄉鎮(街道)第一責任人和相關人員要公開批評教育,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全省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工作的順利進行

  開展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涉及方方面面,事關全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必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群策群力,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一要加強領導

  加強領導,是抓好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的重要保證。各鄉鎮(街道)要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抓“創安”工作,并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認真抓好這項工作。各級安監部門要把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作為今后一個時期安全生產的重要工作內窯來抓,大力宣傳開展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有計劃、有部署地推進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的開展;

  二要突出重點

  能否抓住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矛盾,研究、探索解決主要矛盾的根本辦法;是進行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活動的全部意義所在。因此,鄉鎮(街道)要注意打基礎、管長遠,突出解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中存在的問題,全面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各級安監部門要幫助試點鄉鎮(街道)找準主要矛盾;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認真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0

  (一)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確定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或者安全總監、技術負責人;

  (四)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本單位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并配備安全技術人員;

  (五)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和審查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協調本單位各相關機構安全生產工作事宜;

  (六)每年度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股東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依法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

  (八)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負責管控重大風險,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評估、報告、監控和治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本單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實;

  (十)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查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屬于高危生產經營位的',每月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十一)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十二)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和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十三)加強本單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受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修等特殊作業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績效考核制度;

  (十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按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十六)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單位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屬于高危生產經營單位的,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

  (十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救;

  (十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1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批示精神,以人為本,細化管理,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加強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機制的運行,充分調動全礦廣大干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有效減少事故和重大惡性事故的發生,全面實現安全生產目標,根據《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結合礦井安全生產實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促進礦井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落實,維護礦井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步、健康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根據鄭新公司1號文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結合礦井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于年末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及相關指標。各科室、區隊根據礦1號文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自上而下、層層分解到每個班組,每個員工,嚴格落實、嚴格考核,確保公司全面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第二章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目標制定以年度為周期,主要依據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和生產經營目標責任書,按照上級及鄭新公司要求,結合礦井實際,制定礦井1號文,明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第四條安全生產目標要具體明確,根據需要綜合確定,充分體現先進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條安全檢查科于每年年底前牽頭組織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征求有關領導、科室意見后,提出安全生產目標建議,提交礦委討論確定。

  第六條礦井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是各部門分目標制定的'依據,各單位要服從礦井總體目標,逐級細化分解責任目標,明確各單位、各科室及個人的目標任務。

  第七條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形成層層分解、逐級保證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

  第八條安全生產目標分為事故控制目標和安全工作目標。事故控制目標是以零事故為奮斗方向,根據礦井發展實際,制定的考核目標。安全工作目標是通過安全基礎管理,達到的上級部門要求安全工作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防范:體現“零死亡”;

  2、災害治理:體現瓦斯“零超限”、“零透水”、“零自燃”;

  3、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風險有效管控,杜絕重大事故隱患;

  4、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教育培訓率和合格率全面達到100%;

  5、職業安全健康:體現職業病例“零增加”;

  6、其他安全生產目標。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

  第九條逐級分解安全生產目標,層層落實安全責任。每名員工都必須與本單位負責人、每個單位都必須與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與主要負責人分別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形成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包保保障體系,安全檢查科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實施過程進行監控督察。

  第十條各單位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保障安全生產目標和任務的工作措施,責任分解到人,并加強安全生產目標效果評估等,定期針對目標完成情況及未完成原因進行分析、通報,制定改進措施,保證安全生產目標順利實現。

  第十一條安全檢查科負責建立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方案,要有考核指標、獎懲措施,充分利用經濟杠桿,調動所有人員落實安全責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每季度對照我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表》,對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凡工作不落實、落實進度緩慢、落實標準低的,一律對相關責任科隊及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處罰。每季度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對未按時完成的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在當月工資中落實兌現(當月工資是指考核月份工資)。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二條各部門逐級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研究制訂確保安全生產目標完成的保障措施,安全檢查科負責監督和檢查安全生產目標實施過程。

  第十三條各部門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月度和季度安全工作意見,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確定改進安全生產目標的措施和工作重點,指導安全生產。

  第十四條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建設,注重崗位達標,過程達標,專業達標,持續保持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標準。

  第十五條深入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強化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源頭管控,加大隱患排查分級治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十六條強化重大災害防治,嚴格落實《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細則》、《煤礦煤與瓦斯突出防治細則》、《河南省煤礦防治水管理辦法》,河南省防治瓦斯“三個”十條等法律法規,排查礦井重大風險,超前制定管控方案,實施有效防范。

