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申請書范文匯總十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申請書,正確運用申請書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來參考自己需要的申請書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立案申請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立案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張海軍,任占國等76人。
代表人:張海軍,男,漢,1976年9月21日生,住石家莊市新華區農機街37號1棟2單元602室。聯系方式:13503312143。
代表人:張華彬,男,漢,1970年2月12日生,住石家莊市正定縣諸福屯鎮朱河村紅旗大街永進胡同9號。聯系方式:13903312611。
代表人:李廣華,男,漢,1959年11月14日生,住河北省冀州市官道李鎮衡三村45號。聯系方式:13930411082。
申請事項:
請求貴局依法對趙金鋼涉嫌詐騙一案進行刑事立案,依法追究趙金鋼的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趙金鋼,男,漢族,1971年8月5日生,身份證住址: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天衢西路15號3號樓3單元301號。
20xx年1月—8月期間,趙金鋼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由其所經營的橋東石德黑馬收貨站(字號名稱:石家莊橋東石德黑馬收貨站;經營者姓名:趙金鋼;組成形式:個人經營;經營場所:石家莊市橋東區七四零二院內193號;經營范圍及方式:收貨點、服務)(簡稱黑馬收貨站)與76名申請人分別簽訂貨運合同,約定由黑馬收貨站負責運輸76名申請人的貨物運往山東德州,且約定收貨人提貨時由黑馬收貨站代收貨款,然后由黑馬收貨站支付給76名申請人,運輸費用采用提付的方式(詳見運單)。76名申請人基于所簽貨運合同,把所托運貨物交付給趙金鋼。然而,趙金鋼在收到收貨人支付的貨款共計636109元人民幣整后(詳見附表2),只向部分申請人返還了151495元人民幣整,其余大部份以種種理由拒付貨款給76名申請人,且占為己有,共計484614元人民幣整。目前,黑馬收貨站已通過20xx年度年檢,但營業執照中注冊經營地址“石家莊市橋東區七四二零院內193號”,已經不是黑馬收貨站,趙金鋼本人已攜款潛逃,76名申請人的損失已無法追回。
綜上,張金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與76名申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使76名申請人基于所簽貨運合同陷入錯誤認識而交付貨物;在趙金鋼收到收貨人所支付的貨款后,又隱瞞事實真相,編造種種理由,拒付貨款給76名申請人,以達到其非法占有76名申請人的貨款的目的,且數額巨大,社會危害性嚴重,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關于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及《中和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向貴局提出立案申請,請求依法追究趙金鋼的刑事責任,以保障正常的交易秩序和維護社會穩定。
此致
石家莊市公安局橋東分局
申請人:
20xx年9月14日
20xx年9月14日
立案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受害人):楊X X,女,白族,1985年06月20日生,云南省大理州洱源縣人,住洱源縣鳳羽鎮XXXX村21號,身份證號5329XXXXXXXXXX,聯系電話1390872XXXX。
委托代理人:馬培杰,云南楊守智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系電話13508724904。
申請事項:
請求洱源縣公安局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對李X X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進行刑事立案偵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李X X的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基本事實:
楊X X與李X X系夫妻關系。雙方于20xx年08月24日登記結婚,申請人楊X X嫁入李X X家中生活。結婚后,犯罪嫌疑人李X X逐漸露出本來面目,開始長期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申請人的噩夢就此開始。據申請人回憶,申請人平均每月要遭到犯罪嫌疑人李X X的四 、五次毆打,申請人多次因為李X X的暴行致傷,并多次到醫院就診。申請人經常被李X X打得鼻青臉腫,但是為了顧及面子,申請人一直忍氣吞聲,沒有聲張。
20xx年04月27日,因為家庭瑣事,犯罪嫌疑人李X X稍有不滿,即不分青紅皂白再次對申請人拳打腳踢。毆打持續了十多分鐘,李X X的家人在一旁冷眼旁觀,沒有任何人進行勸阻。無奈之下,申
請人只好報警,隨即被送至洱源縣人民醫院治療。