  第十七條強化應急管理,及時補充完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第十八條推進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強化職業危害因素源頭治理和個體防護,并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

  第十九條嚴格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執行,按照噸煤30元安全費用提取標準,足額提取,專款專用,為安全生產提供資金保障。

  第二十條嚴格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大員工培訓力度,強化員工技能培訓,穩步提升員工素養。

  第二十一條嚴格副總以上領導帶班、區隊跟班及值班制度,強化安全過程管控,嚴格現場時時達標。

  第二十二條優化勞動組織管理,強化合理組織生產,減少生產環節,優化生產工藝,減少井下作業人員,實現少人則安,無人則安。

  第二十三條強化監督檢查,加大追責力度,嚴格履職考核,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從嚴追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嚴格事故報告制度,杜絕瞞報、遲報、漏報。凡發生瞞報和遲報一律追究責任。

  第五章考核獎懲

  第二十六條安全檢查科牽頭組織每季度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按礦相關制度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兌現。

  第二十七條年底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對每項目標任務的責任人進行考核,納入年度績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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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全檢查工作的目的

  1、查領導、查管理、查紀律、查措施及時發現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的好經驗、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檢查發現問題,查出隱患,采用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和職業病消滅在發生之前,實現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

  3、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安全檢查,本著積極的.精神,發動群眾查問題、查漏洞、查隱患、發動群眾、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搞好整改。

  4、相互檢查、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交流經驗、共同提高。

  5、通過經常檢查,定期檢查、領導抽查、經常給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敲警鐘,及時糾正違章作業冒險行為。

  二、安全檢查的內容:

  查思想、查領導、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事故處理,查組織、查教育培訓。

  三、安全檢查的方法

  1、定期檢查的方針

  ⑴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由項目經理組織進行、側重檢查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查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是否齊備,安全措施是否貫徹到班組、施工及操作人員遵守安全紀律情況,還有哪些不安全隱患。

  ⑵每周六項目部進行單項檢查,由安全員組織,并形成紀錄,作為每月檢查的依據。

  1、經常性安全檢查

  ⑴施工管理人員對自己所負責的工號及操作人員應隨時進行檢查,班前檢查工作面是否安全及工人佩帶防護用品情況;班中檢查是否有違章現象;班后檢查各種防護設施及裝置是否正常。

  ⑵項目經理、工長、安檢人員、技術人員應堅持深入施工工地,隨時檢查生產中的不安全隱患,邊發現邊處理。

  ⑶安全檢查應充分發動群眾,群策群防,慣穿的整個施工過程中班組長應抓安全,副組長抓生產,發揮安監員和工人的主觀能動性。

  2、季節性和節前安全檢查

  ⑴針對氣候特點,做防凍、防滑、防火災、防中毒、防雨、防洪、防夏季中暑、暑雨季安全檢查,防止可能給施工帶來危險。

  ⑵在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前,對現場、庫房、食堂進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的安全大檢查。

  四、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目的

  為了進一步搞好班組安全達標,落實項目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所有項目部班組建設。

  3、職責

  3、1班前安全活動由班組長主持進行,或由班組長、安全員及指定技術熟練,重視安全生產的老工人講解。

  3、2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對班組前安全活動的情況負有指導、督促的責任。

  4 、制度

  4、1班組每天必須開展上崗安全活動,時間不少于10分鐘。

  4、2班前安全活動的內容和出席情況應明確班內逐日記錄,備查。

  5班前活動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5、1交底要做到有針對性和及時性,可從“五看”著手:看“天”(天氣)、看“地“(環境)、看“人”(思想情緒)、看“物”(機械設備)、看“對象”(任務)。

  5、2必須要求個人上崗安全自查:查安全意識、查自身安全風紀、查同接受任務相應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齊全。

  5、3必須開展操作崗位安全設施檢查。每日上崗操作前要求每位成員對本崗位的安全設施作例行常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采取必要措施后才能開始工作。

  5、4嚴禁帶有不安全因素上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不戴好安全帶等。

  5、5接受各分項任務時,必須有項目部技術(安全)書面交底,否則不得施工作業。

  6權利

  6、1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6、2有權抵制和越級上告違章指揮行為。

  6、3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如班組處理不了可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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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搞好班組科學管理,增加企業活力,加強班組建設,做好班組的基礎工作,保證企業各項生產任務的完成,特制定《班組平安生產管理制度》,望各單位嚴格執行。