經洱源縣人民醫院檢查,楊X X病歷顯示:神清,鼻根部見一長約2.5CM縱形裂傷,左側頜面部見一大小長約3CM×4CM皮膚軟組織挫傷,左側整個手背部見擦傷。診斷結果為:1、鼻外傷,皮膚軟組織裂傷,鼻骨骨折;2、頜面皮膚軟組織挫裂傷;3、左手背部擦挫傷。經洱源縣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出具“(洱)公(司)鑒(傷)字【20xx】XXX號”《活體傷情檢驗意見書》確定,申請人楊XX的傷情為輕傷二級。
二、犯罪嫌疑人李X X的行為已經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應該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嫌疑人李X X長期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此次更是變本加厲,毆打申請人致輕傷害,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身體健康權。犯罪嫌疑人李X X還利用申請人膽小怕事的心理,利用申請人的忍辱負重和一再退讓,對被害人肆意使用暴力 ,他的行為無疑已經構成犯罪,理應承擔刑事責任。
三、犯罪嫌疑人李X X不思悔改,在毆打申請人不聞不問,后沒有任何歉疚,申請人堅決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申請人被李X X毆打致傷后,隨即被他人送往建水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申請人住院期間,李X X對申請人不聞不問,沒有任何歉疚之意。無論是作為一名肆意毆打他人的`施暴者,還是作為申請人的丈夫,犯罪嫌疑人李X X均應該對申請人的受傷情況進行過問,但是其
行為實在讓申請人寒心和失望,申請人絕對不會原諒其故意傷害的犯罪行為,堅決請求以故意傷害罪對其立案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X X長期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此次更是變本加厲,毆打申請人致輕傷害,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身體健康權。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犯罪手段卑劣,犯罪性質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4條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 呈
洱源縣公安局
申請人: 李 X X
20xx 年 06 月 24 日
附:犯罪嫌疑人李X X個人信息
李X X,男,白族,1977年11月23日生,云南省洱源縣人,住洱源縣鳳羽鎮XX村XX號,身份證號5329XXXXXX,聯系電話1360872XXXX。
聞言審聽,筆動冤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釋法,據理力爭;高懸義劍,拍案而起;人間正道,朗朗乾坤;大彰法制,邪不壓正!
立案申請書 篇3
立案偵查申請書
報案人: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電話: 工作單位: 住址:
【律師提示:報案人個信息中,尚需明確報案人與本案的關系】
申請事項:請求對 一案進行立案偵查。
事實與理由:
【律師提示:重點陳述被控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
報案人請求公安機關對本案進行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如認為本案不屬于刑事案件,請在法定時間內向報案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詳細闡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此致
報案人: 年 月 日
立案申請書 篇4
申請人:** 男,出生年月,漢族,原石家莊博柯特包裝有限公司潤滑油合伙經營人。
被申請人:**,男,出生年月,漢族,石家莊博柯特包裝公司法人、潤滑油合伙人。
申請事項
對被申請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職務侵占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事實與理由
20xx年4月份,我與段新利、杜志峰合伙利用段新利注冊的“石家莊博科特包裝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經營潤滑油生意,協議簽訂每人出資三萬元,收益和虧損三方共有。簽訂協議后,三人開始合伙經營,在經營當中杜志峰投資1.5萬元外其余兩人均已投夠上述金額。
合伙期間經營一直處于贏利狀態,但由于合伙經營由段新利牽頭,且段新利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獨攬企業財務大權,其私欲不斷膨脹,存在大量損害公司利益的違法行為。我多次提出退伙要求,并要求在退伙前對合伙財產進行核算,但段新利和杜志峰只同意對小部分合伙財產核算確認,且拒絕我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及查看財務賬薄。經初步估計,我們合伙經營期間的石家莊博科特包裝有限公司凈資產,若核算后應當退還我財產份額。
我認為,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隱瞞公司的財務狀況及提供虛假的財務資料,已對我造成八萬余元的嚴重經濟損失,應以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
另外,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編造公司虧損的事實,背著我將公司庫存及公司固定資產私自賣掉,并將所賣公司財產的所得非法占為己有,嚴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應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法律責任。
根據以上事實和理由,被申請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的第一百六十一條和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請予以立案查處。
此致
石家莊市公安局裕華區分局
應經濟偵查大隊趙隊的要求本人后附說明(2頁)本人申請與民事法庭無關和申請的證據提交法院的望調查。
申請人:**
立案申請書 篇5
申請人:陳解中,男,漢族,1974年1月14日生,湖南省冷水江市三尖鄉金塘村三組057號,身份證編號:432502197401146515。電話:13713867140或81068164。
被申請人:李夢華,男,原系深圳市寶安區西鄉工業區深航公司汛達表業廠倉庫管理員,故意傷害申請人陳解中致右手殘廢。
被申請人:林小姐(不清楚全名),女,系深圳市寶安區西鄉工業區深航公司汛達表業廠老板。不同意報案,并故意放走被申請人李夢華。
請求事項:
1、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被申請人李夢華實施立案偵查;
2、以涉嫌包庇罪對被申請人林小姐實施立案偵查;
3、將立案偵查的有關材料復制一份供申請人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元月31日就職于汛達表業廠,擔任六樓表帶部生產與品質管理員。
20xx年3月27日下午14點40分左右,申請人因要求更換生產工具遭到倉庫管理員即被申請人李夢華拒絕。申請人再三說明更換生產工具的原因,但仍然遭到李夢華拒絕。
在嚴重影響生產的情況下,申請人只好到寫字樓給香港老板即被申請人林小姐打傳呼匯報情況。林小姐通知二樓廠長譚風英速處理。
未等譚風英上六樓,李夢華即從4米遠的距離跑過來,一邊罵申請人是小人不該告他狀,一邊拿起臺上的XXX用力扔向申請人。XXX落在臺面上又反彈到地下。當申請人彎腰撿起XXX正待廠長來處理時,李夢華即用雙拳猛打申請人臉、胸部等部位,申請人只好用雙手擋住臉部。誰知李夢華竟打到XXX背部,致使XX重傷申請人右手。
同在六樓的鄧美芝(女)與李維典(男)聞聲迅速跑進寫字樓勸阻,方避免更嚴重后果發生。李維典見申請人右手流血,即扶申請人到二樓,由廠部梁啟余(男)和黃天生(男)送申請人到西鄉人民醫院治療。
20xx年3月9日下午,被申請人林小姐與廠長一同到醫院向申請人問事發經過。回廠后,林小姐即通知李夢華離廠。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申請人、申請人的老婆及妻弟再三要求向公安機關報案,可林小姐非但不報案,而且還有意放走了李夢華。
在20xx年3月27日下午——20xx年3月29日下午這段長達兩整天的時間里,廠方無論是報案還是派保安扭送李夢華歸案,均是易如反掌之事。在林小姐通知李夢華走之前,李夢華仍在上班,如林小姐不有意放走李夢華,則李夢華不致跑掉。
為了打擊犯罪,伸張正義,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3條、第310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4條之規定,請求公安機關對被申請人李夢華、林小姐實施立案偵查。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
申請人:xx
xx年x月xx日
立案申請書 篇6
申請人: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運城中心支公司
負責人:解建昌,公司經理;地址:運城市鹽湖區中銀大道546號
申請事項:依法行使立案監督權,督促鹽湖區公安局對20xx年6月11日運城市空港開發區雍豐食品有限公司火災案立案偵查。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9日空港開發區雍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馮勇到申請人處為位于空港金世興源農貿市場5115號的雍豐食品有限公司投保企業財產綜合險,同年6月11日馮勇向申請人報稱該處發生火災。
經查,鹽湖區消防大隊參與滅火并對現場勘驗后發現多處起火點,根據《火災事故調查規定》涉嫌人為縱火。遂于20xx年6月13日以(20xx)運公消火移字第0001號通知書將全案及火災現場移交鹽湖區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空港責任區中隊進行立案調查。
20xx年12月22日,空港開發區雍豐食品有限公司起訴至鹽湖區人民法院,要求申請人賠償其火災損失1154000元。
火災發生后至空港開發區雍豐食品有限公司起訴申請人期間,申請人到鹽湖區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空港責任區中隊要求其對該案立案偵察,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犯罪予以嚴懲。遭到拒絕。
申請人認為,該起火災涉嫌人為縱火,且被保險人起訴損失巨大,屬特大火災,火災原因的查明及消防、公安刑偵部門依法對火災損失的界定直接決定申請人與空港開發區雍豐食品有限公司保險責任的承擔分配,且如不及時立案偵查,相關證據極易遭人為破壞而致湮滅,事關追查犯罪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大事,申請人特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規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等相關規定,請求貴院依法履行立案監督職責,督促鹽湖區公安局對雍豐食品有限公司火災案盡快立案調查。