  一、仔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規矩和企業各項規則制度班組,并建立健全各項規則制度,使班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標準化。

  二、班組采取區隊領導下的班組長負責制,密切協作班組長,共同抓好班組內的各項工作。

  三、班組長要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和技術業務學問;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則;團結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識大體,顧大局,民想法識強。

  四、仔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規矩和企業各項規則制度班組,并建立健全各項規則制度,使班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標準化。

  五、全面完成各項生產、平安、經濟效益等經濟技術指標。

  六、嚴格執行操作規格,搞好平安教導,細心維護保養設備,保持生產現場干凈衛生。做好勞動庇護工作和環境庇護工作,做到優質、高產、低耗、文明生產、平安生產。

  七、建立健全各項規則制度,準時精確仔細地填寫各種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和管理圖表,并常常檢查班組各類臺帳的記錄狀況。

  八、樂觀組織職工參與政治、文化、技術學習。做好青工的傳幫帶工作,不斷提升職工隊伍素養。

  九、搞好精神文明建設,教導班組成員樹立仆人翁責任感,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履行公民義務。

  十、大力推進班組民主管理,深入班組內部改革,自覺運用目標管理、全面質量管理、定員定額管理等方法,最大限度的調動全班成員的樂觀性和制造性。

  十二、主動做好班組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好班前會,組織各種例會、班組的政治學習,常常舉行家訪談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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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六項制度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3、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4、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本企業廠長、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 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 企業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企業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生產場所的噪聲強度應符合《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的規定》;

  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企業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廠區各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電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在廠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35呎。在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安全組在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之前,要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項目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

  4、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警事故;

  7、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8、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

  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八、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3、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企業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5、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

  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企業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九、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制度

  1、本單位每次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并由專人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2、對安全生產會議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內容不準漏記或錯記。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十、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1、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3、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4、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串崗。

  5、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十一、公司安全獎懲制度

  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各級主管領導能在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的。

  6.一年中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單位,公司將視情節予以獎勵。

  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及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1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單位2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次處以20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并予以通報。

  6.對出現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3、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的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部門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填報職工工傷確認申請表。經勞動安全部門確認后,企業持《職工工傷確認表》到社會勞動保險部門領取工傷保險金。

  十三、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

  2、事故調查報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調查所需數據、資料,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

  4、對于事故責任人要有獎懲,必須再培訓的則由安全生產管理員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3、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4、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5、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6、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3、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2、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3、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4、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3、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5、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2、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3、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2、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3、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電、氣焊防火制度

  1、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2、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3、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4、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5、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6、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8、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9、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6、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7、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8、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9、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十五、企業事故緊急救援預案制度

  生產企業將制訂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對危險源和危險部位的管理和檢查,使生產過程中的風險降到最低程度。為了在重大事故發生時能及時予以控制,有效地組織搶險和救災,防止事故的擴大,生產企業將對本單位的危險場所和部位進行危險源安全評價。對所有被確定為重大危險源的部位和場所,應事先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的狀態和定量進行預測,評估事故發生后的危害大小、人員傷亡情況、設備破壞和財產損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災、爆炸,有毒有害物質的擴散對周圍地區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的預測。依據預測,提前制訂重大事故應急措施方案,組織、培訓搶險隊伍和配備救援所需的裝備、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按預訂方案進行實施,在較短時間內使事故得到控制,或按照正確的方法和程序進行救助和疏散人員,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5

  1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秩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各類安全工作會議的籌備、召開程序。

  3職責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總經理)主持公司級會議。

  3.2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級會議后勤及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并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會議和現場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3.4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并對所屬車間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4控制程序

  4.1會議分類

  a。公司級安全會議: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政府部門及安監部門在本公司的工作會議等。

  b。車間級安全會議:車間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車間安全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4.2會議內容

  a。公司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總結會議前的安全檢查,匯總隱患情況,做出隱患整理安排;總結本公司近期安全動態;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總結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指示傳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b。車間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傳達公司級安全工作會議內容;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總結本部門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3會議要求

  1、公司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安全生產的重要問題,及時布置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會議有內容、有決議、有記錄。

  2、結合安全生產的形勢與特點,對急需研究布置的重要安全生產問題,應隨時召開專業會議。

  3、生產車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研究落實生產作業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做到會議有內容、有決議、有記錄。

  4、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學習安全生產技術知識,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做到有內容有記錄。

  5、綜合辦公室要定期檢查車間安委會和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并在會議記錄上予以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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