此致
鹽湖區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運城中心支公司
20xx年1月17日
立案申請書 篇7
報案人:
報案人: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電話: 工作單位: 住址:
【律師提示:報案人個信息中,尚需明確報案人與本案的關系】 申請事項:請求對 一案進行立案偵查。 事實與理由:
【律師提示:重點陳述被控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 報案人請求公安機關對本案進行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如認為本案不屬于刑事案件,請在法定時間內向報案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詳細闡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此致
報案人: 年 月 日
立案申請書 篇8
申請人:** 男,出生年月,漢族,原xxxxxx包裝有限公司潤滑油合伙經營人。
被申請人:**,男,出生年月,漢族,xxxxxx包裝公司法人、潤滑油合伙人。
申請事項
對被申請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職務侵占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事實與理由
20xx年4月份,我與段新利、杜志峰合伙利用段新利注冊的“xxx博科特包裝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經營潤滑油生意,協議簽訂每人出資三萬元,收益和虧損三方共有。簽訂協議后,三人開始合伙經營,,在經營當中杜志峰投資1.5萬元外其余兩人均已投夠上述金額。
合伙期間經營一直處于贏利狀態,但由于合伙經營由段新利牽頭,且段新利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獨攬企業財務大權,其私欲不斷膨脹,存在大量損害公司利益的違法行為。我多次提出退伙要求,并要求在退伙前對合伙財產進行核算,但段新利和杜志峰只同意對小部分合伙財產核算確認,且拒絕我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及查看財務賬薄。經初步估計,我們合伙經營期間的xxx博科特包裝有限公司凈資產,若核算后應當退還我財產份額。
我認為,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隱瞞公司的財務狀況及提供虛假的財務資料,已對我造成八萬余元的嚴重經濟損失,應以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
另外,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編造公司虧損的事實,背著我將公司庫存及公司固定資產私自賣掉,并將所賣公司財產的所得非法占為己有,嚴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應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法律責任。
根據以上事實和理由,被申請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的第一百六十一條和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請予以立案查處。
此致
xxx市公安局裕華區分局
立案申請書 篇9
刑事立案申請書
申請人:張海軍,任占國等76人。
代表人:張海軍,男,漢,1976年9月21日生,住石家莊市新華區農機街37號1棟2單元602室。聯系方式:135********。
代表人:張華彬,男,漢,1970年2月12日生,住石家莊市正定縣諸福屯鎮朱河村紅旗大街永進胡同9號。聯系方式:139*******。
代表人:李廣華,男,漢,1959年11月14日生,住河北省冀州市官道李鎮衡三村45號。聯系方式:139******。
申請事項:
請求貴局依法對趙金鋼涉嫌詐騙一案進行刑事立案,依法追究趙金鋼的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趙金鋼,男,漢族,1971年8月5日生,身份證住址: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天衢西路15號3號樓3單元301號。
20xx年1月—8月期間,趙金鋼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由其所經營的橋東石德黑馬收貨站(字號名稱:石家莊橋東石德黑馬收貨站;經營者姓名:趙金鋼;組成形式:個人經營;經營場所:石家莊市橋東區七四零二院內193號;經營范圍及方式:收貨點、服務)(簡稱黑馬收貨站)與76名申請人分別簽訂貨運合同,約定由黑馬收貨站負責運輸76名申請人的貨物運往山東德州,且約定收貨人提貨時由黑馬收貨站代收貨款,然后由黑馬收貨站支付給76名申請人,運輸費用采用提付
的方式(詳見運單)。76名申請人基于所簽貨運合同,把所托運貨物交付給趙金鋼。然而,趙金鋼在收到收貨人支付的貨款共計636109元人民幣整后(詳見附表2),只向部分申請人返還了151495元人民幣整,其余大部份以種種理由拒付貨款給76名申請人,且占為己有,共計484614元人民幣整。目前,黑馬收貨站已通過20xx年度年檢,但營業執照中注冊經營地址“石家莊市橋東區七四二零院內193號”,已經不是黑馬收貨站,趙金鋼本人已攜款潛逃,76名申請人的損失已無法追回。
綜上,張金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與76名申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使76名申請人基于所簽貨運合同陷入錯誤認識而交付貨物;在趙金鋼收到收貨人所支付的貨款后,又隱瞞事實真相,編造種種理由,拒付貨款給76名申請人,以達到其非法占有76名申請人的貨款的目的,且數額巨大,社會危害性嚴重,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關于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及《中和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向貴局提出立案申請,請求依法追究趙金鋼的刑事責任,以保障正常的交易秩序和維護社會穩定。
此致
石家莊市公安局橋東分局
申請人:
20xx年9月14日
立案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王____,女,____歲,住____縣____鎮____村____組
代理人:朱____ , ____律師事務所電話:______________
被申請單位:____縣水務局,住所地:____縣___街____號
請求事項:
請求____縣人民檢察院對____縣水務局“玩忽職守、、行政不作為、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立案查處,對責任人追究法律責任;責成被申請單位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單位____縣水務局是____河____段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門。近年來,被申請單位在河道監管上,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規定,、行政不作為,對每戶非法采砂經營者每年收取20xx元所謂的管理費,不頒發采砂許可證,也沒有查詢是否有采礦許可證,放縱非法采砂經營者隨意采砂,使____河____段河道險象環生,生態環境遭到了嚴重的破壞,給附近居民正常的生產和生活造成極壞的影響,無法保證采砂經營者所雇員工的生命安全,留下了巨大隱患,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
申請人____的丈夫____被非法采砂者____雇傭,在____縣老哈河孤山子村段河道為其采砂。20xx年4月6日,被害人____正常工作,現場作業的只有______、______和______三人,下午18時左右,____指使被害人由河東岸涉水到河西岸,向下游挪動采砂船,被害人到西岸挪完船返回東岸時,掉入____20xx年8、9月份抽砂時留下的3-4米深的大坑里,溺水身亡。被害人____被____雇傭上工僅七天半時間,工作地點是在岸上,不熟悉采砂船水中作業的現場情況,雇主也沒有進行安全培訓或告知注意事項,所以慘遭不幸。如果被申請單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要求,對河道實施有效監管,而不是,為了一已私利,只收費不管理,就不會發生____慘死的悲劇。被害人____的死亡與被申請人玩忽職守、行政不作為有著直接的因果關系。發生事故后,被害人____的親屬多次找到縣水務局要求其處理此次事故,對非法采砂者進行有效的監管和處理,但他們卻推卸責任:“雇主____無證采砂,屬非法采砂,與水務局沒關系,我們管不了!敝率贡缓θ耍甠___已死去三十天多了,還陳尸現場;可與此同時,非法采砂者雖無證經營,但因已交縣水務局20xx元所謂的管理費,得到水務局的默許,而有恃無恐,在被害人____陳尸附近,還在繼續非法采砂。對水務局這種“、行政不作為”的行為,申請人十分氣憤,為了給被害人____討回一個公道,告慰被害人____冤死的靈魂,為了維護附近居民的正常生產和生活,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
為此,特提出申請,請求____縣人民檢察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河道主管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河道監理人員玩忽職守,,拘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對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之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對____縣水務局“、行政不作為、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專立案查處,對責任人追究法律責任;責成被申請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及第5款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的規定,請求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
此致
____縣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_日
【立案申請書范文匯總十篇】相關文章:
姐姐作文匯總十篇03-02
表妹作文匯總十篇03-08
哥哥作文匯總十篇03-11
對手作文匯總十篇03-15
外婆作文匯總十篇03-16
荷花作文匯總十篇02-22
父愛作文匯總十篇03-21
玫瑰作文匯總十篇02-12
梅花作文匯總十篇02-22
【必備】心理作文匯總十篇02-25